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室
搬迁通告
根据全市“四级联动”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建设要求,本院信访接待室自9月20日起整体迁入市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地址:宿迁市南湖路16号宿迁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申请再审、申诉信访等事项均在市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办理,本院不再现场接待办理。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可以优先通过宿迁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sfw.sqfy.gov.cn)网上信访功能在线提交申请再审、申诉信访材料或者将材料直接邮寄至本院立案庭(邮寄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洪泽湖路1326号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
特此通告。
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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