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温馨提示:秋冬季进补,勿食毒性中药材。详情如下:
截图自“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
市民长期以来有秋冬季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进补的习俗,乌头类药材的毒性成分主要是二萜生物碱类物质,它的有效剂量和中毒剂量非常接近,因此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甚至死亡事件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危害。
乌头、附子等毒性很大,普通加工方法难以破坏其毒性,研究表明,口服乌头碱0.2毫克即可中毒,3-5毫克即可致死。中毒时表现为口唇和四肢麻痹以及恶心、呕吐等症状,对心脏毒性大,可导致心肌麻痹而死亡。
目前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已列入国家《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应在医生指导下正确使用。误食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后,应当立即采取简易催吐方式,尽早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或前往附近医院就诊。
温馨提示:草乌、附子等乌头类毒性中药材不是食品,不是食品,不是食品!
来源 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陈静)
责编 易科彦
校对 猫恩泊
审核 严云
终审 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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