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梁展豪
“感谢你们给我机会,我的人生得以重新开始,我一定改过自新!”2022年高考志愿录取结果出来后,小陈第一时间向平潭检察官表达了感激之情。
2021年10月16日,在平潭某中学就读高中三年级的小陈与朋友相约酒馆庆祝18岁生日,聚餐结束后因朋友无人接送,饮酒的小陈便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接送朋友,途中遇平潭交警查处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小陈被当场拦截检查。经鉴定,小陈的血液酒精含量85.22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犯罪。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小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态度良好。考虑到小陈系在校高三学生,即将面临高考,若被判刑,小陈可能失去大好前程,如对其作不起诉处理,可以助其圆梦高考,更有利于其成长。平潭检察院参照对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最终对此案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同时,为达到警示教育目的,检察院在送达不起诉决定的时候,对小陈进行了教育、训诫。
2022年高考志愿录取结果出来后,小陈第一时间向平潭检察官表达了感激之情,表示今后将好好学习,回馈社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检察官说法
自刑法修正案八将酒驾入刑以来,醉酒驾驶案件就成为国内“第一大罪”,酒驾入刑在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预防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对酒驾案件一律判处刑罚,打击范围和力度过度,有违刑罚谦抑性。根据“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轻微醉驾案件结合具体案情作相对不起诉,可实现教育和惩戒的双重目的。检察官温馨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并不是所有的酒驾醉驾都能逃脱惩罚,酒驾醉驾危害大、代价高,莫存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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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江荷
实习生:廖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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