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林业局对关于协调全市林地流转价格的建议答复
关于对市人大十四届五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答复
XXX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协调全市林地流转价格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梧州市现有林地面积1441.05万亩,据统计,全市镇村林场面积153.756万亩;经我局调查,我市三个城区及苍梧县大部分已流转,岑溪市、藤县、蒙山部分流转。从流转的方式看有二种,一是全流转,二是合作造林;从租金支付方式看有三种,一是将租期租金一次全部缴清,二是分期或分年度缴,三是按产值分成。林地流转以租金方式支付的价格最低每亩2.66元,最高每亩400元。每个时间段,租地的用途、林地的土壤质量情况对价格有很大影响。
一、林地流转价格变化分析
以林地流转面积较多的岑溪市、藤县作为分析对象,岑溪市林地流转最早的时间是1983年,藤县林地流转最早的时间是1988年。岑溪市林地租金(年租)发生变化明显的有五个时间段:一是1983年至1995年林地租金基本上是5-10元/亩,大部分租金偏低的在2018年协商增至30元/亩;二是1996年至1999年林地租金基本上是10-20元/亩(部分在2018年协商增至30元/亩),种水果的租金较高,达60元/亩。三是2000年至2005年林地租金基本上是10-30元/亩,大部分在2018年协商增至30元/亩。四是2006年至2007年林地租金16-36元/亩,大部分是30-35元/亩。五是2008至现在林地租金30-100元/亩,大部分是30-35元/亩,80元以上的租金基本上是租地用来种植水果。藤县林地租金(年租)发生变化明显的有四个时间段,一是1988年至2003年的林地租金5-13元/亩,租地种植松、杉的租金较低。林地期限内一次性付清的情形较少,其中2001年古龙陈平村集体流转800亩林地,流转时间46年,一次性付清租金70000元。二是2004年至2010年的林地租金10-50元/亩(部分租金不够30元/亩的,在2018年也协商增至30-35元/亩),部分种果、种八角的租金相对较高,其中东门林场的租金是每5年递增10%。部分租金不够30元/亩的,在2018年也协商增至30-35元/亩。三是2011年至2012年的林地租金15-70元/亩(林地租金不够25元/亩的,在2018年也协商增至35元/亩)大部分是30-35元/亩。四是2014年至现在的林地租金35-130元/亩。在同一乡镇虽然租地用途一致,也出现租金不同的情况,如2017年宁康乡新旺村流转550亩种果,租金50元/亩;永太村流转18亩种果,租金100元/亩;2018年宁康乡宁康村村委流转40.3亩种松、杉,租金35元/亩,宁康村个人流转38.6亩种油茶,租金130元/亩。从岑溪市、藤县的租金变化分析,流转时间越早,流转价格越低,流转时间越往后,流转价格越高。这主要是受市场经济规律影响,也有受林地的交通条件、土壤质量、租地用途等影响,不同的交通条件、土壤质量、租地用途对价格影响巨大。
二、制定林地流转指导价格的意见
从我市林地流转的价格形成规律看,要在全市制定一个较为合理的林地流转指导价格很难实现,对于如何维护集体、林农的合法权益,林业部门作了大量的工作。2010年,原自治区林业厅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体林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桂林发〔2010〕39号)文件,从流转的范围与期限、流转程序、流转管理、流转资产评估、流转登记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2015年,我局针对当前林权管理存在的问题,也出台了进一步加强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工作的通知,防范林权流转风险,确保林权流转健康有序发展。对于下一步如何维护集体和林农利益,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出如下意见。
(一)探索林权“三权分置”改革
根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我市在长洲区开展集体林权“三权分置”试点工作,从工作开展情况看已取得初步成效。长洲区的探索了三种林地流转经营模式,一是“专业公司+集体+农户”合作经营模式。如广西东方美人茶业有限公司投资4500万元,旭村飞鹤、垌米村民小组和部分农户以1000亩集体林地、家庭承包的林地入股,共同成立梧州美人茶土地股份合作社,种植、加工和销售美人茶。次年村民小组集体获益20万多元,入股农户每户分红3000元,同比收入在10倍以上。二是“股权+林权”联动改革模式。如富庆村是长洲区倒水镇典型的山区村。2016年,该村将村集体9906亩的经营性林地纳入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范围,成立了村集体土地股份合作社。通过参考林地征地价格将村集体林地资源评估作价,量化折股给全村2224名村民。2017年,实现集体经济总收入156.8万元,收益分配106.5万元,每一股民获得分红800.6元。三是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乡村旅游的合作开发模式。如富万村,2017年初,将村委旧办公楼房、碾米厂、旧小学等闲置资产和村集体所有的750亩林地,25亩水库等资源的经营权,评估作价、折股量化到户,确权到人,成立村集体土地股份合作社后,引进投资方股份合作成立了富万村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发乡村旅游业。旅游区建成以来,吸引了15万多游客前来旅游,产生了较大经济效益。我局计划在从其他方面进一步探索完善集体林权“三权分置”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市推广。
(二)建立林权流转交易平台
建立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入市场机制,完善林权交易服务。广西北部湾林业产权交易中心是广西唯一经合法批准的林权交易平台,面向全区开展林权流转交易相关业务。我局领导多次带队到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请求支持梧州市筹建林权交易平台。目前,广西北部湾林业产权交易中心已与岑溪市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构建自治区-岑溪市联动的信息网络,各项工作正在筹建,岑溪市林权交易平台建设完成后,我市的集体林权可通过岑溪市交易平台在广西北部湾林业产权交易中心网络平台发布,确保林权交易依法依规、公平公正。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梧州市林业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文件来源:梧州市林业局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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