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2日,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三圣股份,证券代码:002742)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2号)。证监会决定:对三圣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上海川汇律师事务所王金龙律师表示,根据证监会对三圣股份查明的违法事实及证券法、最高院的虚假陈述若干规定司法解释,三圣股份构成民事侵权,其实施的虚假陈述行为与股民买卖股票遭受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股民可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索赔减损。赔偿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本案诉讼时效截至2022年9月12日。需要向大家提示的是,根据民事诉讼法“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投资者未主动向法院提起诉讼,三圣股份不会主动赔付投资者的股票损失。所以适格投资者在诉讼时效到期之前应主动、积极地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圣股份股民索赔条件:上海川汇律师事务所王金龙律师表示,依据前期胜诉判决及行政处罚的内容,在2018年5月16日至2019年3月30日之间买入三圣股份(002742)股票,并且在2019年3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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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川汇律师事务所 王金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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