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历来与北京协和医院齐名,有“北协和、南湘雅”之称。湘雅有三家医院,湘雅医院、湘雅二医院和湘雅三医院,近日的一则举报,将湘雅二医院推向风口浪尖。8月18日,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针对网友举报该院医生作风问题发布情况说明称,初步调查发现,该院医生刘翔峰在医疗过程中存在不规范行为。决定免去刘某湖南省创伤急救中心副主任职务,停止其处方权及手术权限。医院还将展开进一步调查并作出处理。
连日来,一系列关于刘翔峰的爆料在网络上井喷:刘翔峰频繁对“没救了”的病人施以动辄几十万的高额医疗方案,给这类病人使用高价化疗药,打开的药物随意丢弃;频繁对急诊病人进行机器人手术,收取高额费用,中饱私囊;使用其他病人的结石、血液,冒充自己手术的病人,给家属看;高价卖蛋白粉。还有网友称,自己的父亲在没有确认癌细胞的情况下,就被切除了胰腺,导致以后频繁生病,指责刘是“间接杀人”。
除了来自外部的举报,还有疑似湘雅二院内部人士在网上匿名爆料称:自从去了他(刘翔峰)组里轮科,我是真的万万没想到一个医生居然能黑心到这种地步,只要是找他看病的人,只要稍微有点异物倾向,管你是不是肿瘤,一律按肿瘤来处理,先给你开个化疗再说,特别是那些文化低、没读过书的农民工,如果你挺过去了,就说治好了,没挺过去就说你的命是这样,我也没办法了。我当时挺想质疑他的,有几个我手里管的病人明明没有报异型,但是他直接就和病人家属说是肿瘤了,我人差点当场裂开;还骗湘雅的本科生要别人帮他做实验、写文章,到时候保他/她读研读博名额,还有各种诓骗学生、病人的事件,只有我们想不到,没有他做不到,被他送进湘雅二医院中心ICU的真的数不清楚。他只想着挣钱,妥妥地验证了。
针对这些举报,有湘雅二院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这些举报内容基本属实,很多举报内容自己都亲身经历过。内部人士称,自己实习期间在刘翔峰手下轮岗过,自己亲历的情况就很多:化疗的问题,化疗会多开药,而且很多化疗病人并没有明确指征;上手术的时候很多时候都是别的医生在做,刘翔峰只上台就匆匆离去;刘翔峰不管什么手术都会开具一堆自费耗材,对于癌症晚期没有手术指征的病人,刘翔峰也会做腹腔开关,平白增加病人痛苦;刘翔峰对本院医学研究生、本科生威逼利诱,大放空头支票,要求学生为其做实验、写文章、写新闻稿等。
据公开报道,刘翔峰曾经是湖南省人民医院原院长屈全福的女婿。2005年11月28日,因为涉嫌犯受贿罪,屈全福被刑事拘留。在担任省人民医院院长期间,屈全福在工程发包、医院使用氯化钠注射液、食堂发包、物业发包、购买医疗仪器、干部任用等方面,利用职务便利,受贿人民币超过百万。据传,在屈全福落马之后,刘翔峰选择了断腕——迅速离婚,与屈家分清界线。针对网上的举报,记者联系了刘翔峰本人,他对记者表示:“请和医院宣传办联系,由医院宣传办回应。”记者多次拨打宣传办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国内某三甲医院医生表示:“举报的内容如果都属实,那确实令人乍舌。因为一个医生肯定不可能做到,手术都是由一个团队完成的,有医生、护士、麻醉师等等,如果大家都纵容这种事情发生,那可想而知医院的管理是有多混乱。”
将小病说成大病,以及无论是否属于肿瘤,都一律按照肿瘤治疗,大量增开高价化疗药物,并使用各种手段忽悠病人做手术,这就是刘翔峰在医疗工作中的常规做法。
过去,人们一般将过度医疗归于医疗事故,患者或家属向医院要求赔偿,或者提起民事诉讼。但是,人们可能往往忽略了,某些所谓医疗事故,其实是属于犯罪性质的过度医疗行为。故意将患者诊断为肿瘤,任意切除或摘除患者的肝脏等器官等恶劣行为,毫无职业道德可言,其行为已经构成犯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犯故意伤害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湘雅二院刘翔峰事件给我们带来的启示是:不应把简单的过度医疗行为认定为医疗事故,一切过度医疗都涉嫌犯罪。对于患者来说,必须进行民事追索,要求经济赔偿。而对于司法机关来说,所有的犯罪行为都必须从刑法上予以追究,使责任人、责任单位受到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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