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摊面积近50%?专家:应列入问题楼盘
近日,据媒体报道,青岛市一居民全款购入当地某小区一套总面积为110.25平方米的住宅,然而在收房时,却发现套内实用面积仅有61平方米左右,主卧甚至无法放下一张双人床。该市民表示,在购房时销售人员称公摊面积约30%,可到交房时公摊面积却高达46%。
根据相关规定,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一是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二是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那么,洛阳购房如何查公摊面积?洛阳房团购温馨提示:购房合同上会有显示,公摊面积知情权,是购房者买房时的重要权益。
洛阳曾有多个楼盘因为公摊面积维权,其中包括建业伊水东望、云星乾隆御景等。
据洛阳网百姓呼声业主投诉,建业*水东望公摊高达32%。
据洛阳网百姓呼声业主投诉,云星*隆御景公摊高达30%。
涉公摊面积权益受损怎么办?律师: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协议
购房合同中公摊面积到底是如何显示的?
据一位已购房的市民李磊(化名)表示,在买房时询问过公摊面积,但销售人员只说了个得房率75%左右,确定购房签订购房合同时也签的很快,没给留出仔细看合同的时间。
据李磊介绍,其当时购买的是一套建筑面积约88平的小三房,总高34层。根据其提供的购房合同中显示,该套房源具体面积为87.53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65.86平方米,公摊建筑面积21.67平方米,通过计算可以得出,该套房源得房率为75.2%。
在公摊面积制度没有取消之前,结合目前洛阳市高层住宅普遍得房率,该套房源得房率约75%属于高层住宅正常得房率范围区间。
那么,在洛阳买房,如何避免出现类似青岛市民买到公摊面积近50%的房子?购房者又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专家表示,房地产开发商在进行房屋销售时,是否应将公摊面积及占比进行公示,法律上对此未做规定,建设部《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和《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对公摊面积有相应的规定,但是对是否应该公示,没有明确做出规定。
如果购房者遇到开发商虚假宣传该如何合理维权?
专家表示,开发商虚假宣传,谎报公摊面积,购房者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要求查处其虚假宣传的行为,购房者是否有权选择退房,则要视具体事件的情况决定。
专家认为,当前公摊面积制度有利有弊,综合来看是弊大于利,特别是后期取暖费、物业服务费都是按照总建筑面积来计算费用,目前部分城市已经取消了这一制度,从全国层面上来看,取消这一制度是完全有可能的,从提振楼市这个角度来看,也有必要取消这一制度。
那么在这一制度未取消之前,建议购房人在购房时一定要了解清楚公摊面积的具体含义,必要时可以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签订补充协议,就公摊面积及相应的违约责任进行补充约定,以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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