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苏州市住建局
近日,苏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2022年上半年度全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实名制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本次专项检查共抽查260个在建项目:
(一)对12个项目及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二)对10个较差的项目及单位予以通报,并按规定扣0.6分记入施工企业信用档案。
(三)4个项目存在现场实名制考勤弄虚作假行为,对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按规定扣0.6分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对被通报单位参建的全部项目重点监管。
1.(相城区)项目名称:1#厂房、2#门卫;
存在问题:项目经理姚某华2022年5月存在照片实名制虚假考勤行为。
2.(常熟市)项目名称:常熟市2010A-017地块住宅用房二期B区项目一标;
存在问题:项目经理吴某明、项目总监某数2022年5月存在照片实名制虚假考勤行为。
3.(张家港市)项目名称:张地2019-C017地块项目(老羊毛衫市场一期安置房项目);
存在问题:项目经理李某东2022年5月存在照片实名制虚假考勤行为。
4.(张家港市)项目名称:张地2020-A01号地块项目;
存在问题:项目技术负责人谌某2022年5月存在他人代替现场实名制考勤的虚假考勤行为。
下一步:强化对参建单位管理人员实名制现场考勤照片的真实性研判工作,凡发现实名制考勤照片数据为非施工现场考勤的,均应认定为实名制现场虚假考勤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从严从重对相关单位、人员予以行政处罚并抄报市住建局。
附原文: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上半年度全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实名制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苏住建建〔2022〕36号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张家港保税区规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上半年度苏州市建筑市场综合检查暨实名制工作检查的通知》(苏建函建〔2022〕194号),2022年6月6日至6月10日,市住建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上半年度全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实名制工作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苏住规字〔2019〕4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1〕118号)等文件精神,检查组对照书面台账和实名制系统数据对参建单位项目现场管理人员考勤数据、建设单位向项目工资专户拨付资金、按月结清劳务人员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落实总包代发制度、农民工考勤工资代发数据等检查内容进行量化考核。
本次专项检查共抽查260个在建项目,从检查情况看,各单位积极落实项目实名制登记、现场管理人员及农民工考勤管理、开设工资专户并由银行代发工资等各项规定措施。但是,检查中发现仍有部分单位实名制工作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为:
1.个别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现场考勤设备未按照标准图集内容设置安装。
2.参建单位项目现场管理人员未严格落实考勤管理制度,考勤天数未达考核标准。个别参建单位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存在实名制考勤弄虚作假情况。
3.部分建设单位未按要求向施工总包企业项目工资专户存入工资资金。
4.实名制系统农民工考勤数据(天数)与工资代发数据(金额)欠缺关联性。
5.部分施工单位未及时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施工现场考勤工资发放表、月度银行流水等资料不齐全。
6.部分项目未落实总包代发制度,按月足额发放工资金额偏低。
7.部分项目未按照《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标准化台账参考文本》要求归档台账资料。
二、检查结果通报
(一)对下列落实情况较好的项目及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1.(姑苏区)项目名称: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总院二期工程;
建设单位: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监理单位:苏州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2.(吴中区)项目名称:苏地2021-WG-21号地块项目(1#-2#住宅、4#商业、5#-6#住宅、7#酒店、门卫室、配电房、地下车库);
建设单位:苏州美赛房地产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江苏启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苏州嘉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相城区)项目名称:新建研发大楼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EPC+O)工程总承包;
建设单位: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苏州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苏州高新区)项目名称:达善花园二期项目B区施工总承包;
建设单位:苏州高新区华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苏州中润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苏州中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吴江区)项目名称:年产涤纶布3000吨技改项目(新建6#车间);
建设单位:吴江市银河丝织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江苏森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吴江市舜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苏州工业园区)项目名称:DK20200045地块(办公及厂房一/,厂房二/,门卫/,开闭所/,连廊/)施工总承包工程;
建设单位:苏州新凯紧固系统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中衡设计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南通五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太湖度假区)项目名称:苏地2011-B-55号A地块二期项目施工总承包;
建设单位:苏州熙和实业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苏州市晨阳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南通新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8.(张家港保税区)项目名称:新建新型绿色环保装饰墙板850万项目桩基土建等工程;
建设单位:张家港市润昌新材料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江苏众信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江苏顺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9.(昆山市)项目名称:天福学校综合教学楼、地下车库、门卫、变配电房、看台;
建设单位:昆山市花桥镇人民政府;
监理单位:昆山东南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金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0.(常熟市)项目名称:新建新工人文化宫项目(二期)1#工人文化宫(含人防)工程;
建设单位:常熟市总工会;
监理单位:江苏常诚建筑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圣峰建设有限公司。
11.(太仓市)项目名称:城发新建320519501601号地块城乡一体化农民安置房项目(1#、6-7#住宅,2#物业配套用房,3#配电房、开闭所1,4#开闭所2,5#水泵房,地库);
建设单位:太仓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苏州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江苏金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2.(张家港市)项目名称:市教育局新建张家港高职园区中专(学)校工程实训区工程建安施工总承包工程;
建设单位:张家港市建筑工务处;
监理单位:水发设计集团(苏州)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张家港市建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二)对下列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及实名制工作情况较差的项目及单位予以通报,并按规定扣0.6分记入施工企业信用档案。
1.(姑苏区)项目名称:四季晶华小区供水设施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苏州吴中供水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苏州市水利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苏州上扬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吴中区)项目名称:苏地2020-WG-53号地块EPC工程二标段;
建设单位:苏州华启地产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江苏启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舜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相城区)项目名称:1#厂房、2#厂房、3#厂房、4#门卫;
建设单位:苏州江本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苏州公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昆山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4.(苏州高新区)项目名称:年产318台高端光伏组件设备扩产项目和异质结和钙钛矿叠层电池核心设备研发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晟成光伏设备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众鑫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吴江区)项目名称:东太湖旅游度假区WJ-J-2020-013地块商住及科研用房项目(13#楼);
建设单位:苏州绿地风清置业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苏州市长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6.(苏州工业园区)项目名称:方中街对接海纳街桥梁工程;
建设单位: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工程部;
监理单位:江苏齐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7.(昆山市)项目名称:1#厂房及连廊、2#厂房及雨棚一、雨棚二、1#仓库、2#仓库、办公楼(含地下泵房水池)、门卫、配电房、垃圾房、停车棚一、停车棚二;
建设单位:昆山帝森华途工业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江苏若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8.(常熟市)项目名称:1#车间、2#车间、3#车间和门卫;
建设单位:圣庄医疗器械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南通普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太仓市)项目名称:辰仓新建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及医疗器械项目(1#-3#车间、门卫);
建设单位:江苏辰仓智能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苏州泰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苏州市东桥建筑有限公司。
10.(张家港保税区)项目名称:张地2018-B25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6#、9#土建、部分地库安装;
建设单位:张家港弘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江苏天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苏州辰元卓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三)对下列存在现场实名制考勤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按规定扣0.6分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各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应对以下通报单位参建的全部项目重点监管,升级具备红外活体检测功能的实名制考勤设备,全过程跟踪核查现场实名制考勤数据并对违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1.(相城区)项目名称:1#厂房、2#门卫;
建设单位:苏州宝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江苏鲁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项目经理姚锦华2022年5月存在照片实名制虚假考勤行为。
2.(常熟市)项目名称:常熟市2010A-017地块住宅用房二期B区项目一标;
建设单位:常熟市江南国泰房地产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江苏启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项目经理吴光明、项目总监宋数2022年5月存在照片实名制虚假考勤行为。
3.(张家港市)项目名称:张地2019-C017地块项目(老羊毛衫市场一期安置房项目);
建设单位:张家港市高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项目经理李虎东2022年5月存在照片实名制虚假考勤行为。
4.(张家港市)项目名称:张地2020-A01号地块项目;
建设单位:张家港建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项目技术负责人谌蔚2022年5月存在他人代替现场实名制考勤的虚假考勤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市、区主管部门要把农民工工资支付及实名制工作列为重要工作内容,强化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提升我市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质量,扎实做好根治欠薪各项工作,要根据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考核细则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各市、区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加强整改,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对检查中情况较差的项目加强监管,督促相关企业尽快整改到位,同时要做好项目实名制培训工作。
2.重点督促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及时将工资资金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户,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对落实不到位的建设单位,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严格处理。
3.各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应按照职责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系统数据抽查等方式强化对参建单位管理人员实名制现场考勤照片的真实性研判工作,凡发现实名制考勤照片数据为非施工现场考勤的,均应认定为实名制现场虚假考勤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从严从重对相关单位、人员予以行政处罚并抄报市住建局。
4.考勤设备商未能准确、及时地将考勤照片数据上传至平台,不满足考勤设备商服务规范标准的,暂停3个月以上新项目对接数据并限期整改;对照《苏州市建筑业从业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操作指南中的考勤设备商诚信承诺书,设备商安装异地考勤设备的暂停新项目对接数据;设备商将实名制考勤现场照片数据替换、篡改等修改原始数据上传至平台的,经查实一律视为数据造假,清出全市实名制考勤设备商名录,情节严重的报省住建厅建议限制全省准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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