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人看来,14岁本是一个青春活泼,积极阳光,对于任何事物都充满着美好幻想的一个年纪,恐怕任何人也不会想到在这个年纪的小孩会跟“杀人”这两个联想到一起。
可现实往往与理性相反。一名21岁男性被14岁男孩殴打被活埋的新闻在今天冲上了知乎热点。
01
心生不满,召集好友进行报复
“我的孩子不见了”。7月30日甘肃永昌县警方接到毛某报案,其子毛某某于昨日下午13点左右外出后再也未归。
接到报案后的永昌县警方迅速开展调查,于8月1日警方获取了毛某某可能被侵害的有关线索后,立即启动命案侦破机制,并于当日抓获以郭某某为主的8名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
经过调查后发现,郭某某在案发时年龄仅仅14岁!而导致让这些未成年人对于一名成年人下次毒手的主要原因竟是因为一时的“争风吃醋”。
原来郭某某的女友经人介绍与毛某某相识,此事后来被郭某某知道后顿时心生不忿,于是便召集自己的好友对其进行殴打报复(并进行了部分视频拍摄),在经过两日的长时间的殴打之后毛某某终于坚持不住,倒地昏厥了过去,而郭某某等人见此情景顿时慌了神,误以为其已经死了,便想着不如将其就地埋了一了百了,结果导致毛某某被活埋至死。
02
「未成年人保护法」,究竟保护了谁
都说未成年是祖国的未来的花朵,可这样的小孩还是祖国的花朵吗?因为一时的气愤就联合其在内的8名好友对其进行殴打并拍摄相关视频,这样的恶劣行径恐怕很多成年人也做不到吧。
遥想记得当年,我上初中的那个年纪,每个学校都有一两个“混子”,他们也是成天的打架,跟所谓的“社会上”的人勾三搭四,只为了在学校当中更有面子。
但即便如此,他们打架也是有分寸的,从来不会发生像这种的恶性伤人事件,说到来还是现在小孩的教育方式跟以前的教育方式大不同的原因。
以前的小孩打架,更大部分的原因是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而现在的小孩打架斗殴更多的是为了争夺那可怜的“面子”。
就像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这则事件,起因就是因为自己的女朋友被人介绍与毛某某相识,后来心生不忿召集朋友对其进行殴打报复,最终酿成悲剧。
一个14岁的男孩,就算他有女朋友,那他的女朋友年龄能有多大?14岁,17岁?恐怕也是未成年人的概率居多吧。像这样的年龄,他们真的懂什么是爱情吗?
不,他们不懂。他们之所以会觉得愤怒,觉得气愤,只是觉得本就属于自己的东西遭受了他人的染指,再加上我国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有着一定的宽容性,这才让他们肆无忌惮。
如果不想要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最好的办法就是让犯法的人依法付出其应有的代价,只有让其知道这样做的严重后果,才能避免更多类似事件的发生。
最后老规矩,用一句话结束今天的内容:做人可以冲动,但是你要做好承担冲动的后果。
作者:DD情感调查员,来源(haoyinyue9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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