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新闻网讯 8月3日,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吴某清,依法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有力捍卫了司法权威,给予被执行人一记重锤。
申请执行人吴某军与被执行人吴某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新晃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吴某清偿还借款85500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吴某清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因被执行人在外务工,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吴某清要求其履行判决义务,被执行人一面口头答应每月偿还1000元,一面又以在外务工受疫情影响没有收入为由多次拖延履行,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冻结了被执行人的微信账户,被执行人索性不再接听法院电话,拒绝履行判决义务。
2022年8月2日,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官反映,看到被执行人已回到新晃县,但是仍旧没有任何偿还借款的意愿,执行法官决定立即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在报请该院院长批准后,于2022年8月3日清晨在被执行人家中将其拘传至法院,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已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为由,对被执行人予以拘留十五日。
据悉,该被执行人是新晃法院在怀化市行政监所恢复常态收拘、收戒以来拘留的第一人,也是该院开展“湘执利剑2022”专项执行行动以来拘留的第一人。下一步,新晃法院将对被执行人拒不主动履行的案件,依法采用查封、扣押、限制高消费、失信惩戒、司法拘留、搜查等强制执行措施,加大打击拒执罪力度,切实维护胜诉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用实际行动为“湘执利剑2022”专项执行行动增添火力。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