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文区2022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管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2〕14号)和漳州市教育局《漳州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漳教综〔2022〕8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龙文区2022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招生登记时间
招生登记时间:2022年8月1日—2日
二、招生对象及相关要求
招收符合政策条件、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6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一)龙文区户籍适龄儿童
1.龙文区原住民适龄儿童:遵循“人户一致”的原则招生,即适龄儿童的户口及实际居住地均在施教区范围内。
2.龙文区购买住宅房产业主子女:遵循“人户一致”的原则招生,同一套住宅房产六年内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就读(同一学生家长合法生育的多子女除外)。
(1)适龄儿童的父母有施教区内住宅房产,家长需提供如下材料:①适龄儿童父(母)在施教区内的不动产权证明材料;②适龄儿童与父(母)同册的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
(2)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施教区内住宅房产,家长需提供如下材料:①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内的不动产权证明材料;②祖孙三代同册的户口簿;③适龄儿童和父母在市区(指芗城区、龙文区)无房产证明材料。
产权要求: 报名时提供的产权证明,产权份额占比须达该住宅产权50%(不含)以上。
(二)非本区户籍随迁子女
非本区户籍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如下材料:①外县区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②在龙文区居住满半年及以上,持有居住证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③其父(母)在龙文区务工的证明或经商办企业证照。
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随迁子女,可向暂住地施教区内接收外来工子女就读的学校提出入学申请。当符合条件的外县区户籍随迁子女申请入学人数超过学校学位余额时,学校采取随机抽号办法公平解决入学。未被抽中的适龄儿童,调剂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若不服从调剂者,视为自动放弃在我区公办学校就读机会。
(三)台、港、澳及外籍子女
在施教区内拥有住宅房产且实际居住的台、港、澳及外籍子女,可持相关材料到施教区所属公办小学申请就读。
(四)招生优待照顾对象
1.驻漳部队子女
由驻漳部队现役军人向所在部队提出申请,经人武部审核确认。家长须提供所在部队证明、现役军官证、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材料。
2.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公安干警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公安干警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根据省、市有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公安干警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公安干警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优待入学的政策精神,符合条件的上述人员子女可申请就读我区公办小学。
3.引进人才子女
根据我市、区关于引进人才子女就学的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可依申请就读我区公办小学,由区人才办统一审核后报送至区教育局。
4.台商子女
在龙文区投资经商,并实际居住在龙文区属公办小学施教区内的台商子女,可申请就读我区公办小学,由区委台港澳办统一审核后报送至区教育局。
以上照顾对象,按照各级各部门有关优待政策的文件执行,全区各小学要积极做好服务工作,不得随意扩大照顾范围。招生优待照顾对象由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统一造册,纸质稿加盖公章并附相关材料于8月15日之前报送龙文区教育局初教股,电子稿发送至邮箱2163027@163.com,经区教育局核实确认后,安排就近入学。
(五)相关要求
1.关于“同一套住宅房产六年内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同一学生父母合法生育的多子女家庭除外)在施教片区的小学就读”的要求,由学校核查后出具“此住址六年内无其他适龄儿童就读证明”。
2.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区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提出申请。延缓后,入学后若遇学位已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区属学校就读。
三、招生程序
(一)申请登记
凡属施教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对照招生条件类型,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施教区内小学提出就学申请,填写相应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具体以所在学校《招生简章》的要求为准)。
(二)审核确认
学校招生工作小组要负责对申请就读一年级新生及插班生逐一把关审核、确认。
(三)进行公示
一年级新生及插班生报名登记后,经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确定招生名单,再行组织注册报名。
(四)材料整理
各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招生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以备核查。
四、工作要求
1.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区教育局制定的年度招生工作意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校招生方案,适时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指定专人对招生政策解答释疑;对申请就学的一年级新生及插班生的资料逐一进行核查、确认及分类造册等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有序开展。
2.新生注册后,各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学籍管理有关文件要求,建立学籍花名册,上报区教育局初教股审批,方可建立学籍,不得出现无学籍或重复建立学籍现象。
3.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辖区内学校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特殊儿童入学,做好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
4.严格落实福建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严格控制班生额,严禁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
五、施教区划分
(一)龙师附小龙文分校
施教区范围为“九龙大道以东,龙江中路以西,水仙大街以南,江滨路以北”。
1.户籍在后坂社区(安置在浦东市场的,就读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碧湖社区、下洲社区符合入户时间要求的适龄儿童。(后坂社区不包括2003年12月3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碧湖社区不包括2005年8月22日后迁入或寄户的;下洲社区不包括2010年9月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2.碧湖街道土白社区安置在龙文花园、店上社的适龄儿童,不包括2003年12月3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3.施教区范围内房产业主的适龄儿童:
万达广场、融信澜园、东升花园、融都新界、建发碧湖壹号、建发碧湖双玺、建发碧湖玺院、恒大御景半岛、华东工业品批发市场、碧湖印象、碧湖天骄、国贸天成、建发央著。
4.本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划入坂上中心小学,详见坂上中心小学招生简章。
5.由于学位已满,本校区不接收插班生,本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招生条件的插班生安排到鸿浦小学就读。
(二)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施教区范围为“龙江路以西,九龙大道以东,迎宾大道以南,水仙大街以北”。
1.户籍在原土白(店上社、安置在龙文花园的适龄儿童除外)、田丰、步文3个社区的适龄儿童,不包括2003年12月3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2.户籍在原长福社区的适龄儿童,不包括2010年8月20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3.安置在浦东市场的后坂社区的适龄儿童,不包括2003年12月3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4.施教区范围内房产业主的适龄儿童:
桂溪花园、荣昌花园、永大星城、悦华星座、天利仁和、锦绣一方、长福裕景、ME时代、南昌花园、同辉嘉园、书香世家、明欣大厦、城央金座、怡秀园、信隆大厦(钻石公馆)、联丰浩苑、浦东批发市场、绿佳源、建发文昌府。
5.本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划入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龙江分校,详见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龙江分校招生简章。
6.由于学位已满,本校区不接收插班生,本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招生条件的插班生安排到鸿浦小学就读。
(三)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迎宾分校
施教区范围为“龙文南路以西,龙江中路以东,水仙大街以北,迎宾大道以南”。
1.户籍在石仓、圳头的2个社区的适龄儿童,不包括2014年5月3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2.户籍在天亭社区的适龄儿童,不包括2014年5月3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3.施教区范围内房产业主的适龄儿童:
荣昌东方广场、龙江小区、公园美学、鸿达嘉园、明发广场、福隆城、华艺世纪佳源、中海·上湾、雍禧澜湾、保利世贸璀璨滨江、台商会馆(仕政随园)、联发君领首府。
4.由于学位已满,本校区不接收插班生,本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招生条件的插班生安排到鸿浦小学就读。
5.本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划入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龙江分校,详见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龙江分校招生简章。
(四)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景山分校
施教区范围为“景山公园以西,石仓北路以东,迎宾大道以北,北环城路以南”。
1.户籍在景山社区、毅阳社区的适龄儿童,不包括2014年5月3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2.施教区范围内房产业主的适龄儿童:
福隆城、悦珑庄、钱隆樽品、毅达阳光、莘园小区、卓越小区、瑞景城、钱隆公馆。
3.本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划入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龙江分校,详见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龙江分校招生简章。
4.由于学位已满,本校区不接收插班生,本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招生条件的插班生安排到鸿浦小学或蓝田经济开发区第二实验小学就读。
(五)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龙江分校
施教区范围为“连科港以东,九十九湾以西,迎宾大道以北,漳华东路以南”。
1.港城御龙湾、夏商香榭花都、中梁远洋星海天宸、华艺水晶花园、西番莲房产业主的适龄儿童。
2.漳州市实验小学龙文校区、市二实小、迎宾分校、景山分校、龙江分校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3.尊重政策历史延续性,根据自愿原则,迎宾大道以北的铺下社的适龄儿童就读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4.若遇学位已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六)龙文区实验小学
1.原户籍和居住都在原六石、孚美、后店、翁建、浦口、登科6个社区的适龄儿童,不包括2009年8月3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2.户籍和居住都在朝阳社区的适龄儿童,不包括2009年8月3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3.夏商香榭花都、中粱首府壹号、世茂城品、大唐锦绣世家房产业主的适龄儿童。
4.本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划入坂上中心小学,详见坂上中心小学招生简章。
(七)蓝田经济开发区实验小学
施教区范围为“龙文北路以东,龙祥北路以西,北环城路以南,迎宾路以北”。
1.梧桥社区所辖开坑(斑鸠坑)、后坑、坑尾、檀林、梧桥、塘边、牛路(御露社区)7个自然村的适龄儿童。
2.檀香社区内房产业主的适龄儿童:蓝湾国际、香槟左岸、龙祥花园、宏景花园、融信未来城、檀香公寓、华港豪庭、上层55(荔枝园小区)、云景里、蓝山丽景、阳光美地、阳光城大唐翡丽印象。
3.暂住在以上所列7个自然村及檀香社区的随迁子女。
4.由于学位已满,本校区不接收插班生,本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招生条件的插班生安排到蓝田经济开发区第二实验小学就读。
(八)蓝田经济开发区第二实验小学
施教区范围为“(景山街道所辖区域)龙文北路以东,北环城路以北,龙祥北路以西及(景山街道所辖区域)龙祥北路以东,迎宾路以北”。
1.梧桥社区所辖好坑、新社、方厝3个自然村的适龄儿童。
2.丽景社区、阳光社区内三个房产业主的适龄儿童:翼特丽景城、蓝山丽景、阳光美地。
3.暂住在以上所列3个自然村、阳光社区、丽景社区的随迁子女。
4.市二实小景山分校和蓝田经济开发区实验小学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招生条件的插班生。
(九)坂上中心小学
1.坂上社区的适龄儿童。
2.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3.龙师附小龙文分校、龙文区实验小学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十)郭坑中心小学
1.户籍在郭坑镇辖区内的适龄儿童。
2.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十一)朝阳中心小学
1.朝阳街道流岗村、石井村、书厅村、西洋村、桥头村、恒坑村、打山社区的适龄儿童。
2.大唐锦绣世家房产业主的适龄儿童。
3.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十二)科坑小学
1.科坑社区的适龄儿童。
2.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十三)春蕾小学
1.漳滨社区、石洲社区和新石洲社区的适龄儿童。
2.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十四)西坑小学
1.西坑社区的适龄儿童。
2.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3.龙文区第三实验小学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十五)鸿浦小学
施教区范围为“龙文南路以东,鸿浦豪园东面九十九湾以西,水仙大街以南,江滨路以北”。
1.鸿浦豪园的适龄儿童。
2.原户籍和居住都在湘桥社区的适龄儿童。
3.本施教区内及闽南师范大学龙文附属小学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4.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迎宾分校和景山分校和龙师附小龙文分校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招生条件的插班生。
(十六)闽南师范大学龙文附属小学
施教区范围为“龙江中路以东,水仙大街以南,龙文南路以西,江滨路以北”。
1.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2.本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划入鸿浦小学,详见鸿浦小学的招生简章。
(十七)漳州市第三实验小学
施教区范围为“鸿浦豪园东面九十九湾以东,水仙大街以南,环城路以西,江滨路以北”。
1.蔡坂、柯坑、沈厝、小港社区、蓝田社区、英桥、下尾、东墩、后吉、梧店自然村的适龄儿童,不包括2022年5月3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2.中骏蓝湾、一品江山、196地质大队、建发央誉、融创国贸珑溪大观、威山新村、盛世水仙、荣昌东方广场房产业主的适龄儿童。
3.本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划入西坑小学,详见西坑小学招生简章。
(十八)漳州市实验小学龙文校区
施教区范围为“九十九湾以东、石仓北路以西、北仓路以南、长福路以北的区域及东屿社区(仅限原住民)”。
1.施教区范围内居民小区:东裕花园(安置在东裕花园的龙文区户籍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国贸润园、三盛璞悦湾、融信漳州公馆(融信壹号府)。
2.东屿社区(仅限原住民,不包括适龄儿童及其父母2014年5月3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3.如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生数,则采取摇号招生。具体要求详见漳州市实验小学龙文校区2022年秋季招生简章。
4.本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划入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龙江分校,详见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龙江分校招生简章。
龙文区2022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各公办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我区2022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计划
二、招生对象
招收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具体如下:
小班:2018年9月1日到2019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幼儿;
中班:2017年9月1日到2018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幼儿;
大班:2016年9月1日到2017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幼儿。
三、招生条件及要求
(一)户口在步文街道、碧湖街道、蓝田街道、景山街道、朝阳街道的适龄儿童,只能参加城区的一所公办幼儿园预登记报名;郭坑镇户口只能参加郭坑镇辖区内一所公办园的预登记报名;报名多所幼儿园的,将取消其预登记报名资格。
(二)预登记报名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明和户口簿(安置户需同时提供相关安置协议等材料),同时龙文区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需与父(母)同册且与户主为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迁入截止时间为申请登记日之前。
(三)预登记报名所填报内容及提供的材料信息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发现,取消其预登记报名资格。逾期未预登记或未到园注册,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四)已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不能再参加预登记,否则,一经核实,取消其原就读资格。
(五)各园具体招生范围及条件要求
1.龙文区步文中心幼儿园
面向安置在龙文花园小区且实际居住的原步文镇户口适龄儿童或户口在龙文花园小区(有不动产权登记证)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即遵循“人户一致”原则且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生子女家庭除外),以自愿原则优先申请入园。其中,幼儿监护人户址及实际居住地址需与拆迁住房安置协议书一致,并提供拆迁住房安置协议书、购房发票、户口簿或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若超过招生计划数,采用随机抽号招生;招生计划数若有剩余,再面向龙文区城区户口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采用随机抽号招生。
2.龙文区步文中心幼儿园国贸天成园区
面向户口在龙文区国贸天成小区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即遵循“人户一致”原则且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生子女家庭除外),以自愿原则优先申请入园(幼儿监护人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明和户口簿),若超过招生计划数,采用随机抽号招生;招生计划数若有剩余,再面向龙文区城区户口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采用随机抽号招生。
3.龙文区第一幼儿园
面向户口在龙文区永年·公园美学小区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即遵循“人户一致”原则且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生子女家庭除外),以自愿原则优先申请入园(幼儿监护人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明和户口簿),若超过招生计划数,采用随机抽号招生;招生计划数若有剩余,再面向龙文区城区户口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采用随机抽号招生。
4.龙文区蓝田中心幼儿园
面向安置在东裕花园小区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或户口在东裕花园小区(有不动产权登记证)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即遵循“人户一致”原则且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生子女家庭除外),以自愿原则优先申请入园。其中幼儿监护人户址及实际居住地址需与拆迁住房安置协议书一致,并提供拆迁住房安置协议书、购房发票、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明)等原件材料,若超过招生计划数,采用随机抽号招生;招生计划数若有剩余,再面向龙文区城区户口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采用随机抽号招生。
5.龙文区蓝田中心幼儿园鸿浦园区
面向安置在碧湖棚户区改造项目(鸿浦豪园)小区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或户口在碧湖棚户区改造项目(鸿浦豪园)(有不动产权登记证)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即遵循“人户一致”原则且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生子女家庭除外),以自愿原则优先申请入园。其中幼儿监护人户址及实际居住地址需与拆迁住房安置协议书一致,并提供拆迁住房安置协议书、购房发票、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明)等原件材料,若超过招生计划数,采用随机抽号招生;招生计划数若有剩余,再面向龙文区城区户口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采用随机抽号招生。
6.龙文区第二幼儿园
面向户口在龙文区福晟·钱隆樽品(即福晟·钱隆学府四期、五期)、福晟·钱隆公馆两个小区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即遵循“人户一致”原则且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生子女家庭除外),以自愿原则优先申请入园(幼儿监护人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明和户口簿),若超过招生计划数,采用随机抽号招生;招生计划数若有剩余,再面向龙文区城区户口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采用随机抽号招生。
7.龙文区第二幼儿园一品江山园区
面向户口在龙文区一品江山小区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即遵循“人户一致”原则且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生子女家庭除外),以自愿原则优先申请入园(幼儿监护人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明和户口簿),若超过招生计划数,采用随机抽号招生;招生计划数若有剩余,再面向龙文区城区户口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采用随机抽号招生。
8.龙文区第二幼儿园保利世茂园区
面向户口在龙文区保利世茂小区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即遵循“人户一致”原则且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生子女家庭除外),以自愿原则优先申请入园(幼儿监护人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明和户口簿),若超过招生计划数,采用随机抽号招生;招生计划数若有剩余,再面向龙文区城区户口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采用随机抽号招生。
9.龙文区第三幼儿园
面向安置在进贤新村安置房一、二、三期小区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或户口在进贤新村安置房一、二、三期小区(有不动产权登记证)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即遵循“人户一致”原则且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生子女家庭除外),以自愿原则优先申请入园。其中幼儿监护人户址及实际居住地址需与拆迁住房安置协议书一致,并提供拆迁住房安置协议书、购房发票、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明)等原件材料,若超过招生计划数,采用随机抽号招生;招生计划数若有剩余,再面向龙文区城区户口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采用随机抽号招生。
10.龙文区第四幼儿园
面向户口在龙文区“漳州钱隆公馆”小区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即遵循“人户一致”原则且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生子女家庭除外),以自愿原则优先申请入园(幼儿监护人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明和户口簿),若超过招生计划数,采用随机抽号;招生计划数若有剩余,再面向龙文区城区户口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采用随机抽号招生。
11.龙文区区直机关幼儿园
面向户口在龙文区城区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采用预登记报名招生。若符合条件的预登记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预登记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采用随机抽号招生。
12.龙文区区直机关幼儿园宝龙云景里园区
面向户口在龙文区宝龙云景里小区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即遵循“人户一致”原则且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生子女家庭除外),以自愿原则优先申请入园(幼儿监护人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明和户口簿),若超过招生计划数,采用随机抽号招生;招生计划数若有剩余,再面向龙文区城区户口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采用随机抽号招生。
13.龙文区第五幼儿园
面向户口在龙文区翼特丽景小区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即遵循“人户一致”原则且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生子女家庭除外),以自愿原则优先申请入园(幼儿监护人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明和户口簿),若超过招生计划数,采用随机抽号招生;招生计划数若有剩余,再面向龙文区城区户口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采用随机抽号招生。
14.龙文区朝阳中心幼儿园
面向户口在龙文区城区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采用预登记报名招生。若符合条件的预登记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预登记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采用随机抽号招生。
15.龙文区朝阳中心幼儿园安得广园区
面向户口在龙文区安得广小区(中梁首府壹号、世茂城品)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即遵循“人户一致”原则且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生子女家庭除外),以自愿原则优先申请入园,若超过招生计划数,采用随机抽号招生;招生计划数若有剩余,再面向龙文区城区户口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采用随机抽号招生。
16.龙文区郭坑镇辖区幼儿园
(1)龙文区郭坑中心幼儿园
面向户口在郭坑镇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采用预登记报名招生。若符合条件的预登记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预登记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采用随机抽号招生。
(2)龙文区郭坑中心幼儿园洛滨园区
以自愿原则优先招收户口在郭坑镇洛滨村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若超过招生计划数,采用随机抽号招生;若有剩余招生计划数再面向户口在郭坑镇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采用随机抽号招生。
(3)龙文区郭坑中心幼儿园口社园区
以自愿原则优先招收户口在郭坑镇口社村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若超过招生计划数,采用随机抽号招生;若有剩余招生计划数再面向户口在郭坑镇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采用随机抽号招生。
四、招生程序
(一)预登记。 符合条件的小班适龄儿童家长于2022年7月28日到公办幼儿园进行预登记,填写相关信息; 符合条件的中大班适龄儿童家长于2022年7月29日到公办幼儿园进行预登记,填写相关信息,逾期不予受理。家长应提供公办幼儿园招生简章通知的各项材料。
(二)资格审核。 各幼儿园对家长提供的材料原件严格认真审核,并到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确认后于8月1日将核实后的预登记花名册及电子文档报送龙文区教育局初教股。各幼儿园于8月3日将符合预登记条件幼儿名单对外公示7天。
(三)录取办法。 公办幼儿园符合条件的预登记人数未超过或等于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若超过招生计划数,各园小班新生统一于2022年8月15日在漳州市蓝田开发区实验小学进行电脑随机抽号;每所公办园中、大班新生由各幼儿园组织进行随机抽号。届时将邀请新闻媒体、公证处及有关单位代表现场监督见证,抽号结果名单随即公示(公示时间7天)。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可自主选择到周边民办幼儿园就读。
(四)复审确认。 公示后无异议的幼儿家长携带相关证件到幼儿园报名注册,各幼儿园自行安排通知注册时间,报名后需公布入园名单。
五、工作要求
(一)各园要成立以园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区教育局发布的招生工作意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要求,研究制定本园的招生方案、公布招生简章、解释招生政策,并对申请入园幼儿的相关证件材料逐一进行核查、资格确认,并做好材料归档,以备审查,确保招生工作公平有序开展。
(二)各公办园要在2022年7月26日之前发布本园招生简章,张贴在幼儿园门口公告栏等醒目处或发布在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进行公布。
(三)幼儿园要设立咨询处,指定专人做好招生政策解答释疑。若遇疑难问题,各园招生工作小组要认真、及时协调解决。
六、监督举报电话
0596-2163027
龙文区2022年秋季“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招生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2]14号)和《漳州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漳教综[2022]8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现就我区2022年秋季“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1)市属公办中学漳州一中碧湖校区。面向龙文区户籍招生,按《漳州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漳教综[2022]88号)文件执行。
(2)区属公办中学。坚持按施教区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确保具有龙文区户籍的“小升初”对象入学;在保证安全和执行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规划的前提下,量力而行,尽力所为,有序统筹安排父(母)在龙文区实际居住半年以上并持有龙文区有效居住证、有稳定住处收入、有合法职业的随迁子女“小升初”对象入学。(随迁子女入学后应注意居住证到期及时签注,保证初中在读三年内居住证有效)
二、施教区划分范围
(一)漳州一中碧湖校区
面向龙文区招收符合“小升初”入学条件的龙文区户籍生。
(二)龙文一中
蓝田街道办事处:蔡坂社区、小港社区、蓝田社区、湘桥社区、中骏社区、龙腾社区、梧店社区、鹤鸣社区。
景山街道办事处:西坑社区、梧桥社区、漳滨社区、石洲社区、新石洲社区、檀香社区、阳光社区、丽景社区。
(三)漳州九中
碧湖街道办事处:下洲社区、碧湖社区、土白社区、后坂社区、建发社区、万达社区、融信社区、融升社区、仁和社区、荣昌社区、明发社区、恒大社区、锦元社区。
步文街道办事处:田丰社区、石仓社区、步文社区、长福社区、坂上社区、天亭社区、浦东社区、锦绣社区、同昌社区、龙江社区、香榭社区。
蓝田街道办事处:圳头社区、景山社区、东屿社区、福隆社区、学府社区、龙盛社区、毅阳社区、国贸社区、龙兴社区、龙湾社区。
(四)龙文二中
朝阳街道办事处:六石社区、孚美社区、后店社区、翁建社区、登科社区、打山社区、恒坑村、桥头村、西洋村、流岗村、书厅村、石井村、朝兴社区。
景山街道办事处:浦口社区、科坑社区、樟山社区、朝阳社区。
(五)龙文三中
郭坑镇:郭坑社区、院后村、篁卿村、扶摇村、洛滨村、汐浦村、口社村、铁路社区、新街社区、东溪农场。
(六)蓝星学校
区属民办学校,主要面向龙文区招生。
三、招生计划
漳州一中碧湖校区招生计划以《漳州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漳教综[2022]88号)文件规定执行;龙文一中9个班450人;漳州九中10个班500人;龙文二中10个班500人;龙文三中8个班400人;蓝星学校(民办)8个班400人。
四、漳州一中碧湖校区招生
实行网上报名,并由漳州市教育局统一负责摇号录取,具体见《漳州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漳教综[2022]88号)文件。
五、区属四所公办中学招生
(一)报名对象与报名材料(原件仅为校对用)
1.龙文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报名材料:
(1)学生本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口簿第一页复印在上,学生本人信息页复印在下,复印在同一页纸上)。
(2)小学毕业证书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等(须有体现全国学籍号信息)的原件、复印件。
2.龙文区购房户但户籍未迁入的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
报名材料:
(1)学生本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口簿第一页复印在上,学生本人信息页复印在下,复印在同一页纸上)。
(2)有效的龙文区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3)龙文区购房的房产证或与房产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4)小学毕业证书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等(须有体现全国学籍号信息)的原件、复印件。
3.其他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
报名材料:
(1)学生本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口簿第一页复印在上,学生本人信息页复印在下,复印在同一页纸上)。
(2)有效的龙文区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3)学生父(母)务工劳动合同(或相当的证明材料,如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
(4)小学毕业证书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等(须有体现全国学籍号信息)的原件、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
1.在龙文区辖区内小学就读的对象
各小学做好宣传、告知、包括发放通知单及保存回执等,让每位小学毕业班学生和家长知道所对应的施教区中学和预登记报名时间节点。
各小学在填写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同时收集上述三类报名对象相应报名材料。
户籍以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审核登记为准,请各小学认真核对户籍材料并在户籍材料复印件上签名、盖章;如户籍在毕业登记后变动者由区教育局中教股审核后再根据变动情况统筹安排。
符合入学条件对象于按学校通知的时间到所划分的相应施教区中学预登记,各校进行核查、登记并将数据及时报区中教股,正式报名时间由相应中学另行通知。(辖区内小学配合告知)。
因故不能如期到校登记报名者,应在2021年7月27日前向施教区中学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推迟报名时间。未经申请,逾期仍要求报名者,可在2022年7月27日-29日到区教育局登记、审核,若相应施教区中学学位已满,则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中学,并于8月12日到相应中学报名。
2.在龙文区辖区外小学就读的对象
符合入学条件对象准备好报名材料于2022年7月25日-27日到龙文区教育局中教股登记(如有到中学咨询,由各中学告知到中教股登记),中教股根据报名条件和招生办法把符合入学对象统筹安排到相应中学,并于8月12日到相应中学报名。
(三)招生办法
按照以下先后顺序招生录取:
1.实行划施教区就近招生,优先招收施教区内龙文区户籍“小升初”对象。
2.非龙文区户籍随迁子女“小升初”对象录取程序
(1)龙文区购房户但户籍未迁入的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其中具有龙文区学籍优先录取,计划数招满为止。
(2)其他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具有龙文区学籍优先录取,计划数招满为止。
(3)若施教区中学学位已满,则按上述条件顺序录取至本区其它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如出现同等条件不能全部录取则采用随机派位录取,直至全区学位满为止。
不符合入读龙文区公办中学条件的或未能录取到公办中学就读的对象,应及时回原户籍地就读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六、区属民办中学招生
1.招生范围、对象
面向龙文区,招收龙文户籍小学毕业生和具有龙文学籍符合龙文区“小升初”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2.招生程序、报名时间、录取方法
参照《漳州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漳教综[2022]88号)文中附件6《漳州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录取办法》执行。
七、优待对象录取照顾政策
优待对象录取照顾政策参照市、区有关文件通知执行。
八、有关注意事项
(一)被漳州一中碧湖校区正式确认录取并公示或被民办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且缴费注册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区属学校的录取。在龙文区就读小学的毕业生被录取后的档案由区教育局分离,未被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按区属四所公办中学招生办法回所属施教区中学预登记;回乡生到区教育局中教股登记(7月25日-7月27日),逾期视为放弃施教区中学录取。
(二)由于历史原因,土白、下洲、田丰、玄坛宫四村的拆迁协议生按规定划入指定市直中学就读。如选择志愿参加公民办同步招生没被录取的学生仍可按市教育局规定入读指定市直中学,也可按龙文区招生办法规定的登记时间、要求进行登记选择入读施教区中学漳州九中。
(三)各小学组织本校毕业班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参与漳州一中碧湖校区或民办校同步招生,并将文件精神及相关招生事项告知小学毕业班学生、家长,如未被录取则应及时告知学生、家长按规定时间到各施教区中学预登记报名。
(四)公办中学应严格按施教区划分进行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规范招生行为。
(五)各校应根据学籍管理办法,规范学籍管理,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严防出现“人籍分离”现象。1、同城区公办学校间原则上不转学。2、本区户籍在区外就读有正当理由确需转学的或因户口迁入中途需要办理转学的学生按其户籍确定转入初中学校,学生向所在施教区学校申请,由学校审核同意,给予办理转学手续。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符合在龙文区公办中学就读条件,需要办理转学的学生,原则上不在春季受理,应在秋季开学初申请并按居住(暂住)地址所在的中学施教区确定转入初中学校,并提供原在学证明材料或转学材料向施教区中学提出申请;如施教区中学学位已满,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转入校。4、如系优待对象,需转学的,应提供有关部门证明并提出申请,提请区教育局审核批准,方予以办理。5、未经区教育局许可,各中学不得违反规定跨施教区接收转学学生或超计划接收转学学生。
(六)各中学根据上述规定,做好外来随迁子女新生录取,并做好建籍管理工作等;对转学人员按转学流程做好指导、跟踪、办理,严格做到转学程序审批完整后再接收、放学生。各校应落实控辍保学登记、报告和劝返责任。
(七)区属各中学要在本招生意见正式下发后一周内制定本校新学年秋季招生简章,同时上报中教股备案。8月下旬各初中校公布新生录取名单并组织正式报名注册。
九、招生咨询电话
0596-2160072
来源:龙文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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