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岢岚法院
悬赏公告
岢岚法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梁海林与被执行人李斌买卖合同纠纷<(2022)晋0929执113号>一案,现被执行人剩余执行标的15000元及受理费495元未履行。因被执行人李斌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申请人的悬赏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李斌,身份证号:14223119 92XXXX0851,岢岚县三井镇秦家庄村人,住岢岚县林业小区1号楼1单元4楼西户。
凡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李斌财产线索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给予现金奖励1000元 ;如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经法院查证属实并使本案全部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一次性奖励现金2000元。
本公告有效期限为2022年7月22日至2023年7月21日止。
法院承诺,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联系电话:0350—4531951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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