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生一起事件,位置在广州,画面曝光。7月19日,广东广州,一刚毕业女大学生被一变态男跟踪,称自己上下班的地铁上被该男子至少摸身体3次,在换乘时报警被他逃走,没想到却被他尾随跟踪,被房东将其赶走,没想到该男子就住隔壁小区,近日下班时又见他从屋后走出来,就和房东一起将他抓住并报警。目前,男子已被送往派出所调查。
不管是谁遇到这种事情都很害怕,不仅在地铁上遭遇猥亵,还被不止一两次的尾随跟踪,如果趁开门是被尾随进入里面,那后果不堪设想。根据以上案件信息我们简要分析里面的法律问题。
该男子在地铁上抚摸他人身体的行为已经属于猥亵他人的违法行为,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该男子猥亵他人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而尾随他人的行为,如果单独来看,似乎并不没有直接侵犯到他人权利,但是与之前的猥亵行为放在一起综合考虑,则具有继续实施了猥亵或其他侵犯被害人合法权利的可能性,因此在处罚上可以从重考虑。
本案中还有两个具体细节,一个是该男子在尾随后已经被该女生以及房东赶走过,现在依旧尾随,二是经了解该男子就住隔壁小区,这就给被害人造成了巨大恐惧心理,并不清楚该男子接下来,一旦有机会会做什么。
猥亵行为是侵犯了被害人的性羞耻心。《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关于猥亵罪的相关规定,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
违法和犯罪两者的最大区别就是手段的情节区分,猥亵行为构成违法就是一般常见的手段,而如果构成犯罪则要犯罪嫌疑人实施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等手段,重点在于强迫。
采用暴力强迫等手段违背妇女意志侵犯被害人的性羞耻心,如果侵犯到性权利,可能涉嫌强奸罪。
构成猥亵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是在想地铁等公共场所实施猥亵构成犯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可以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的审理中,具体结果还不清楚,但通过屡次不改的尾随行为,基于社会危害性考虑,在法律范围可以以予重罚。
这个案件让尤其是年轻独居女性有所警惕,如果胆怯或者不敢报警等从一定程度上是对犯罪嫌疑人的纵容,会让对方更加肆无忌惮,只有敢于面对不法侵害,保证自己人身安全的情况,勇于报警,让违法者受到法律制裁。
夏天来了,对于防止猥亵你有更好的建议吗?欢迎评论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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