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城市生活、生产用水需求,严厉打击窃水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城市用水正常秩序,引导全社会形成依法、依规用水的良好风气,沈阳水务集团开展“打击窃水整治工作百日行动”,集团稽查支队联合行政执法、公安部门全力打击窃水,并奖励举报,最高50万元。
据稽查支队三大队大队长张国伟介绍,近日在开展打击窃水行动中,水务稽查支队发现皇姑区某项目的物业保洁11处水点用水未安装水表,用水管道直径25毫米,经核实该小区2021年11月入住,园区居民用户均已在入住时间安装水表,并已建卡收费,物业的该用水行为属于违法窃水行为,窃水时间180天,按《沈阳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规定,按照技术推定公式追补水费,预期追缴金额为29万余元,目前已对该用户下达了追缴水费通知。
哪些行为属于窃水
举报有奖
凡提供盗用城市公共供水行为有效线索,举报内容属实,以时间为准,给予举报相同线索的第一反映人一次性奖励。
窃水行为经司法机关立案处理的,在司法机关认定的返还或赔偿水费到账后,对举报人奖励返还或赔偿金额的30%。
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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