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枣庄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通知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市政府编制了《枣庄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各承办单位对列入决策事项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抓紧组织实施,尽快完成决策草案起草工作,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时出台。二、列入决策事项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未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三、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政府年度工作实际开展情况,市司法局及时调整决策目录清单报市政府同意后予以公布。
枣庄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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