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市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身体健康,降低病毒传播风险,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现将本院近期有关诉讼服务工作通告如下:
一
建议优先通过远程方式参与诉讼
鼓励和倡导诉讼当事人、代理人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sfw.gdcourts.gov.cn/)”、“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广东”、“粤公正”等小程序办理各项诉讼事宜。
(一)诉讼立案事项尽量通过在线平台申请,经审核通过后以邮寄方式提交书面材料(邮寄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铭东路578号,邮编:519090,咨询电话:0756-7266850)。
网页立案:登录“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并按网站提示提交立案材料。
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
小程序立案:搜索或扫码“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广东”“粤公正”小程序,并按提示提交立案材料。
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广东
粤公正
(二)申诉信访事项尽量通过信访咨询电话反映情况,或者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书面材料(邮寄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铭东路578号,邮编:519090,咨询电话:0756-7265321)。
(三)开庭事项建议先电话联系案件承办法官或者书记员,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现场或网上开庭等方式。
二
需要现场办理业务的,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一)办理诉讼业务的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如有来自或14天内曾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请尽量采取上述网上立案、网上开庭、邮寄材料等方式办理相关业务。
(二)来本院现场办理诉讼业务的人员,进入法院审判区域前请主动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行程卡和健康码(均为绿码)、持金湾区规定时限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查阅金湾区大规模核酸通告中涉及的关于进入各类公共场所、小区、工厂、企业等须持的核酸证明相关要求),配合安检人员做好安全检查和人员登记。
(三)健康码显示为红码或黄码以及无法提供金湾区规定时限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查阅金湾区大规模核酸通告中涉及的关于进入各类公共场所、小区、工厂、企业等须持的核酸证明相关要求)的人员,请暂缓来访;请上述人员最迟在开庭前2个工作日与案件承办人联系。
(四)所有到本院办理业务的人员,请做好个人防护,进入本院全程佩戴口罩,办理完事务后请及时离开,尽量减少人员聚集。
因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的诉讼活动和办理诉讼事务不便,敬请谅解。本院将尽最大努力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特此通告。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2022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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