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市总工会获悉,“退休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单位团体参保、 社区参保今天正式开启。
“退休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是为配合上海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通过市职工保障互助会承办的一项补充医疗保障项目,以单位参保为主,社区参保为辅,通过互助互济机制,帮助参保退休人员减轻住院医疗费用负担。目前,本市约有410万名退休人员参加了该计划。
“退休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参保对象为:
*单位团体参保
属于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退休职工,均可按自愿的原则通过本人单位组织,团体参保本计划。参保人数不少于本单位退休职工总数的75%。
*社区参保
属于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社会退休人员和单位不组织参保的退休人员。
集中参保时间为:
即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
保障期限为:
2022年7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参保方式为:
*单位团体参保
建议联系本人办理退休手续的单位,由单位统一申请操作。
*社区参保
#窗口参保:
凭本人身份证就近至本市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窗口申请参保。
#线上参保:
通过“随申办”App、支付宝小程序进行线上参保并缴费。
缴费标准:
考虑疫情影响,今年暂不调整缴费标准。
*单位团体参保
已参加“上海职工互助保障项目2020住院基本保障A0”的单位,缴费标准:350元/人。
未参加“上海职工互助保障项目2020住院基本保障A0”的单位,缴费标准:365元/人。
*社区参保
#新退休1年内的首次参保人员;
断保后1年内的再次参保人员;
缴费标准:365元/人。
#退休后1年以上、不超过2年的首次参保人员;
断保后1年以上、不超过2年的再次参保人员;
缴费标准:730元/人。
#退休后2年以上首次参保人员;
断保后2年以上再次参保人员;
缴费标准:1095元/人。
给付标准
参保人员出现以下4种情形,可享受给付:
住院治疗;
按住院标准结算医疗费用的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治疗;
门诊大病治疗;
家庭病床治疗。
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对统筹基金(或附加基金)支付范围内属于个人自负的医疗费用,按50%-70%的比例给付保障金。
每一保障年度个人累计最高给付额为 10 万元。
给付方式
①保障金无需申请,市职保会通过数据互联互通,直接汇入被保障人的本市养老金银行账户。
②以下4种情形仍需要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窗口办理保障的给付申请:
养老金通过黄山信用社或邮政汇款发放;
外地零星医疗费收据;
家庭病床的医疗费收据;
医保减负的医疗费收据和精神病的医疗费收据。
退休职工互助保障咨询热线:4008892351
新民晚报记者 鲁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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