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亭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民同招”
根据寒亭区实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地或家庭常住地,实行划片、分批次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计划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随机派位招生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派位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购买民办学校的公办学位学生要建立备案名单,与学校同年级其他学生混合编班、一体管理,不得单独编班。
(二)严格落实免试要求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进行登记入学,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不得采用“特长生”招生。所有学校不得通过分班考试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小学要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做好幼小衔接。
招生条件及要求
(一)招生范围
1.小学一年级招生范围:户籍或实际居住地为寒亭区(经济区)的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儿童。
2.初中一年级招生范围:户籍或实际居住地为寒亭区(经济区)的2022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户口(住址)规定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有效户口:一是学生与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上,房产主为学生或其监护人,且户籍与实际住址一致。二是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虽在同一户口簿,但空挂于亲戚、朋友、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的为无效户口,不作为入学依据。
(三)报名所需材料
符合大数据核验条件的,可通过快捷通道采集信息,实行“零证明”入学。不符合大数据核验条件的,需提供材料为学生及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以及根据系统提示需上传的必要辅助材料:
1.因房产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报名时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也可在房产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者提供加盖银行抵押贷款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2.房屋现已居住但还没办理房产证的,报名时需提供购房合同、房屋(住宅)质量保证书及水、电费单据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
3.有一套以上住房者,依据其经常居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
4.拆迁户、棚户区改造的拆迁户、原住居民,尚未回迁安置的需提供拆迁合同。因城中村改造而无房产证的,属本村居民的,需村委出具证明;属其他购房户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需提供购房原始发票并出具村委证明。
5.区内无房产的需要提供:(1)户籍所在地的户口本;(2)居住证(户籍为奎文、潍城、坊子、寒亭、高新、经济、滨海、峡山的不需要提供);(3)潍坊市城区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已居住半年以上或明确预期居住半年以上);(4)就业证明(可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等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
本方案所述的不动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用途须为住宅。非住宅用途房产(如写字楼、商铺等)及未交付入住的期房不作为入学依据。同一套住房同一学段内,只允许一个家庭的子女就近入学。
招生办法和时间安排
(一)招生办法
1.公办学校招生办法:各公办中小学在教体局的监督指导下按批次组织招生工作。当符合某一批次条件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人数不足空余学位时,全部招收,超过空余学位时,由区教体局统一协调至其他学校。具体批次如下:
第一批次:户口和房产均在片区内。
第二批次:无片区户口,房产在片区内,并已办理房屋产权证。
第三批次:无片区户口,房产在片区内,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已实际入住的。
第四批次:无片区户口和房产,但监护人在片区内有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和合法房屋租赁证明的。
在完成上述招生后如有空余学位,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安排具备一定条件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入学。为增强小初衔接贯通培养,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探索采取划片入学与小初直升相结合办法。
2.民办学校招生办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原则上为户籍或现居住地为寒亭区(经济区)的小学适龄儿童或小学应届毕业生。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在达到省定民校生占比要求范围内报市教育局核准后实行。学校招生简章、广告宣传报区教体局审查备案后方可实施。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于7月16日由教体局组织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于7月16日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开栏或微信公众号公布招生结果。没有取得民办学校学位的学生,请于7月17日—18日登录平台修改注册类型并填报相关信息,重新选报公办学校。
(二)招生流程: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继续通过“教育服务平台”招生入学平台进行报名,家长可通过手机端微信、小程序或PC端登录平台报名,使用网络不方便或网上报名有困难的家长,可在报名时段内,由学校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报名。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招生同步进行,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处民办学校网上报名,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未获得学位的将参与公办学校分批次学位安排。
(三)招生时间安排
1.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网上报名(7月12日-18日):通过“教育服务平台”中小学招生平台,结合学校招生条件,选择、确认公办学校学位。前期未参加信息采集的,可按要求进行信息采集、报名。
学位安排(7月25日-8月10日):对通过信息审核的,分批次安排学位。
入学办理(8月30日前):新生持服务平台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未按时办理的,不再保留该校学位。
2.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网上报名(7月12日-14日):通过“教育服务平台”中小学招生平台,进行信息采集、报名,每名学生只能填报1所民办学校。
学位安排(7月16日):报名人数不超过计划数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学位,确定学位结果于当天向社会发布;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派位结果于当天向社会发布。
入学办理(7月20日前):新生持服务平台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未按时办理的,不再保留该校学位。
招生片区划分
(一)城区公办初中
1.第六中学:益新街以北的城区片区,以及寒亭街道和开元街道的益新街以北片区。
2.实验中学:益新街以南、惠贤北路(原友谊路)以东的城区片区,以及寒亭街道的益新街以南片区。
3.富亭街中学:2022年秋季开学启用。学校片区为原区第一中学初中部片区范围:惠贤北路(原友谊路)与渤海路(原潍县中路)之间,南至济青高速,北至益新街。原区第一中学初中部在校生整建制迁至富亭街中学。
4.明德学校初中部:渤海路(原潍县中路)与北海路之间,南至济青高速,北至益新街。
(二)城区公办小学
1.实验小学:丰华路以西,惠贤北路(原友谊路)以东,南至通亭街,北至运河街城区片(其中,镜湖小区、电力小区、寒亭区第三人民医院小区划归二小片区)。实验小学秋季新招一年级学生继续到实验小学文化街校区(地址暂设在寒亭六中院内)就读。
2.霞飞路小学:渤海路(原潍县中路)以西,北海路以东,南至通亭街,北至民主街。
3.第二实验小学:一是惠贤北路(原友谊路)以西,渤海路(原潍县中路)以东,南至通亭街,北至禹王街;二是渤海路(原潍县中路)以西,上港路以东、南至民主街,北至禹王北街(北外环路),以及电力小区、镜湖小区、寒亭区第三人民医院小区、南北营村(南北营村学生可自主选择到北张氏小学或二小就读)。
4.河西学校:通亭街以北,以丰华路为界,至城东城区片(含前后中仉庄、河西村),全部归河西片区。
5.杨家埠小学:惠贤北路(原友谊路)以东,通亭街以南、济青高速以北,东至寒亭街道片区。其中,惠贤北路(原友谊路)以东、幸福路以西间片区设置为弹性片区,弹性片区内2022级新生可自主选择到杨家埠小学或富亭街小学中的一所学校就读。
6.富亭街小学:2022年秋季启用。片区为原实验中学小学部范围:惠贤北路(原友谊路)以西、渤海路(原潍县中路)以东,通亭街以南、济青高速以北片区。原实验中学小学部在校生整建制迁至富亭街小学。
7.明德学校小学部:渤海路(原潍县中路)与北海路之间,南至济青高速,北至通亭街。
(三)各街道(开发区)学校
实行属地招生管理,各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学校位置和生源户口合理划片招生,街道初中学校招生范围为各街道辖区生源。杨家埠开发区、原朱里初中招生片区小学毕业学生可自主选择到第六中学、实验中学、朱里中心学校的一所初中就读。
区教体局招生咨询电话:7253760
区教体局招生监督电话:7251204
招生平台技术咨询电话:8816220
经济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民同招”
根据经济区实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地或家庭常住地,实行划片、分批次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计划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随机派位招生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派位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购买民办学校的公办学位学生要建立备案名单,与学校同年级其他学生混合编班、一体管理,不得单独编班。
(二)严格落实免试要求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进行登记入学,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不得采用“特长生”招生。所有学校不得通过分班考试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小学要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做好幼小衔接。
招生条件及要求
(一)招生范围
1.小学一年级招生范围:户籍或实际居住地为寒亭区(经济区)的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儿童。
2.初中一年级招生范围:户籍或实际居住地为寒亭区(经济区)的2022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户口(住址)规定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有效户口:一是学生与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上,房产主为学生或其监护人,且户籍与实际住址一致。二是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虽在同一户口簿,但空挂于亲戚、朋友、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的为无效户口,不作为入学依据。
(三)报名所需材料
符合大数据核验条件的,可通过快捷通道采集信息,实行“零证明”入学。不符合大数据核验条件的,需提供材料为学生及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以及根据系统提示需上传的必要辅助材料:
1.因房产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报名时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也可在房产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者提供加盖银行抵押贷款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2.房屋现已居住但还没办理房产证的,报名时需提供购房合同、房屋(住宅)质量保证书及水、电费单据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
3.有一套以上住房者,依据其经常居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
4.拆迁户、棚户区改造的拆迁户、原住居民,尚未回迁安置的需提供拆迁合同。因城中村改造而无房产证的,属本村居民的,需村委出具证明;属其他购房户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需提供购房原始发票并出具村委证明。
5.区内无房产的需要提供:(1)户籍所在地的户口本;(2)居住证(户籍为奎文、潍城、坊子、寒亭、高新、经济、滨海、峡山的不需要提供);(3)潍坊市城区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已居住半年以上或明确预期居住半年以上);(4)就业证明(可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等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
本方案所述的不动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用途须为住宅。非住宅用途房产(如写字楼、商铺等)及未交付入住的期房不作为入学依据。同一套住房同一学段内,只允许一个家庭的子女就近入学。
招生办法和时间安排
(一)招生办法
1.公办学校招生办法:各公办中小学在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按批次组织招生工作。当符合某一批次条件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人数不足空余学位时,全部招收,超过空余学位时,由主管部门统一协调至其他学校。具体批次如下:
第一批次:户口和房产均在片区内。
第二批次:无片区户口,房产在片区内,并已办理房屋产权证。
第三批次:无片区户口,房产在片区内,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已实际入住的。
第四批次:无片区户口和房产,但监护人在片区内有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和合法房屋租赁证明的。
在完成上述招生后如有空余学位,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安排具备一定条件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入学。为增强小初衔接贯通培养,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探索采取划片入学与小初直升相结合办法。
2.民办学校招生办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原则上为户籍或现居住地为寒亭区(经济区)的小学适龄儿童或小学应届毕业生。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在达到省定民校生占比要求范围内报市教育局核准后实行。学校招生简章、广告宣传报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后方可实施。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于7月16日由主管部门组织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于7月16日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开栏或微信公众号公布招生结果。没有取得民办学校学位的学生,请于7月17日—18日登录平台修改注册类型并填报相关信息,重新选报公办学校。
根据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求,潍坊文华学校小学部本年度只面向潍坊文华幼儿园现有大班在园幼儿(截至2022年7月10日)招收2022级新生,不再面向社会招生。潍坊文华幼儿园现有小班、中班及今后招收的幼儿不再直升潍坊文华学校小学部。
(二)招生流程: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继续通过“教育服务平台”招生入学平台进行报名,家长可通过手机端微信、小程序或PC端登录平台报名,使用网络不方便或网上报名有困难的家长,可在报名时段内,由学校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报名。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招生同步进行,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处民办学校网上报名,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未获得学位的将参与公办学校分批次学位安排。
(三)招生时间安排
1.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网上报名(7月12日-18日):通过“教育服务平台”中小学招生平台,结合学校招生条件,选择、确认公办学校学位。前期未参加信息采集的,可按要求进行信息采集补报。
学位安排(7月25日-8月10日):对通过信息审核的,分批次安排学位。
入学办理(8月30日前):新生持服务平台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未按时办理的,不再保留该校学位。
2.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网上报名(7月12日-14日):通过“教育服务平台”中小学招生平台,进行信息采集、报名,每名学生只能填报1所民办学校。
学位安排(7月16日):报名人数不超过计划数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学位,确定学位结果于当天向社会发布;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派位结果于当天向社会发布。
入学办理(7月20日前):新生持服务平台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未按时办理的,不再保留该校学位。
招生片区划分
(一)小学
1.锦程小学:北城街道辖区村庄及所属居民小区。
2.锦绣学校:张氏(总部经济)发展中心(原张氏街道)辖区玄武街以南区域。
3.锦华学校:张氏(总部经济)发展中心(原张氏街道)辖区济青高速以南、玄武街以北、文化路以东、北海路以西区域。
4.实验学校小学部:张氏(总部经济)发展中心(原张氏街道)辖区内以下区域:民主街以南、济青高速以北、虞河路以东、北海路以西区域(含邢石村及所属居民小区),济青高速以南、玄武街以北、虞河路以东、文化路以西区域,济青高速以南、玄武街以北、文化路东侧且大门朝向文化路的居民小区(即祥瑞家园、华文苑、顺德居)。
5.文华未来学校小学部:张氏(总部经济)发展中心(原张氏街道)辖区内以下区域:民主街以南、济青高速以北、白浪河以东、虞河路以西区域(不含邢石村及所属居民小区),济青高速以南、玄武街以北、虞河路以东、文化路以西区域,济青高速以南、玄武街以北、文化路东侧且大门朝向文化路的居民小区(即祥瑞家园、华文苑、顺德居)。
6.山师大英才学校小学部:张氏(总部经济)发展中心(原张氏街道)辖区内以下区域:民主街以北区域,民主街以南、泰祥街以北、文化路以东、北海路以西区域。
7.锦阳小学:双杨(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原双杨街道)辖区村庄及所属居民小区。
(二)初中
1.锦程初中:北城街道、双杨(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原双杨街道)辖区村庄及所属居民小区。
2.实验学校:张氏(总部经济)发展中心(原张氏街道)辖区民主街以南、玉清街以北、虞河路以东、北海路以西区域(含邢石村及所属居民小区)。
3.文华未来学校初中部:张氏(总部经济)发展中心(原张氏街道)辖区内以下区域:民主街以南、济青高速以北、白浪河以东、虞河路以西区域(不含邢石村及所属居民小区),济青高速以南、玉清街以北、虞河路以东、新华路以西区域。
4.山师大英才学校初中部:张氏(总部经济)发展中心(原张氏街道)辖区内以下区域:民主街以北区域,民主街以南、泰祥街以北、文化路以东、北海路以西区域。
备注:
1.济青高速以南、玄武街以北、文化路东侧且大门朝向文化路的居民小区(即祥瑞家园、华文苑、顺德居)为实验学校小学部、文华未来学校小学部和锦华学校三所学校招生的重叠片区。
2.济青高速以南,玄武街以北,文化路以西,虞河路以东为实验学校小学部和文华未来学校小学部两所学校招生的重叠片区。
3.张氏(总部经济)发展中心(原张氏街道)辖区济青高速以南、玉清街以北、虞河路以东、新华路以西区域,为实验学校初中部和文华未来学校初中部两所学校招生的重叠片区。
4.张氏(总部经济)发展中心(原张氏街道)辖区民主街以南、泰祥街以北、文化路以东、北海路以西区域,为英才学校和实验学校两所学校招生的重叠片区。
重叠片区内适龄儿童可以自愿选择一所面向本片区招生的学校就读。
经济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招生电话:5910516
经济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监督电话:5910536
招生平台技术咨询电话:8816220
来 源 | 寒亭教育
审 核 | 赵 锋、王亮家
编 辑 | 周明秀
出 品 | 山东广播电视台潍坊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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