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民事案 察“假诉讼”
湘潭检察监督探民情守民心
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明
近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民事检察虚假诉讼十大典型案例,湘潭市检察机关办理的两起虚假诉讼监督案在列。近年来,湘潭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以求极致的监督办案理念探民情守民心。
让虚假诉讼无处遁形
2019年,湘潭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夏某某申请监督案件过程中发现,2018年9月,夏某某经营的某砂石厂作为被告,涉及50余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此民事案件是以调解方式结案,其中25件均在当月执行完毕。检察官敏锐察觉,大量涉劳动报酬纠纷案,在短时间内全部调解结案,存在为优先实现债权而炮制的虚假诉讼可能。
2019年9月,违法犯罪线索被移送至雨湖区人民检察院办理。
经查明,夏某某与其律师龙某某互相串通、捏造事实,他们各找了10余名非砂石厂员工的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以追索劳动报酬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据此,雨湖区人民检察院遂对25起虚假诉讼案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最终法院全部采纳检察建议,撤销了民事调解书,且将涉案的29万元追回至法院专款账户上,相关人员亦被追究刑事责任。
2021年,湘潭市检察院牵头起草并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的指导意见》,构建了由市委政法委统筹协调,公检法司密切配合的“一体化”办案体系。此外,还与湘潭市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虚假诉讼查处中民事检察与刑事侦查协作配合的意见》,解决了取证难的问题。出台意见、建立机制、协作配合……一系列组合拳凝聚起重拳惩治虚假诉讼的多方合力。
2019年以来,湘潭市检察机关共办结虚假诉讼案件72件,12名案件当事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让农民工不再“薪”烦
2021年初,针对在检察履职过程中发现的农民工讨薪难的问题,湘潭市检察院和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关于联合开展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的通知》,在全市部署开展了针对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支持起诉专项活动,成效明显。
湘潭市检察院指导湘乡市检察院办理的玉泉山庄医养大楼拖欠杜某某等48名农民工劳动报酬案,查清案件事实后,主动协调人社、财政等单位,在农历新年前帮涉案农民工拿回80万元工资。春节后,玉泉山庄所在公司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更凸显了本案成功办理的价值。
截至今年5月底,湘潭检察机关共支持起诉355件,共帮助农民工追回工资473万余元。
让遗留问题不再闹心
三孩生育政策“有法可依”后,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被取消,因超生的社会抚养费未执行到位的不再执行,历史遗留问题亟待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妥善处理。
今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湘潭市检察院“走在前”,及时部署开展了社会抚养费强制执行专项法律监督活动。
岳塘区的黄某夫妇于2015年8月违法生育二孩,因此岳塘区卫健局(原岳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在两个月后开具《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征收黄某夫妇社会抚养费8.8万余元。因黄某未履行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义务,被岳塘区卫健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17年6月,黄某夫妇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两人的出行、高消费等均受限。
3月,在湘潭市检察院的统一指挥下,岳塘区检察院与区法院、区卫生健康局沟通协调后,于4月25日向法院送达检察建议,区法院收到检察建议后,已启动程序对涉及黄某夫妇等百余人的未执结社会抚养费案件陆续作出结案处理。
目前,我市共发现相关被执行人665人。在法院、卫健委等部门的通力合作下,涉社会抚养费的上述案件将不再执行,予以结案。
湘潭市检察院主要负责人表示,全市检察机关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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