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了
无锡经开区
相关征收土地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征收土地预公告
经开区征预告〔2022〕2号
一、项目(地块)名称
和风路与观顺道东南侧地块。
二、征收范围
和风路以南,观顺道以东、立信大道以西,观顺河以北,涉及无锡经济开发区太湖街道及太湖街道方庙社区(实际范围以最终批准的为准)。
三、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市政公用工程设施和公共生活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四、工作安排
无锡市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在公告期内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信息。
请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配合调查工作,并在《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
五、其它事项
征收土地预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2022年1月6日——2022年1月19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
;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征收土地预公告
经开区征预告〔2022〕1号
一、项目(地块)名称
信成道与清源路西北侧地块。
二、征收范围
信成道与清源路西北侧,涉及无锡经济开发区华庄街道泓澄社区(原双茂社区)(实际范围以最终批准的为准)。
三、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
四、工作安排
无锡市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在公告期内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信息。
请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配合调查工作,并在《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
五、其它事项
征收土地预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2022年1月6日——2021年1月19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
;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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