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快十年了,却迟迟办不下房产证;同是小区业主,物业费却区别对待;交了物业费,却拿不到发票,而不交物业费又不让充电费......6月29日,湖南衡阳“湖工苑”小区(以下简称“湖工苑”)业主伍先生向本报投诉称,该小区出现了不少匪夷所思的问题,令他很无奈。湖工苑的管理方——湖南工学院党政办7月4日回应称,他们正对业主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律师表示,湖工苑问题的出现,显示出管理方对法律的无知与漠视,业主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依法维权。
湖工苑被指歧视性收费
6月29日,伍先生手持自己的购房协议向记者投诉说,他2014年购买了湖工苑的一套二手房,由于父母亲年迈,他后来又买了第二套准备给老人住,当时房主说房产证正在办理中。“但房子从建成到现在已经近10年了,房产证一直办不下来。”
湖工苑小区大门(图源:百姓网)
“湖工苑原是湖南工学院的家属院,所以学校对小区干预较多,同是小区业主,物业费却被区别对待:学校教职工业主收费为每平方米0.5元,校外业主却收费0.8元。”伍先生说。
伍先生的缴费凭证显示,他支付了2021年2月至2022年8月的物业管理费,共计2575.02元,缴费凭证加盖的公章为“湖南工学院教师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伍先生说,他们多次向管理方经办人员索要发票,均被推诿。此外,管理方为了收取物业费,竟采用了不缴物业费就不给充电的方法。
在向记者投诉的同时,伍先生还向管理方的上级部门进行了投诉,目前显示投诉信已经被签收。
小区管理方回应:正调查
针对伍先生的投诉,7月4日,记者联系上了湖工苑的管理方——湖南工学院党政办,该办一名卢姓工作人员称,已向党政办主任、工会主席、院长等领导进行了汇报,学校正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
在湖南工学院官网上,一份《关于“湖工苑”教师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费收取的通知》显示: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所有住户统一按0.8元/平方米标准收取;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湖南工学院教职工,已装修的按0.5元/平方米收取,未装修的按0.45元/平方米收取。
(受访者供图)
记者还看到一份加盖“湖南工学院后勤基建处”公章的《关于停止售电的通知》,通知称,湖工苑有一部分校外业主一直未缴纳物业管理费,即日起凭物业管理费凭证,方可在校内购买电费。上面有报请学校领导审批并有校领导批示“同意”的意见,批示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
律师:可通过多种途径维权
对于伍先生投诉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付成武律师。
付成武表示,伍先生所提及的种种问题,显示管理方对法律无知而且漠视,这在国家大力推行依法治国的新时代,很难想象,令人惊愕。
“首先,购买住房就应该办房产证,这是基本常识,不办肯定是不对的;其次,对于提供同样的物业服务,却收取不同的物业费,提供方如果为物业公司,则形成对多缴纳物业费一方业主的反向歧视,该方业主可以向市场监管局投诉,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是校方进行管理,收费则涉嫌超范围经营。对于学校对教职工进行补贴,该项补贴则涉嫌违纪,补贴数额达到一定额度,则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近年来,因违纪补贴而被追究纪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的案例呈现出上升态势。”对于房产证和物业费,付成武如是评价。
付成武表示,应该是因为校方不具备物业管理的资质,所以无法出具合法的发票,不开发票则涉嫌逃税,伍先生可以向税务和公安机关报案,管理方涉嫌行政违法,甚至涉嫌刑事犯罪。
对于校领导批示不交物业费就限电的行为,付成武说,交物业费和交电费是互不相干的民事行为,校方利用其管理上的优势这样做,涉嫌滥用职权。
而针对管理方在“关于‘湖工苑’教师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的通知”最后一条“不缴费就函告业主所在单位”的行为,付成武表示,业主的就业状况、工作单位、工资收入等均属于个人信息,管理方此举涉嫌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总体上来说,伍先生投诉的事项,校方的行为有些涉嫌违纪、有些涉嫌违法,伍先生既可以向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付成武最后表示。(记者 李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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