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役,优化入伍士兵素质结构,为全市干部队伍储备培养人才,根据《关于结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征集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伍的意见(试行)》(烟征〔2022〕16号),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若干意见》(鲁组字〔2019〕32号)等文件规定, 2022年栖霞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12名。 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2022年军队应征高校毕业生入伍的资格条件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条件,从栖霞市报名参军服役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政治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受公民的政治权利;品行端正,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符合《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军法〔2021〕62号)规定要求。
2.身体条件。 身心健康,肢体无残疾、无传染病,具备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和心理条件,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国征〔2015〕1号)、《关于优化调整征兵体检部分项目标准的通知》(军后卫〔2020〕358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要求。
3.性别。限男性。
4.学历。 取得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除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2年8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2年7月24日(含)之前取得。
5.年龄。 非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退役安排
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士兵服役满5年及以上,经部队批准退役后,自部队下达退出现役命令之日起30日内,持入伍通知书、退役证和《栖霞市公开招聘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役就业协议书》到栖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
栖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初审档案,并移交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牵头,商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有关单位,按照专业对口、公平、公正原则,区分综合、教育、卫生三类岗位,参照转业士官安置办法进行量化赋分,分数相同的根据入伍前征集考核成绩确定选岗顺序,按照1:1比例组织选岗,市人社局负责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役安排不再实行试用期,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本公告由栖霞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栖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5222849(征兵办)0535-5210043(人社局)
监督电话:0535-5212215报名、招聘通知、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栖霞市人民政府网站
栖霞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栖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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