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网讯 全媒体记者刘延超报道 7月1日,记者从市城管办获悉,我市明确在次要道路临街一楼店铺门前、背街小巷等地段划定临时经营区域,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共设置33处临时外摆经营路段及12处临时性经营场所点位,繁荣“夜经济”,激发市场活力,助力经济发展。
引导户外规范经营。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不影响通行、不影响市容、不扰民,落实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前提下,我市在次要道路临街一楼店铺门前、背街小巷等地段划定临时经营区域,合理规范经营时间,允许临时出店外摆经营,允许大型商业综合体在商场红线范围内开展户外促销活动(禁止餐饮类外摆促销)。
激发夜间经济潜力。我市允许具备条件的商业步行街、商业综合体在夜间规定的时间段外摆经营;允许在具备条件的空闲场地设立夜市摊点;适当延长夜间户外营业时间。同时,严禁使用高音喇叭、音响进行宣传叫卖等噪声扰民行为;餐饮烧烤类夜市摊点要使用清洁能源和环保炉具,严格遵守餐饮油烟相关管理规定。
据了解,根据相关通知,我市允许临时外摆出店经营的时限为6月20日至10月31日。主次干道沿线门店,每日7时30分至19时30分,原则上不允许出现临时外摆经营的现象。
临时经营期间,全市城管部门将加大对临时经营区域的巡查检查力度,做好临街商户的信息登记工作,引导合法经营,处理好夜市噪声扰民、市容环境等问题。各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安全管理、社会舆情引导、群众信访投诉等工作,营造良好的经营氛围。环卫部门将增加临时经营区域的保洁清扫频次,适当延长服务时间,保障干净整洁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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