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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
(征求意见稿)
正在面向社会征询意见和建议
银川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2022-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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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银川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2022-2025年)
为切实解决银川市棚户区问题,2022-2025年市辖三区棚户区改造15061套,256.86万平方米,估算投资110.53亿元。
01
年度计划
(一)2022年
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9处1002户,35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11.5亿元。
兴庆区2处633户,20万平方米,北塔四六队576套,17万平方米,燕庆四队57套,5.7万平方米;
金凤区老看守所周边平房35套,1.03万平方米;
西夏区6处334户,12.99万平方米,原区建一公司二工区家属区72套,0.72万平方米,原自治区环境监测站家属院42套,0.25万平方米,西干渠管理处家属区项目74户,1.18万平方米,兴盈六队平房区16户,0.17万平方米;农垦糖厂五连项目65户,8万平方米;农垦干部学校家属院56户,0.3万平方米。
(二)2023年
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22处4870户,46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30.2亿元。
兴庆区5处3078户,24.86万平方米;
金凤区9处622户,7.13万平方米;
西夏区8处1170户,13.81万平方米。
(三)2024年
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17处4702户,76万平方米,总投资26亿元。
兴庆区6处3015户,56.85万平方米;
金凤区2处313户,7.15万平方米;
西夏区7处1275户,9.66万平方米。
(四)2025年
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21处4487户,100万平方米,总投资38.87亿元。
兴庆区10处2313户,80.22万平方米;
金凤区4处195户,4.57万平方米;
西夏区7处1979户,14.67万平方米。
02
政策支持
(一)列入棚改计划的项目,积极申报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补贴资金,缓解地方财政压力。对于能够自求平衡的项目,通过发行棚改专项债券筹措改造资金。
(二)辖区内棚户区改造腾空土地,应及时纳入土地供应计划,出让所得收益扣除计提后拨付辖区用于征收安置。项目不能自求平衡的,鼓励辖区选择已完成一级整理的其他净地,土地出让金用于棚改项目平衡。仍不能平衡的,缺口资金由财政补足。往年开工的在建项目中,市政府已确定土地出让收入用于辖区征收安置的,市财政应在三个月内拨付辖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保障居民安置回迁安置。
(三)“十四五”期间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补偿政策按照《银川市旧城更新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银政办发〔2013〕42号)文件执行,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按照《银川市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待印发)文件执行。结合三区历年拆迁安置实际情况,过渡期统一调整:安置房为多层住宅的,过渡期一般不超过24个月;安置房为小高层住宅的,过渡期一般不超过36个月;安置房为高层住宅的,过渡期一般不超过48个月。按照“一项目 一方案”原则,由辖区制定征收补偿方案及费用测算,报自然资源、财政、住建、审计部门审核确定概算成本;经市政府研究确定后辖区包干实施。对征收难度大需要突破补偿政策及规划指标的,由辖区报市政府一事一议。承租棚户区房屋的居民,符合住房保障政策条件的,应优先纳入保障。
(四)棚改项目征收后,原址能够新建安置区的,对于确定的安置房部分,按照《关于减免保障性安居工程和生态移民工程建设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通知》(宁政办发〔2012〕115号)执行。
最后,转给你身边关心的朋友们!
✍️来 源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 |爆米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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