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首页 > 网易号 > 正文 申请入驻

诈骗类犯罪无罪辩护研究系列六:贷款诈骗罪无罪辩护要点

0
分享至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作为诈骗犯罪的又一特殊形式,贷款诈骗罪的构造与普通诈骗罪相同,但在侵害客体、发生领域、犯罪对象、行为具体表现方式上等方面存在较多差异,因此笔者认为,为了更好对贷款诈骗罪无罪辩点有清晰认识,首先需要了解本罪构成要件。

1.犯罪客体

作为金融犯罪中常见罪名之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以欺骗方法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欺骗方法的具体表现形式为:①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②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③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④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⑤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此处其他指行为人虽然没有使用前四种方法,客观上的贷款条件与程序等完全符合相关规定,但行为人在贷款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了通过事后转移贷款、担保物或者携款潜逃等而拒不归还贷款的意图,从而骗取贷款的,屈于以其他方法骗取贷款。

此处所称贷款,指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

要构成本罪,还需要诈骗贷款数额达到法律规定的较大标准。长时间以来,关于贷款诈骗罪的数额标准,都是遵循最高法《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三款第三项规定,即“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但该司法解释已于2013年该司废止。目前关于贷款诈骗罪立案标准仅规定于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五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但《追诉标准(二)》只对立案追诉标准即“数额较大”进行了规定,导致“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目前没有清晰界定,只能参照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中关于诈骗罪定罪数额处理。

3.犯罪主体

本罪主体是个人,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刑法没有将单位规定为贷款诈骗罪的行为主体。对于单位实施的贷款诈骗行为,应当对组织、策划、实施贷款诈骗行为的自然人,以贷款诈骗罪论处。

4.犯罪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还要求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具体表现为不归还贷款的意思。依据《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归还,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直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①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②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③肆意挥霍骗取资金;④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⑤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⑥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⑦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若行为人合法取得贷款后产生非法占有目的,拒不还本付息,但没有采取欺骗方法使贷款人免除其还本付息义务的,不成立贷款诈骗罪,只宜作为民事案件处理。

本罪与骗取贷款罪为法条竞合关系,也即是说,使用欺骗方法获取金融机构贷款的,均成立骗取贷款罪,但是,如果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则应认定为贷款诈骗罪。

在刑事辩护实践中,对上述刑法理论的了解固然重要,但对于司法实务中法院、检察院所作无罪判决、不起诉决定书中的无罪要点总结亦十分重要,笔者将在下文结合相关不起诉决定书、无罪裁判文书进行归纳分类梳理,总结出若干无罪辩点,以期对贷款诈骗罪辩护提供一定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

3.依法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二是依法慎重处理贷款类犯罪案件。在办理骗取贷款等犯罪案件时,充分考虑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实际情况,注意从借款人采取的欺骗手段是否属于明显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是否与银行工作人员合谋、受其指使,是否非法影响银行放贷决策、危及信贷资金安全,是否造成重大损失等方面,合理判断其行为危害性,不苛求企业等借款人。对于借款人因生产经营需要,在贷款过程中虽有违规行为,但未造成实际损失的,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对于借款人采取欺骗手段获取贷款,虽给银行造成损失,但证据不足以认定借款人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不能以贷款诈骗罪定性处理。

《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三)关于金融诈骗罪

1.金融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

金融诈骗犯罪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犯罪。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既要避免单纯根据损失结果客观归罪,也不能仅凭被告人自己的供述,而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司法实践,对于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归还,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

(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

(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

(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但是,在处理具体案件的时候,对于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不能单纯以财产不能归还就按金融诈骗罪处罚。

2.贷款诈骗罪的认定和处理。贷款诈骗犯罪是目前案发较多的金融诈骗犯罪之一。审理贷款诈骗犯罪案件,应当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一是单位不能构成贷款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三十条和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单位不构成贷款诈骗罪。对于单位实施的贷款诈骗行为,不能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也不能以贷款诈骗罪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单位十分明显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签订、履行借款合同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符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应当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

二是要严格区分贷款诈骗与贷款纠纷的界限。对于合法取得贷款后,没有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到期没有归还贷款的,不能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对于确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因不具备贷款的条件而采取了欺骗手段获取贷款,案发时有能力履行还贷义务,或者案发时不能归还贷款是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如因经营不善、被骗、市场风险等,不应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四十五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01

无罪辩点1

行为人虽伪造虚假经济合同,但贷款担保真实有效,符合贷款相关条件。后行为人没有按约定周期还贷,将抵押物卖掉,是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属于民事纠纷,不能认定其实施贷款行为时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其行为不构成贷款诈骗罪。

案例索引:(2015)乌勃刑初字第1号

基本案情:2013年1月7日,郭某某以购买家用轿车的名义,提供虚假的经济合同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海勃湾支行(以下简称农行海勃湾支行)申请办理汽车贷款100万元。2013年3月8日与中国农业银行签订了个人购车担保借款合同,以购买的两辆奥迪车为抵押物,乌海市中鑫货运汽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鑫货运汽贸公司)为保证人,贷款100万元,期限5年,分期还款,以每一个月为一个周期还款。2013年3月19日农行海勃湾支行依合同约定将100元贷款打入郭某某账户。2013年2月6日在北京郭某某以蒙CTT579号奥迪轿车抵押从种海军手中分两次借款50万元,于2013年4月16日将该车以68万元的价格卖给种海军。另一辆奥迪轿车于2013年3月抵押给北京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向该公司贷款15万元。由于郭某某未按期还款,2013年5月25日农行海勃湾支行强制从郭某某账户扣款15551.87元;后又从汽车经销商的保证金账户里面分10笔扣划了208037.33元;2013年7月31日汽车经销商向郭某某的贷款账户里面存入5万元,偿还三个月的汽车贷款。

裁判要旨:郭某某向农行海勃湾支行贷款时符合汽车贷款100万元的相关条件,同时郭某某提供了自己的房产证明及宁夏望远现代金属物流园9座13层10号租赁协议一份,年租金35万元;海勃湾区长青西街28号25号1层两间房,年租金为16万元。虽然租赁合同是虚假的,但贷款时该房产还属于郭某某夫妇所有,并有李某某的中鑫货运汽贸公司作为保证人,对银行的该笔贷款负有连带保证责任。100万元的贷款既有人保又有物保,郭某某没有按约定周期还贷,将抵押物卖掉,是违反合同约定,属于民事纠纷,郭某某实施贷款行为时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其行为不构成贷款诈骗罪。

相似案例索引:《刑事审判参考》指导案例第92号

02

无罪辩点2

行为人虽使用了伪造的贷款承诺书获取了金融机构的贷款,但其按合同约定用于正常的经营活动,期间归还部分贷款本金及利息,虽在贷款期间及展期届满前未能还清贷款,但不能查证其具有非法占有贷款之目的,因此不构成贷款诈骗罪。

案例索引:(2014)滁刑再字第00004号

基本案情:2004年8月30日、10月31日,“滁州市洋洋商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甘从群出具承诺书,以其价值人民币1111.54万元的会峰西路58号房产作抵押,为被告人赵某之妻俞晓燕以全椒圣凯龙工贸中心的名义先后从全椒信用联社贷款300万元、100万元,用于滁州市圣凯龙浴场的装修改造工程。2006年1月27日,赵某归还贷款本金50万元,尚欠全椒信用联社贷款350万元。

2005年6月28日,被告人赵某、张某甲以266万元的竞标价格合伙买下全椒县国营马厂林场西山营林区628亩山林树木。为筹集购树资金,同年7月12日,赵某持《贷款申请报告》及拍卖公告、马厂林场出具给其购买山林树木的证明等材料,先后找到全椒信用联社主任张某乙、营业部主任欧保平,申请贷款180万元。全椒信用联社安排工作人员对赵某申请贷款的理由、用途、还贷来源等作了贷前审查,认为被告人赵某贷款用于正常的经营活动,有还款能力和来源,同意贷款180万元,但办理贷款尚无贷款担保手续,后被告人赵某在甘从群不知情的情况下,于同年7月17日伪造了一份盖有“滁州市洋洋商贸有限公司”公章和法人代表甘从群签名的《承诺书》传真件,提供给欧保平。欧保平虽明知该《承诺书》传真件不符合贷款手续,但在张某乙的关照下营业部将相关材料上报到县联社贷款管理委员会。全椒信用联社贷款管理委员会于当日研究决定贷款180万元给赵某,同时要求赵某把省林业厅批准的《林木采伐许可证》提供给全椒信用联社作担保。2005年7月18日,欧保平与赵某在没有抵押权人到场的情况下签订了《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同年7月19日,全椒信用联社将赵某所贷的180万元汇入全椒县国营马厂林场帐户作为赵某的购树款。2005年8月24日省林业厅下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审核批准26号班、57号班采伐。赵某按照全椒信用联社的要求将《林木采伐许可证》送交全椒信用联社营业部作贷款担保之用。

贷款期限届满前,赵某分别于2005年9月15日还本金20万元,结息3186元。9月25日还本金3.8万元,结息32348.7元。10月18日还本金10万元,结息486元。10月26日还本金10万元,结息675元。11月30日结息22432.14元。12月24日结息11399.94元。合计归还本金43.8万元,结息70527.78元,尚欠贷款本金136.2万元。

2006年2月18日贷款到期,赵某以天气原因影响原砍伐计划和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全椒信用联社提出贷款展期申请报告,信用联社当日同意将赵某剩下的136.2万元的贷款期限展期到2006年9月18日。此后,赵某到河北省晋州市与他人合资办企业。

展期期间,赵某于2006年2月28日付息11399.94元,3月30日付息5720.4元,6月28日付息39348.18元,7月31日付息11440.8元,8月29日付息12203.5元,合计结息80112.82元,展期贷款本金136.2万元没有归还。展期期限届满后,赵某于2006年11月23日付息11440.8元,11月27日付息23262.96元,12月12日付息11822.16元,2007年2月3日付息11822.16元,合计结息58348.08元。展期贷款本金136.2万元仍未归还。

裁判要旨:赵某在办理贷款过程中,虽使用了伪造的贷款承诺书获取了金融机构的贷款,但其按合同约定用于正常的经营活动,期间归还部分贷款本金及利息,赵某虽在贷款期间及展期届满前未能还清贷款,但不能查证赵某具有非法占有贷款之目的,检察机关亦不能举证证明赵某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故赵某亦不构成贷款诈骗罪。

相似案例索引:(2014)张刑初字第3号

03

无罪辩点3

行为他人合法取得贷款以后,没有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到期没有归还贷款的,不能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对于案发时有能力履行还贷义务,或者案发时不能归还贷款是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如因经营不善、被骗、市场风险等,不应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

案例索引:(2017)黔刑再4号

基本案情:1986年赵庆秀、莫某1(1989年病亡)夫妇与谢某(莫某1之母)、莫某2(莫某1之弟)三家因拆迁补偿获得三块地基,修建了一栋三层房屋(各自地基上面的房屋属于各自所有),建筑面积为655.87㎡,以赵庆秀之夫莫某1登记的房屋共有权证(共有人为莫某1、莫某2、谢某)上占有份额为267.35㎡。1993年赵庆秀在属于自己占有份额129.3㎡房屋上修建了第四层。1995年3月17日,水城县建筑建材公司与该公司职工刘某签订承包合同,其中合同第八条约定“乙方(刘某)愿将住房一幢面积345.5㎡,价值壹拾贰万贰仟柒佰玖拾叁元肆角叁分,进行抵押。如承包期满乙方不能如数交回甲方转给的资金,愿将抵押的住房进行赔偿”。1996年6月24日赵庆秀将修建的第四层补办建设工程规划手续。1996年7月3日房管部门为该房屋办理了私房字第××号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人为赵庆秀。赵庆秀于1996年7月16日在房管部门签字领取房产证。房产证中记载:建筑面积为369.9㎡(第一层门面78.09㎡,第二层和第三层住房面积合计189.06㎡,第四层住房面积为102.75㎡)。因刘某未履行承包合同,1997年4月8日,水城县建筑建材公司起诉刘某、赵庆秀(作为担保人),并向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认为赵庆秀用于为刘某承包抵押担保的房屋为267.35㎡,要求查封该房屋。1997年4月10日,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人民法院根据水城县建筑建材公司的申请,作出(1997)水经初字第32号附1号民事裁定书,于4月11日查封了赵庆秀的整栋房屋一至四层(20间),但没有注明查封的房屋面积(实际查封的房屋面积为赵庆秀房产证中的369.9㎡,超出水城县建筑建材公司申请查封的267.35㎡)。赵庆秀在查封清单上签注“我方不属建材公司被告人,扣押我个人财产是不合法的,此查封清单送还县法院”。1997年4月15日,赵庆秀向钟山区公安分局提交《控告书》,认为刘某在担保合同订立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人民法院不问来由就查封赵庆秀房产是错误的,请求政府、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为其要回被查封的房屋。赵庆秀以个人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申请中心社贷款,于1997年4月22日前经中心社调查核实其房产的真实性后,于4月22日,赵庆秀以经营钢材为由与中心社签订贷款借款合同,用其《房屋所有权证》抵押贷款10万元。4月25日,借贷双方按照95年《担保法》第41条规定,在六盘水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4月30日,取得贷款后,赵庆秀归还了中心社五个月贷款利息共4435.20元,余款用于经营大米、餐馆及生活开支(部分用于支付诉讼费用)。1998年11月20日,中心社向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决赵庆秀偿还贷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审理中,赵庆秀提出其房屋第一层至第三层被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人民法院全部卖给莫某2,仅剩第四层,其没有钱还中心社。1999年5月25日,中心社在抵押物被拍卖收回贷款无望情况下,向钟山区公安分局报案。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审理过程中,认为赵庆秀涉嫌诈骗,于1999年6月20日将案件移送钟山区公安分局。

裁判要旨:原审判决无论是认定事实还是适用法律上均不能认定赵庆秀实施的行为构成贷款诈骗罪。对于证实赵庆秀贷款诈骗主观故意的直接证据不足、证实赵庆秀产生贷款诈骗动机的证据不足、隐瞒查封事实取得贷款的行为尚不足直接认定为“贷款诈骗”行为、证明赵庆秀具有其他贷款诈骗事实的证据不足等意见,出庭检察员与辩护人、被告人高度一致,合议庭已当庭确认,不再赘述。对于法律适用,我国刑法无论是诈骗罪还是贷款诈骗罪都需要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本案中,赵庆秀的行为并不属于2001年1月21日《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座谈会议纪要》(以下简称纪要)中认定为具有金融诈骗非法占有目的的七种情形之一,即赵庆秀既没有伪造贷款证明材料、提供虚假担保、假冒他人名义贷款或通过行贿手段等违法取得贷款的行为,赵庆秀也没有取得贷款后用于个人挥霍、进行违法使用贷款的活动、隐匿贷款去向、携款潜逃、恶意拖欠贷款拒不偿还等非法占有贷款的情形。赵庆秀的房产之所以能够在法院查封以后在中心社办理抵押手续,主要还是因为法院查封赵庆秀房产时未依法及时将查封裁定送达房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导致赵庆秀完成房产抵押手续后取得贷款。同时,在案证据显示赵庆秀在房屋被查封前就已经开始着手联系办理贷款事宜,赵庆秀隐瞒的是房产被法院查封的事实,而不是其他事实。赵庆秀在中心社使用合法房产原件作抵押,履行了法律规定和银行贷款流程手续。根据《纪要》中“要严格区分贷款诈骗与贷款纠纷的界限。对于合法取得贷款以后,没有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到期没有归还贷款的,不能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对于确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因不具备贷款的条件而采取了欺骗手段获取贷款,案发时有能力履行还贷义务,或者案发时不能归还贷款是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如因经营不善、被骗、市场风险等,不应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的规定,赵庆秀改变贷款用途和不能到期归还全部贷款的行为,不属于犯罪行为。

相似案例索引:保检刑不诉[2021]10号、汾检二部刑不诉[2021]Z4号

04

无罪辩点4

行为人以欺诈手段获取银行贷款,亦未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但其将贷款用于购买固定资产和期货投资,并能积极寻找偿还贷款途径,认定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银行贷款的目的证据不足,因此,对行为人的行为不能以贷款诈骗论处。

案例索引:《刑事审判参考》指导案例第306号

基本案情:1995年1月6日,张某1以秦皇岛市海港彰造经济咨询公司的名义,购买秦皇岛市港城信用社位于海港区东港路的五层综合楼一栋,价款为人民币360万元,并于1995年1月12日在秦皇岛市海港区房产局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1995年4月4日,张某1用上述房产作抵押,以秦皇岛市海港彰造经济咨询公司的名义,以付租船费为理由,从中国农业银行秦皇岛分行河北大街办事处贷款人民币150万元,贷款期限为1年。后经河北大街办事处多次催要,张某1除于1998年10月22日将一台“凌志LC700”轿车给付贷款方折抵部分贷款外,其余款项至案发时尚未偿还。

1995年5、6月间,张某1谎称已用在农行秦皇岛分行河北大街办事处贷款抵押的楼房证丢失,骗取秦皇岛港公安分局第三派出所的证明信后,在秦皇岛市海港区房产局补办了新的房证。1996年2月7日,张某1用补办的房证作抵押,以其在秦皇岛市工商局注册的“秦皇岛市腾达铝业有限公司”作为借款方,以付货款为由,从中国农业银行秦皇岛分行民族路办事处(以下简称“民族路办事处”)贷款人民币200万元,贷款期限为10天。其中100万元由张某1以转账支票方式转入中国银行秦皇岛分行海阳路办事处的账户上,后转到中国银行秦皇岛分行文化路办事处秦安经济信息咨询公司账户上做期货生意,并亏损人民币82.3万元,剩余部分投入到张某1发起设立的任丘市东福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后张某1将该公司转让给魏文进(魏未支付转让费),该公司1999年8月20日被任丘市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另人民币100万元由张某1陆续提取现金,用于购买秦皇岛市东福工程塑料有限公司。贷款到期后,经贷款方多次催要,张某1于1997年8月偿还了民族路办事处一季度贷款利息人民币7.3万元,并多次订立还款计划,但均未履行。

1998年5月份,张某1将秦皇岛市东福工程塑料有限公司转让给杨黎鹰,并协议将其在民族路办事处的人民币200万元贷款的债务转让给杨,双方于1998年10月1日正式签订了工厂转让协议并办理了法人变更登记。后二人与民族路办事处协商,以“秦皇岛市东福工程塑料有限公司”的厂房及土地作抵押,从民族路办事处贷款人民币200万元用以偿还张某1在该办事处的贷款。1998年10月16日,秦皇岛市东福工程塑料有限公司以其房产作抵押,与民族路办事处签订了抵押贷款合同,贷款人民币106万元,并由秦皇岛市海港区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同年11月,秦皇岛市东福工程塑料有限公司以其地产作抵押,从民族路办事处贷款人民币94万元,并注明“收回再贷”。上述两笔共计人民币200万元的贷款已经办理了在民族路办事处的内部审批手续,民族路办事处在报请中国农业银行秦皇岛分行审批时,秦皇岛分行未予批准,并认为张某1的行为已构成犯罪,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裁判结果: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被告人张某1以欺诈手段获取银行贷款,亦未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但张某1将贷款用于购买固定资产和期货投资,并能积极寻找偿还贷款途径,认定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银行贷款的目的证据不足,因此,对张某1的行为不能以贷款诈骗论处。抗诉机关所提抗诉理由均不能成立。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9条第1项、第197条的规定,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裁判理由:经济生活中,有的行为人为申请和获取银行贷款,可能或多或少地使用欺诈手段,因此,在审理因出现资金风险或者造成经济损失而形成的金融借贷纠纷案件时,尤其应注意区别贷款民事欺诈行为与贷款诈骗犯罪,准确把握贷款诈骗罪与非罪的界限。贷款民事欺诈行为与贷款诈骗犯罪主观上都意图欺骗金融机构,客观上均实施了一定程度的欺诈行为,二者区别的关键,是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金融机构贷款的目的。2001年《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指出:“对于确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因不具备贷款的条件而采取了欺骗手段获取贷款,案发时有能力履行还贷义务,,或者案发时不能归还贷款是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如因经营不善、被骗、市场风险等,不应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

要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必须首先明确“非法占有”的内涵。我们认为,刑法意义上的“非法占有”,不仅是指行为人意图使财物脱离相对人而非法实际控制和管领,而且意图非法所有或者不法所有相对人的财物,为使用、收益、处分之表示。因此,不能单纯以行为人使用欺诈手段实际获取了贷款或者贷款到期不能归还,就认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而应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对行为人贷款时的履约能力、取得贷款的手段、贷款的使用去向、贷款无法归还的原因等方面及相关客观事实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以准确界定是贷款欺诈行为还是贷款诈骗犯罪。

本案中,公诉机关指控的案件事实可归纳为:1996年,被告人张某1利用虚假的产权证明,重复抵押获取银行贷款200万元,其中100万元用于炒期货并发生亏损,另外100万元用于购买东福工程塑料有限公司。经银行多次催要,张某1均未还款。1998年,张某1欲通过转让东福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实施以贷还贷,转让过程中因银行不同意而案发。从法院审理查明的案件事实看,张某1确实是采用欺诈手段,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获取了银行贷款,且贷款后擅自改变贷款用途,并未将贷款用于偿付货款,而是用于购买固定资产和炒期货,但综合全案事实,并不能认定张某1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理由是:

1.从贷款时的履约能力看,一方面,张某1有花费200余万元购买并获得产权的港城信用社大楼,另一方面,有花费250万元购买并获得产权的东福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可见,张某1具有履约能力。虽然,张某1用同一座楼房抵押贷款四笔,但除起诉的这一笔外,其他三笔有两笔已归还,另一笔属正常贷款,也归还了近半数(本金)。

2.从贷款用途看,张某1无挥霍、恶意处分或者携款潜逃的行为,而是用于经营活动和购买工厂。对于行为人利用欺诈手段取得款物后用于经营活动,即使是高风险的经营活动,如炒股、炒期货、开发房地产等活动,造成资金客观上无法归还的,如果无其他证明行为人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事实,也不能以金融诈骗犯罪处罚。

3.从还贷情况看,张某1欲将东福工程塑料有限公司转让给杨黎鹰,及双方与农行民族路办事处协商以该公司的土地及厂房抵押贷款200万元,并以贷还贷,是张某1、杨黎鹰和民族路办事处的真实意思表示。东福工程塑料公司的土地经秦皇岛市土地评估咨询事务所估价,价值人民币1,347,006元,其房产1977.33平方米,虽未经权威部门估价,但民族路办事处认可其价值150万元。可见,张某1是在积极寻找途径偿还贷款,而且其曾于1997年3月归还利息7.3万元,张某1并无拒不偿还贷款的行为。

综上,张某1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银行贷款的目的,其行为并不构成贷款诈骗罪。因此,一、二审法院经过重审宣告张某1无罪是正确的。

05

无罪辩点5

虽改变贷款用途,但在贷款时,已提供有偿还能力的担保人,同时贷款仍用于合法经营,目的为了获得经营利益,因此行为人并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构成贷款诈骗罪。

案例索引:阜县检公刑不诉〔2015〕74号

基本案情:2010年10月,被不起诉人白某甲找到亲属陆某某,让其以收购花生的名义向阜蒙县农信联社**信用社贷款,陆某某便向阜蒙县**信用社贷款15万元,后交给白某甲用于购买汽车跑运输。办理贷款时,白某甲和陆某某找了两位担保人(一位是老师,一位是镇政府工作人员)。2011年10月贷款到期后,陆某某和白某甲无力偿还。2011年11月,阜蒙县农信联社**信用社为陆某某办理了收回再贷手续,仍由原担保人担保。贷款再次到期后,陆某某和白某甲仍无力偿还。经**信用社多次催收至今仍有14.25万元本金未能偿还,利息尚欠7.49万元,本息合计21.74万元人民币。

裁判要旨: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白某甲在贷款时,已向信用社提供了两名担保人,两担保人均具备偿还贷款的能力。从贷款的使用情况来看,虽未用于收购花生,但也没有被挥霍,而是用于买车跑运输,其目的是为了经营获利。因此,白某甲并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行为不构成贷款诈骗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白某甲不起诉。

06

无罪辩点6

行为人虽指使他人代为向银行贷款的欺骗行为,但并未使银行陷入认识错误而处分财产,因此金融机构财产受损与行为人的欺骗行为之间不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行为人不构成贷款诈骗罪。

案例索引:(2016)苏05刑终77号

基本案情:刘某甲、陈某甲、朱某、陈某乙、周某乙、郑某乙、李某、刘某乙、郑某甲、万某等十人(以下简称“借款人”)均分别在2013年2月、4月从苏州银行取得用途为养蟹的贷款50万元,贷款均约定于2014年1月20日到期。上述贷款到期前后,苏州银行东山支行对借款人进行了催收并得知实际用款人为上诉人郑建龙,便同时对郑建龙进行催收(郑建龙本身也有贷款即将到期)。后苏州银行东山支行于2014年1月27日与借款人办妥相关存量贷款周转续贷手续,并追加郑建龙及其亲属(配偶万某、女儿郑佳、女婿叶晓亮)保证担保以强化贷款担保措施。办理完毕上述手续后,上述10名借款人均于当日将所结欠的贷款本息如数归还苏州银行东山支行(由郑建龙向周某丙借款后归还了苏州银行)。次日,苏州银行东山支行按约向上述10名借款人分别发放50万元续贷贷款(《个人额度借款支用单》中均注明“存量周转,逐年压降”字样),贷款到期日为2015年1月20日。2013年度的养蟹贷款需要村委会出具的“养殖证明”,2014年1月28日的续贷贷款未要求借款人出具“养殖证明”。

裁判要旨:关于郑建龙是否构成贷款诈骗罪的问题,经查,借款人与苏州银行于2014年1月28日签订的“养蟹”贷款合同系2013年度“养蟹”贷款的续贷合同,贷款原始发放时间均在2013年2月、4月或更早。办理续贷手续时,并未要求借款人出具养殖螃蟹的证明。且苏州银行明知该贷款的实际用款人为郑建龙,故不存在苏州银行陷入认识错误而处分财产的情况,上诉人不构成贷款诈骗罪,原判决认定上诉人郑建龙犯贷款诈骗罪不当,本院予以纠正。上诉人郑建龙的该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

相似案例索引:民检刑不诉[2021]7号

07

无罪辩点7

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坚持主客观相一致原则,不能单纯以财产不能归还就认定其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贷款诈骗罪的对象为银行或者其它金融机构,政府部门不能成为贷款诈骗罪对象。

案例索引:(2019)川刑再5号

基本案情:1998年,国家财政部以中国政府名义向世界银行贷款,用于安宁河流域农业资源开发项目,该贷款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系由省、州、市三级政府层层承贷并担保偿还,再转贷给最终用户。其间,原审被告人胡兴文在西昌市西溪乡牛郎村承包了300余亩果园和荒山用于种植石榴。胡兴文为获取贷款,虚构承包方和监理方,伪造了项目承包同书、验收证书及收款、支付工程款凭证,向西昌市财政局申请扶持贷款40万元,西昌市财政局在得到世界银行贷款后,于2000年12月21日向其拨付款项10万元。胡兴文获取贷款后,将其中8.9万余元用于归还其公司之前因果园投入在银行的借款,另外1万余元用于支付果园工人的工资。至案发前归还西昌市财政局2000元。

裁判要旨:本院认为,针对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的意见和胡兴文及其辩护人的辩解、辩护意见,根据再审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胡兴文的行为不构成贷款诈骗罪。

1.主观上,胡兴文不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坚持主客观相一致原则,不能单纯以财产不能归还就认定其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本案中,首先,胡兴文拥有326亩荒山造林林木所有权证书和开发许可证书,该荒山多次经相关部门评估,其价值大大高于所贷款项,一直处于保值增值状态;其次,无证据证明胡兴文在贷款后有逃跑、肆意挥霍,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及其它非法占有资金的行为;第三,胡兴文未违反专款专用的约定,且前期在果园投入了大量资金。相关证人证言等证实,胡兴文贷款前相继向果园投入资金40余万元,在获得10万元贷款后,胡兴文将其中8.9万余元用于归还其方成公司在银行的借款,另外1万余元用于支付果园工人的工资,实际上是将贷款全部用于了果园,不违反专款专用的约定;第四,2005年3月23日经西昌市财政局、2007年6月28日和2017年12月20日西昌市清理财政借款领导小组办公室催收,胡兴文向上述部门提交了报告,对未能及时还贷的原因进行了说明,并申请宽延还贷时间,并在2012年4月13日归还了2000元贷款。胡兴文是因客观原因不能归还,并非拒不归还贷款。综上,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证据不足。

2.从客体上看,西昌市财政局不能成为胡兴文实施犯罪行为的对象。案涉贷款系国家财政部以中国人民政府名义向世界银行贷款,用于安宁河流域农业、园艺、畜牧业的开发,减轻该流域边远地区农民的贫困,再由四川省、凉山州和攀枝花市、西昌市三级政府层层承贷并担保偿还,最后转贷给最终用户。与胡兴文签订转贷协议是西昌市财政局而非世界银行。贷款诈骗罪的对象为银行或者其它金融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五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条之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同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它金融机构,适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规定,西昌市财政局系西昌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不属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能成为贷款诈骗的犯罪对象。

3.从客观方面来看,胡兴文虽然虚构了部分虚假证明文件,但其证明文件系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格式提供。其申报项目真实存在,发放贷款的部门在其申报前对其项目进行了实地考察、勘测、评估,且对其项目予以了认可。首先,从胡兴文所获贷款的性质来看,该贷款系国家财政部向世界银行争取的扶农贷款,由四川省、凉山州和攀枝花市、西昌市三级政府层层承贷并担保偿还,再转贷给最终用户。该贷款由政府牵头组织若干符合条件者按照统一要求提供申报材料,经过层层审核把关,将世界银行贷款争取到本级财政。无论各申报人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如何,均是以政府的名义在进行,申报人仅是配合、协助,所争取到的贷款必须重新进行最终用户向财政部门担保贷款的程序。胡兴文作为申报人及贷款人面对的是西昌市政府,其获款项的性质已不再是世界银行贷款,而是西昌市政府发放的借款,胡兴文虽使用了虚假的证明文件,但其针对的是西昌市政府,而不是世界银行,胡兴文使用虚假证明文件不属向世界银行获取贷款的行为;其次,从本案现有的林权使用证、开发许可证、胡兴文与村民签订的转让协议书及资产评估报告、证人的证言等证据能证明胡兴文确实拥有300余亩果园,并进行了一定的投入,并经政府相关人员进行了实地考察、勘测、评估,不存在虚构项目的问题;第三,虚假证明文件虽系胡兴文提供,但其系按相关部门要求,按格式填写并经计委汇总、财政局审查,且虚假证明文件不影响胡兴文拥有果园及投入已发生的客观事实。

综上,胡兴文主观上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未实施诈骗行为,不构成贷款诈骗罪。原一、二审判决认定胡兴文的行为构成贷款诈骗罪系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应当依法予以纠正。

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是由燕薪律师创立,于2013年12月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来硕以“诚谨、仁爱、专注、良知”为宗旨,并专注于刑事辩护和行政诉讼,在集团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辩护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燕薪律师,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主任,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电话、微信:13601297308

关于“无罪网”

我们致力于收集最全面的无罪辩护成功案例,以及正在进行中的无罪辩护案件信息,致力于打造国内最细致、最及时的无罪案件信息平台。

如果您有无罪辩护成功案例;

如果您正在为您的当事人做无罪辩护;

如果您坚信您的家人或亲友无罪,

并且愿意分享您的案件信息,

请联系我们。

联系方式

网址:www.wuzuiwang.com

电话:139-1097-7195

微信:wuzuiwang123

邮箱:wuzuiwang@qq.com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3-3,遭6场不胜!米兰球迷罕见一幕:第81分钟集体退场,红鸟滚蛋

3-3,遭6场不胜!米兰球迷罕见一幕:第81分钟集体退场,红鸟滚蛋

球场的看客
2024-05-06 10:10:21
华强北无可奈何,只因一个ID密码,无数的iPhone要当垃圾扔掉

华强北无可奈何,只因一个ID密码,无数的iPhone要当垃圾扔掉

奇奇怪怪的冒险
2024-04-25 07:45:10
汤姆斯杯最新冠军排名!国羽仍落后印尼!刘雨辰/欧烜屹未被重用

汤姆斯杯最新冠军排名!国羽仍落后印尼!刘雨辰/欧烜屹未被重用

小豆豆赛事
2024-05-06 07:56:06
毛主席下巴的痣并非天生,而是遵义会议后才有的,科学解释是什么

毛主席下巴的痣并非天生,而是遵义会议后才有的,科学解释是什么

南书房
2024-04-26 00:00:03
广东梅大高速路面塌方事故首笔预赔款已赔出!

广东梅大高速路面塌方事故首笔预赔款已赔出!

美食阿鳕
2024-05-05 11:52:21
专挑硬仗打!米切尔抢七大战轰39分,主导18分大逆转淘汰魔术!

专挑硬仗打!米切尔抢七大战轰39分,主导18分大逆转淘汰魔术!

篮球扫地僧
2024-05-06 04:28:20
好消息,快船不怕哈登不续约了,威少:享受过去的一年,不想离队

好消息,快船不怕哈登不续约了,威少:享受过去的一年,不想离队

好火子
2024-05-06 02:53:50
江青和王洪文合影照,两人在一起笑容满面,关系紧密

江青和王洪文合影照,两人在一起笑容满面,关系紧密

历史控
2024-05-04 23:54:43
闹大了!司机刘永缙救出6人。而网友表示自己救了13人,评论炸锅

闹大了!司机刘永缙救出6人。而网友表示自己救了13人,评论炸锅

阿莱美食汇
2024-05-05 16:05:47
女单32强对阵分析,孙颖莎错过奥运题库,王艺迪前景堪忧

女单32强对阵分析,孙颖莎错过奥运题库,王艺迪前景堪忧

老乐说球
2024-05-06 10:03:10
张召忠预言或将成真:一旦美囯走向衰落,这两个囯家将开打!

张召忠预言或将成真:一旦美囯走向衰落,这两个囯家将开打!

星辰故事屋
2024-05-04 19:28:55
山东,济南。张先生晚上酒喝的有些多,便搭乘出租车回家,而原本只有31元的打车费

山东,济南。张先生晚上酒喝的有些多,便搭乘出租车回家,而原本只有31元的打车费

鬼菜生活
2024-05-06 07:55:09
起飞就意味着开战!不加油可绕地球80圈,连美军都不敢击落

起飞就意味着开战!不加油可绕地球80圈,连美军都不敢击落

战域笔墨
2024-05-05 16:36:03
上海申花为何大胜浙江?答案很明显了,很多人还没发现!

上海申花为何大胜浙江?答案很明显了,很多人还没发现!

体坛热消息
2024-05-06 08:12:25
27岁儿媳妇与公公传绯闻,晚上睡一个被窝,内裤都是老公公帮忙洗

27岁儿媳妇与公公传绯闻,晚上睡一个被窝,内裤都是老公公帮忙洗

社会潜伏者
2024-05-06 00:08:56
张本智和:平心而论!乒乓球有史以来算得上“球王”的仅此5人

张本智和:平心而论!乒乓球有史以来算得上“球王”的仅此5人

点子工厂
2024-05-06 08:23:22
成人片之王xxx,网飞尺度炸出新高

成人片之王xxx,网飞尺度炸出新高

独立鱼
2024-03-15 23:46:54
幸福突然降临,天才锋线压哨宣布参选,火箭选秀或将再多一个选择

幸福突然降临,天才锋线压哨宣布参选,火箭选秀或将再多一个选择

拾叁back
2024-05-04 00:28:43
这应该是一位女乘客留下来的。写在高铁提供的垃圾袋上,字迹不错

这应该是一位女乘客留下来的。写在高铁提供的垃圾袋上,字迹不错

作家李楠枫
2024-04-23 22:41:54
重庆好色院长包养20名情妇,案发后,竟因一本日记被判十二年

重庆好色院长包养20名情妇,案发后,竟因一本日记被判十二年

朝暮书屋
2024-04-24 16:57:00
2024-05-06 10:50:44
创作者_1558317406181
创作者_1558317406181
全面细致及时的无罪案信息平台
721文章数 188关注度
往期回顾 全部

头条要闻

以哈停火谈判接近崩溃 以总理:哈马斯的条件不可接受

头条要闻

以哈停火谈判接近崩溃 以总理:哈马斯的条件不可接受

体育要闻

大火收汁!重夺汤杯,国羽说到做到

娱乐要闻

又等到了!杨紫连续8年为张一山庆生

财经要闻

谁是万达接盘侠?

科技要闻

发布会前瞻|全iPad Pro有望成PC真正替代品

汽车要闻

"高阶智驾"配上了 极狐阿尔法S先行版PRO亮相

态度原创

艺术
健康
房产
亲子
军事航空

艺术要闻

造科幻之物于园林 “天工开悟——夏航雕塑展”于南池子美术馆呈现

春天野菜不知不识莫乱吃

房产要闻

单价2万内,装标4200+,主城改善大盘无套路硬刚!

亲子要闻

开裆裤这样穿时尚又潮流

军事要闻

俄方通缉泽连斯基 乌方回应:毫无价值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