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北京某商业区,一位网络主播正和路人进行搭讪,他搭讪的全过程被视频平台全程直播。而在被路人拒绝后,该主播依然尾随在路人身后,一边拍摄一边对路人的外貌、衣着进行点评“觉得哪个带劲!我上前面给你们看去,我喜欢(穿)牛仔裤的(女生的身材)”。此话题引发网友热议!
从直播视频看到,主播通常会选择在繁华的商业街区或旅游景点,对路人进行追拍、搭讪,甚至提出各种要求。主播在说“哈喽,美女。美女拍个街拍吗?”你们要去哪呀!回家吗?还是逛街啊?该路人明确回应,不要照。主播依旧是不依不饶,称我可以送你们的,行吗?之后,一位主播称,我能抱你一下吗?明知对方还未成年,这位主播仍会提出过分的要求。甚至在搭讪过程中进行肢体接触。帅哥,是学生吗?读几年级呀?来一个友谊的拥抱ok吗?声称我不占你便宜啊。谁曾想该学生回应她,我不需要。
而另一位主播,则以网友相亲为噱头,跑遍全国各地搭讪异性。从主播视频看到,声称“这身材好,你好美女,一千多万的大网红,完成一个艰难的任务。帮助直播间当中的十位富二代其中一位完成相亲,他们都是资产过亿的。”从视频上方很清楚地看到,直播开播四十分钟的时间,该主播已经搭上了七八位女孩。
在户外搭讪类的直播,以及短视频的拍摄过程中,一旦被主播的镜头对准,不论是否同意,路人被搭讪后的真实反应,都已经被记录下来,供直播间内网友们围观。有时,主播们甚至还会偷拍路人。
此前,一位女性博主发布了一段视频,讲述了自己被偷拍的经历。“前两天我和朋友去上海的新天地附近逛街,然后我们停在路边拍拍照、聊聊天,在这个时候,上来了一个莫名其妙的男子,说呃要加我的微信,我明确的拒绝了他。可随曾想,当天晚上我收到了一些粉丝艾特,我看到了男子搭讪我的视频进行了两条剪辑,在不同的账号上发布,我就纳闷了“他凭什么要偷拍我?”
小编从法律专家那了解到,像上述这些在户外对陌生路人进行语言、肢体骚扰跟拍,甚至是偷拍,并在没有经过对方允许,甚至是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对方的视频放到网络上等行为已经涉嫌违法。根据不同的情形侵犯了个人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多项权利。专家指出,拍摄者在拍摄时不能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把路人的肖像作为画面主体来进行展示,不得暴露路人的隐私。
民法典有直接的规定,没有经过肖像人权的同意,绝对不能够公开使用或者制作肖像人的这个肖像,一旦出现的话,这是个典型的侵权行为。那么如果我在事后,编了几个视频,加了一段文案,这个文案中可能有一些对当事人的一些侮辱诽谤的,这也是侵害名誉权的一种行为。
近年来,有关户外主播偷拍、搭讪、骚扰路人,引发案件纠纷的情况时有发生。2019年7月,安徽合肥一名女主播为了引起关注,试图通过骚扰路人的方式吸粉,该女主播最终被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行政拘留八天;2020年9月,某网络男主播在街头直播搭讪,向多名女子求吻,甚至尾随一名醉酒女子而遭到网友举报,随后平台将其账号永久封禁,并上报互联网主播黑名单。
小编梳理发现,有一些户外主播甚至可能会构成性骚扰,比如说他对一些女性,有一些这种身体上的这种触摸、这种不尊重的行为,那么这个在民法典里也是明令禁止的;民法典还明确提出了,对生活安宁权的保护,不管是我们的物理生活空间,还是精神心理的安宁,都依法受到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
其实,很多网络视频平台对户外直播行为,都做出过明确的规定,然而为了追求流量,部分主播无视规定,而平台也给予纵容。小编梳理媒体发现显示,在各平台对户外直播行为的管理规定中,明文规定了严禁主播在直播过程中,对路人进行言语、肢体骚扰等行为,然而部分主播却无视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这些主播们来说,他们所考虑到的问题是什么呢!是怎么去吸金,怎么能够吸引到大家的眼球和注意力,这些主播他本身就缺少一些专业的一些技能,那么他只能通过外部的流量,来带动本身自身的流量的一个增长;本质上说,他希望能获得更多的曝光、获得更多的流量,从而拿到更多的粉丝的关注,有着更多的粉丝的话,就意味着更多的商业变现机会。
在流量的驱动下,部分平台对户外搭讪式直播,以及短视频中的不良内容,也并未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有业内人士称,平台扶持主播,就类似于公司扶持业务员是一样的,平台也希望出现各种各样优秀的销售员工,收礼物会有分成,所以平台有些东西,他不会那样太绝对性的说,把这个东西就彻底给给杜绝或者怎么样。
小编从某互动直播平台上看到,一位户外直播板块的男主播,因每晚直播自己在不同场合,与不同异性搭讪的情形,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内,就收获了百万粉丝。有些直播平台,单独设有户外搭讪这个类别,还会在搜索时跳出街头撩妹、真实搭讪、户外撩妹祖师爷等关键词,引导用户观看。
而对于前面所提到的,被偷拍的女博主在社交平台上发帖,她向平台举报发布偷拍视频的账号,该号被封禁。但该团队还拥有另外两个账号,每天仍然是在发布着搭讪女路人的视频,她与支持她的网友,对另两个账号进行了多次反复举报,却始终不成功。
从评论区看到,有网友回应,这类不良信息和违法信息,在平台上广泛的存在,说明网络平台,没有尽到主体责任,放任不良信息和违法信息的传播,上到热搜、上到排行榜,他属于主动地、去将信息主动呈现。深层次来讲,这些信息的传播,跟平台的利益点,它存在一定的关联。
针对各类网络直播和短视频乱象,近年来我国先后出台了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推动各网站平台、自媒体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信息内容的审核管理。有专家指出,要压实平台的主体责任,对屡次违规的账号和主播,也要加大处罚力度。
我们对平台提出的要求,也是全流程的管理要求,就是在信息制作、生产、传播的整个流程,甚至它的一些后续性的影响等方面,都需要平台做全方位、全流程式的管理。专家还指出,在处理违规主播的过程中,要压实平台的主体责任,对屡次违规的账号和主播要加大处罚力度啊。有些平台对这些呃一些主播做了一些处理,但是一些主播处理一段时间以后,又重新回到了公众的视野,屡教不改的这些账号还有甚至是主播,应当采取这个封禁措施,避免他们换个马甲,又重新出现在公众视野中。
在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网络表演经济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也首次将网络表演、网络主播经济机构纳入行政管理范围,创新主播行业自律机制。加强对主播的职业伦理的教育和法制教育,并且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一点非常的重要。其实我们现在的这个网络直播的行业协会,已经在制定自律规则,包括将一些主播纳入到行业黑名单当中。
专家指出,户外主播在拍摄过程中未经他人允许,不能把路人的具体模样拍到视频里。在未征得他人同意的情况下,要将被拍摄者脸部及可识别的标记去掉,坚决不能悄悄跟拍偷拍,如果发现被偷拍跟拍,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再看到别人已经明确拍摄你了,当然可以拒绝拍摄了,哪怕他不误传到网上,他对着你本人来拍,这是一个非常不礼貌的行为,而且是违反了人和人之间交往的安全距离。那么按照法律来讲的话,对我的隐私权、对我的肖像权,包括有可能是自己的名誉权都会造成损害。
所以,当然有权利拒绝不得拍摄,而且把拍摄东西立即删掉,即使放出去的话呢,因为你入境了嘛,当然可以按照直播平台的管理规定,要求平台把这段直播给暂停、删掉。因为这种行为在公开场合、公共场合对人进行这种相关的骚扰,实际已经触犯了治安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若是这骚扰很过分的话,当然可以直接报警,警方来处理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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