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九十年代,曾经出现过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抢劫犯。九年时间里,他,抢获了四百多万的现金。
但是事后他却又省吃俭用,既不抽烟喝酒,也不赌博嫖娼,能抢的绝对不会自己出钱买。
遇到非要花钱的地方,也一定会讨价还价才算甘心。一直到被捕入狱,他也没有因为抢来的钱过上过一天舒适的日子。
这个可笑又可悲的抢匪就是雷国民。
贫苦家庭出身,自暴自弃学会偷鸡摸狗
1971年的11月5日,在安徽省桐城市罗岭乡的罗湾村里,杀人狂魔雷国民出生了。
因为家里非常穷,即使在重男轻女的农村,雷国民的到来仍旧是增加家里负担的存在。
一贫如洗的生活让雷国民的母亲变得越来越暴躁,她并不喜欢这个儿子,只要雷国民的行为稍微惹她生气,她就不会给雷国民饭吃。
在一个最渴望最需要母爱的时期,雷国民却没有得到母亲的爱护和培养。因为常常要饿肚子,年幼的雷国民开始了他流浪小孩的岁月。
没有钱也没有依靠,更没有一技之长,雷国民只能靠乞讨勉强度日。
一个孩子最大的特点就是模仿别人的行为,那他日常所接触到的也是一些社会上的没有工作、不务正业的闲散人员,这些人整日里做得并不是靠辛勤劳动去赚钱,而是喜欢不劳而获。
虽然年纪小,但是雷国民却喜欢研究,他学着其他人的样子也掌握了不少偷盗的技能。
雷国民将这些偷盗技术用于实践并得手之后,他发现偷东西比乞讨要容易得多,而且来钱快。
就这样独自在外面漂泊了几年,雷国民倒也没有什么损失,反倒是学到了自我保护的方法,还有偷鸡摸狗的本事。
总在外面飘着也不是办法,雷国民又回到了家里。父母送他去学校读书,可这几年他已经习惯了自由自在的生活方式,因此学校里老师的说教以及书本的枯燥并不是雷国民的兴趣所在。
耐着性子在学校里呆了几年,雷国民以要外出打工、减轻家里负担为由退了学。
雷国民确实说到做到,跟着村里的大人们一起外出打工了。最初他本打算正正经经找份工作,靠自己的双手赚钱。
没有学历的他只能找一些体力活干,但他觉得这样下去没有什么前途,于是他又干起了偷鸡摸狗的勾当。
有一天,他看到电视新闻报道,觉得南方比较富裕,自己可以谋取到更多的钱财。于是,雷国民一路南下到广东省和福建省等地行窃。
1991年三月的一天,雷国民盯上了一个住宾馆的房客。通过几天的观察、踩点,雷国民摸到了这个房客的作息规律。
动手那天,他按照规律,特意在房客不在的时候撬开房锁,将房客留在屋内的钱财,悉数收好准备带走。
正当其得意马上就要成功的时候,房客却比他预想的早就回到了宾馆。房客一眼就看见了从自己房里出来的雷国民,于是他赶忙大喊“抓小偷”!
宾馆里的人都跑了出来,场面非常混乱。雷国民担心被抓想要跳楼逃走,却尝试了几次最终未敢下定决心。
最终,雷国民被民警带到了派出所拘留了十几天才被放出来。
这次偷窃行为的失败在雷国民看来简直是奇耻大辱,他决定不再干这些小偷小摸的勾当。
拿钱后撕票,死人才不会大喊大叫,而他也不会再被关到派出所的小黑屋里接受审讯了。而这次盗窃行为的失败,也成为了雷国民杀人犯罪的开始。
为钱不择手段,从小刀到锤子只为一击毙命
虽然不爱学习,但在如何谋财害命之后可以避开警方的调查却成为了雷国民喜欢钻研的日常小功课。
每次作案前,他都会去“踩点”,然后自己开始做谨慎周密的计划,思考如何去实施犯罪行为。
所有细节都想到了,在确保没什么问题了之后雷国民才会动手。
为了让自己在作案时不留下任何的痕迹,雷国民每次行动都会带着手套,事成之后都会清理现场。
凭借着自身的谨慎小心,虽然雷国民杀了那么多人,多次抢劫金库这样防护森严的地方,但在警察调查取证的时候,还是发现可以得到的证据十分稀少。
雷国民十分狡猾,虽然只有一米七的身高,长相朴实得像个农民,但他却凭着多个的身份证全国各地的跑。
在住店过程中,即使被当地民警发现身份证是假的,他也会编造谎言欺骗民警,博取同情最终被放走了。雷国民住旅店通常不会超过五天,为避免被发现他会再换另一家旅店入住。
雷国民一直以来秉承的犯罪行为,就是无论受害者是否按照他要求的去做,他的目的就只有两个:谋财和害命。
最开始雷国民伤人用的是刀,但坏人也有脆弱的时候,他不喜欢也不太敢看到自己一刀下去,受害人却还活着挣扎时的样子。
雷国民后来认识了张云明,他们通过联系走私军火的人,偷偷地买到了两支手枪。在抢劫伤人的过程中,手枪的威力确实可以达到雷国民预期的效果。
可是最终由于雷国民觉得张云明不够大胆,也不听他的指挥,想吃“独食”的他与张云明大吵了一架,之后使得两个人组成的小团伙被迫解散。
张云明觉得有些愤愤不平,就在他离开的时候也带走了这两只手枪。
虽然张云明之后因为贩毒被警方抓获并处决,但由于雷国民虽然与其一起相处,却并未透露真实身份,使得警方即使在审问张云明的过程中也并未知晓雷国民的存在。
没有了手枪,雷国民的作案过程又变得不能轻而易举了。
虽然他曾经动过拉他的亲哥哥入伙的念头,但想到哥哥一直都是本本分分的老实人,遇事一定无法机灵从容,反倒有可能拖了自己的后腿。
于是,雷国民决定单干,他称自己是“独行侠”。
意识到作案工具是自己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雷国民又开始研究挑选适合自己的作案工具了。经过一番功课,雷国民决定用锤子完成他的犯罪计划。
雷国民很努力地反复练习,他的“锤法”已经达到了一个很高的程度。
据他自己形容,用锤子他可以在6秒钟之内杀死一个人。由于善使锤子,江湖上给他送了一个外号,叫“冷兵器之王”。
除了作案工具,雷国民在体能等其他方面也有意地锻炼和加强。
他每天要跑四十公里,打沙袋是其日常必须的训练。除此之外,他还精炼自己的驾驶水平以及与人空手搏斗的能力,这一系列刻意的训练也为其作恶施暴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带着手套,又善使锤子,原本雷国民犯下的罪案确实很难被发现取证。可是即使他再狡猾由于犯罪次数太多也有失手的时候。
在1999年的12月4日那天,正当他想抢劫好心送他去马鞍乡的王华的面包车时,由于当时车内的空间有限,而且雷国民觉得十拿九稳所以有些放松警惕,这次作案,他并没有带手套、也没有用锤子。
雷国民选了刀来作为他的抢劫工具,虽然他第一时间划到了王华的脖子,之后又对其进行猛刺。
无法忍受疼痛的王华无法再正常驾驶汽车,车翻在了路旁。
身强力壮的王华并没有因撞击而晕倒,他虽身受重伤却十分清醒地爬出了面包车,向着车灯照明的方向大声呼喊“救命”。
雷国民害怕自己的行为暴露被抓起来,慌忙向王华求救的反方向逃走。
仓皇之下,他随身携带的挎包,以及留有他指纹的刀却被其留在了车上。
也正是这刀上留下的指纹,以及他包里留下的身份证、地图等宝贵线索,使警方日后最终锁定了雷国民就是他们要找的犯罪分子。
视人命如草芥,悍匪雷国民终被执行枪决
2001年,雷国民再度作案,将位于大庆东路的盐城县信用合作社的三名值班人员杀害,并使用电锯将金库非常厚的铁门切割出一个长方形的大洞,里面的两百六十万现金被洗劫一空。
这起恶性案件终于引起了公安部门的高度重视。在和平年代,居然有人连杀三人并携巨款潜逃,这在盐城甚至整个江苏省都是令人震惊的重大案件。
经过上报中央,公安部将此大案列为全国第八号大案,进行立案调查。并且为了尽快破案,还百姓一方净土。
从公安部到省公安局,数百位警界精英协同工作,以期可以早日破案。
根据已经掌握的情报,最终公安干警判断,该犯罪分子是一个穷凶极恶的惯犯,很有可能有前科。
于是,公安机关又开始对全省各市、各县曾经抓获过的犯罪嫌疑人进行逐个筛查。
最终经过详细比对,发现曾经关押在南京市看守所的雷国民非常可疑。
公安机关迅速出动,逮捕了雷国民。起初,雷国民并不认罪,但在来自民警们的搜集到的铁证之下,雷国民最终还是对其犯下的恶行供认不讳。
而在审讯过程中,雷国民还交代了其从九年前就开始的杀人恶行。
从杀害第一个人,只得到了十块钱,到杀害车站小卖部两名工作人员抢走了数十万元的现金,再到之后专挑信用合作社的金库抢,从他口中描述出来的一桩桩一件件都像吃饭喝水一样简单。
同时干警们意外的发现,雷国民抢来的钱几乎都没有花过,原因竟然是因为他不舍得花钱!因此,他抢来的钱最终几乎都交还给了国家。
2001年的11月9日,法院判决雷国民死刑。这个视人命如草芥的悍匪雷国民,在生命的最后终于有了一丝忏悔。
他说他对不起所有的人,他愿意接受正义的审判。为了赎罪,雷国民主动提出在自己死后捐出有用的器官,希望可以帮助到一些人。
如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自古以来无数的历史事实证明,无论制定多么完美的犯罪计划,只要实施了,就一定会留下犯罪证据。
即使是蛛丝马迹,也一定会被公安机关发现并且采取措施,确保最终将犯罪分子逮捕归案。
法律和执法部门不会冤枉任何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坏人。
身处法治社会,随着国民素质的提高以及治安管理的加强,像雷国民这样的悍匪一定会彻底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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