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打人事件,施暴者已全部落网,等待他们的自然是法律的严惩。
该事件自视频发布在网上以来,在微博及各大新闻媒体的评论区里,事件的每一个细节都成为了讨论的焦点,每个人都在发表着自己的观点,对于持异议观点者,管他是朋友还是网游,理性者旁征博引去说服,感性者各种帽子互扣,各种脏话横飞。
引爆各方的主要对立点主要以下几个:
一、将被打者得个人生活习惯与事件相关联。从被侵犯者衣着打扮、深夜喝酒、酒瓶摔头等画面分析被打者是否存在自身问题。
二、讨论老板与施暴者关系,认为老板没有阻止暴力事件发生,对老板进行讨伐攻击。
三、讨论旁观者是否应该出手相助,对旁观者进行道德谴责甚至是语言攻击。
今天,我想针对第三个对立话题,说说自己的观点。
①旁观者有没有义务伸出援手?
首先,见义勇为不是义务,它是一种个人英雄主义的体现,当面对恃强凌弱的行为,若有人能勇敢地站出来制止,必然会给“恶人”以威慑。所以,旁观者的现场行为在法理上是被允许的。
②旁观者有没有能力伸出援手?
从现场的视频中看出来,施暴者人数众多,从事后调查也知晓,为地方黑恶势力团伙,且前科累累,旁观者在施暴者面前出现了天然的能力不对等。
作为一个普通人,在恶性犯罪面前,出现惧怕是人之常情。况且在没有绝对实力的前提下,面对一群酒后的劣迹暴徒,现场任何一个弱势者的加入都会让场面更加不可控制,后果也许更难以收拾。
人需要有同理之心,把自己置于当时的情境下,面对这一撮暴力犯罪者,我敢不敢挺身而出?十之八九我也和他们一样,起身报警,远离是非之地。
作为一个普通人,趋利避害是本能,不高尚,但远远达不到可耻程度,也更没有达到让人唾骂的地步。
③旁观者伸出援手后有没有保障?
小到倒地老人扶一把的好心人,大到制止违法暴力犯罪的凡人英雄。为什么英雄主义在各种事件面前凤毛麟角、寥若星辰。一个社会现象的产生一定是潜移默化形成的。
南京“彭宇案”开启了扶一把的全面探讨,网络上以不乏见义勇为后导致的官司缠身,甚至有些经历牢狱之灾,有些见义勇为者失去劳动能力后保障不足,生活悲惨无助。
人们总是在呼唤英雄主义,赞美英雄,可是,只有真正的建立起了完善的法律制度,去保障那些凡人英雄,才能让英雄无后顾之忧,不要让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
罗翔老师说:"勇敢是一个最高级的词汇,是人类最稀缺的美德,当命运之神把你推向关键时刻,希望你能够像你想象中那么勇敢。"
心怀正义与生俱来,我们从来没有排斥过内心深度的这份善良。可当这份与生俱来的正义需要勇敢者去伸张的时候,勇敢者何在?勇敢者的基因从何而来?有时候道德谴责总是很容易,敲一下键盘,动一下嘴皮,可当我们真的置身当场,你觉得与旁观者又有何异?
社会不能靠英雄主义,社会需要法律主持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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