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台湖镇、宋庄镇、张家湾镇、潞城镇等第一圈层乡镇为引领,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模式探索。
据小编了解,日前《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十四五”时期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城市治理、生态环境、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建设重点专项规划》发布,其中在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建设重点专项规划方面提到,将试点先行,创新城镇化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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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以土地为资本的传统城镇化模式,协调城镇化进程中多元主体关系,充分发挥“三权分置”的集体产权权能,结合“一镇一试点”工作,以台湖镇、宋庄镇、张家湾镇、潞城镇等第一圈层乡镇为引领,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模式探索。
到2025年,政府扶持引导、社会多元参与、村民自主自愿的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初见成效。
(1)不征地不转居的镇区集建模式:
在不征地不转居,保留农民身份的前提下,村民迁入自住楼集中安置。政府搭建平台,引入大型企业运营镇区土地资产,与镇级公司联合运营产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给入股村民,保障农民长效收益。
①转变征占地方式及补偿保障方式,有效降低城镇化成本。
②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的实施路径,形成“一次性货币补偿+长期性财产性收入”的补偿结构,保障农民长期收益。
③通过营建农村新型社区,让农民的生活、生产方式逐步市民化,最终实现“人的无差别发展”。
(2)有偿转让宅基地使用权模式:
村民可在征得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的前提下,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村民转让宅基地。
符合新申请宅基地条件但村庄没有新增宅基地指标的村民可利用集体租赁住房等落实户有所居;村庄土地由镇级政府及经济组织统筹利用发展乡村酒店等文旅产业,土地作价入股,农民享受土地增值收益分红。
①探索利用集体租赁住房满足村民户有所居诉求的实施路径。通过集体租赁住房保障村民基本居住空间需求,缓解村民符合申请新宅基地条件但村庄没有新增宅基地指标的现实困境。
②稳步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改革,适度放活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探索宅基地转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发展集体经济的制度路径。
(3)嵌入式微循环就地更新模式:
在宅基地确权的基础上,通过挖潜整理闲置宅基地等低效用地资源,形成产业嵌入发展的新载体空间。以点带面,滚动实施,引入农业农村文化体验等新兴业态,实现村庄居住品质逐步提升、渐进式城镇化的目标。
①充分尊重村民就地城镇化意愿,保持村庄原有形态。
②以产业联动推进农民住宅的改造更新,完善村庄公共服务及市政设施建设,带动村庄人居环境品质的优化提升。
另外,在“盘活资源,优化宅基地利用机制”方面,还将健全完善《通州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等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深入开展宅基地和农房利用现状调查工作,结合村庄区位环境、发展类型、村民居住条件等多方面差异性因素,研究制定宅基地确权实施细则。
探索建立宅基地有偿退出和转让机制,规范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的利用路径和经营形式。
探索村民自愿有偿退出闲置宅基地的多元化路径,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通过自营、合作、出租等方式对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带动集体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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