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我们这里五八年成立人民公社,五九年到六一年缺粮食,其他年份都能吃饱,农民按人口和工分分粮食。我们那里在生产队时牲口都是在饲养室里由饲养员一起喂,牲口粪属于生产队。大集时代在没有机械化的情况下,牲口是生产队的半个家园。喂牲口都是最光荣的,都是一些五十岁以上的人牲的,大生产队二个到三个,小生产队两个。工分是七分。
那个年代出工劳动时间是以太阳初升和太阳快要落为定点,早上日出去劳动,一小时后回家吃早饭,一小时后参加上午劳动,中午回家吃饭,下午约二点劳动至太阳落为此。春:夏季劳动时间长点,冬季要短点。一日复一日,一年复一年。
可能是没人相信,生产队时我们这里没有人家吃三顿饭的,农忙时早上做一排稍回家吃早饭。吃了早饭后直到太阳下山了才收工。不用太忙了就吃了早饭才出工,晚上收工才吃。吃了有时(隔几天)生产队开会,评工分,安排下段时间活路。
那个年代,没有化肥,为了换土壤,冬天没事干的时候,安排人们去地里把土块摞起来烧石块,家家户户也可以在家里做饭的时候烧,一斤士块多少工分。那个时代人们有集体主义思想、有艰苦奋斗的精神、不怕吃苦流汗、不讲索取丶讲奉献风清气正丶团结在党的周围斗志昂扬的改变一穷二白的旧面貌。
当年的农业学大赛,工业学大庆,全国人民学习解放军的精神是十分可贵的,也干出了很多成绩的,各个地方的做法确实不一样,我们是大干农业主要是改田改土,把坡坡地改平整一点,能够耕种决不留下,尽量多种一分地,受尽了没有地种的苦日子,饿肚子苦头,所以农民就是与地打交道的根源。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即大集体。夏收小学生捡麦穗归生产队这是事实,所谓的偷麦子,懒汉之说不存在。当时生产队是有看青的(也就是巡逻保护庄稼)如有偷摸的人,逮住以后开社员大会让其作检讨,还罚劳动是不记工分的。所谓懒人在那时几乎没有,你不参加劳动就不挣工分到头来是分不到粮食和其他东西(蔬菜水果肉以及现金等等)说那时人懒是别有用心的。我当时是记工员那时是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不劳不得。
从那个年代过来的,关于捡麦穗不能一概而论。一般情况收割完麦子掉落地里的麦穗,生产队随后就会组织所有参加割麦子的社员捡一遍麦穗。然后这块地就被放开了。也就是允许私人捡拾了。放开的地块捡麦穗不算偷。但是,农田很大,割完麦子来不及马上收割和捡拾的地块,会安排人看守。不允许私人捡拿。如果捡那就算偷。莫言的母亲在生产队有人看守的情况下,捡拿麦穗当时肯定属于偷。即使没有人看守因为约定俗成,也会被认为是偷。
回忆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以前是夜不闭门,现在三层防盗门还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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