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提高市民的头盔佩戴率,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邹城交警微信公众号开设曝光台,集中曝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未在指定位置悬挂合法有效的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以期达到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邹城交警温馨提示
驾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可以有效保护头部,减轻伤害,是对驾乘人员最有效的保护办法。佩戴安全头盔,虽然只是一个简单的动作,但在发生意外时或许有保命的作用!请广大市民自觉积极佩戴安全头盔。
有关研究结果表明,当事故发生时,骑行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不戴头盔头部损伤是戴头盔的2.5倍,致命伤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1.5倍。
严格遵守《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乘电动自行车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应当依法登记并规范悬挂号牌。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来源:邹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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