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十八年(1929,己巳),胶东半岛正是多事之秋。
当年春天,此前在二次北伐中被击败而逃至关外的张宗昌(原山东督办,掖县人),与褚玉璞等人率领旧部在龙口登岸,意欲卷土重来。而已经盘踞胶东的刘珍年不肯拱手相让。双方在牟平、福山等地大打出手。最终,张宗昌战败逃亡大连,褚玉璞被俘后遭枪决,刘珍年则独占胶东(据《烟台市志》)。
在兵荒马乱之下,社会治安自然大受影响。除了散兵游勇纵横乡里之外,原有的各路匪盗也蠢蠢欲动,各种案件时有发生。是年仲秋,烟台芝罘屯就发生了一起绑票案。
芝罘屯,原系村庄,后村庄建制更改(据《芝罘区地名志》,芝罘屯村改为幸福十七、十八村),仅余地名(烟台芝罘区有芝罘屯路,在幸福立交与北马路之间)。如今随着城市的发展,这里也已经有很多高楼大厦。但在民国时期,此处还属于远郊,各路人员鱼目混杂,烟台商埠当局难以有效管理。因此,一伙绑匪就逐渐在此盘踞,伺机作案。
“绑票”案件,在民国题材的影视作品中时有体现,相信大家对此都有概念。因为“绑票”的主要目的在于勒索赎金,所以富家子弟往往更容易成为绑匪的目标。而在这起案件当中,不幸成为绑票对象的,就是一位家境富裕的男青年。他姓姜名受钧,来自牟平县第三区的官庄村(现莱山区莱山街道官庄村),当时只有十八岁,在烟台商埠不知是上学还是生活。
绑匪们在事前估计也曾踩过点,多少了解姜受钧的家境,将之选为目标后很快便下手。事出仓促,众寡不敌,再加上对方手里有枪,姜受钧只能束手就缚。他随即被囚禁到芝罘屯的匪窟当中(具体袭击地点不详,但囚禁地点确定在芝罘屯,故称芝罘屯绑票案)。
见姜受钧年纪较轻且态度配合,绑匪们多少放松了警惕,只安排了一名同伙专职看管,其他人则把精力用在了联系家属勒索赎金上。
姜家得知消息,自然是万分焦虑。报官吧?当局不一定能够破案,再者也有撕票之虞;不报官吧?赎金的数量显然不少,并且人质生死未卜,恐怕其中有诈。
而就在反复纠结之时,不久后的一天,姜受钧忽然独自回家,而且身体康健,令家人们大感惊奇。这其中究竟有何经过?众人连忙询问,姜受钧也慢慢道出实情。
原来,姜受钧年纪虽轻,但却颇有心计。他被囚禁之后,对看守曲意逢迎,以卑辞蜜语取得其信任(可能是许诺脱身之后将另赠厚礼)。在时机成熟后,便提出借他的枪看一看(多半是谎称自己没见过枪,想长长见识)。
看守不以为意,将手枪递了过去。没想到,姜受钧之前不但见过枪,并且还会用。
他接过枪之后,迅速上膛开火。看守不及反应,顿时倒地。而此时其他绑匪大概已经外出,于是,姜受钧逃出生天。
由于史料有限(以上据《牟平县志》),此案的其他细节,如绑匪的具体来历,姜家后来有无报官,绑匪有无报复,烟台当地的报纸有无报道等,暂时均不知晓。但就上述已知情节来说,亦称得上是惊心动魄了(大家可以联想电视剧中的场景)。
从今天的视角来看,姜受钧能够从匪窟全身而退,关键在于其自身头脑灵活且心理素质强大(也有绑匪大意的客观因素)。不过,老辈的人们大多迷信。在他们眼里,这件事并非姜受钧一个毛头小伙所能左右,其背后显然具有很大的运气成分,而这种运气则应该是来自某种庇佑。
他们想了半天,最终把原因归结为姜受钧祖辈的行善积德。原来,姜受钧的爷爷名叫姜复礼,是清末地方上有名的“善人”,曾有主动焚烧债券的举动,被官府授予“乐善好施”的匾额。《牟平县志》也称赞他:“读书不求闻达,慷慨义气。”
而把姜复礼的善行和姜受钧的运气结合起来,似乎正应了那句老话:“祖上积德,子孙有报。”以此来看,县志之所以专门提及这桩绑票案,应是想突出其背后的道德寓意了。(本文作者:耳左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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