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研究生专业参考教育部公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
一、报名基本资格及条件
(一)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党的干部教育培训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因教学及管理工作需要,须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
7.博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正高级职称人员要求5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不得参加招聘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辞职重新返岗未满5年的;
6.在中央及地方组织的各类考试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招聘的。
二、优惠政策
(一)在学院内安排过渡住房一套,配置办公电脑一台、工作笔记本电脑一台。
(二)根据不同层次给予一定额度的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具体如下:
1.正高级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发放安家费65万元(税前);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5万元。
2.正高级职称的硕士研究生,发放安家费60万元(税前);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5万元。
3.副高级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发放安家费55万元(税前);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5万元。
4.副高级职称的硕士研究生,发放安家费50万元(税前);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5万元。
5.中级及以下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发放安家费45万元(税前);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三)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大高水平大学博士毕业生引进力度的若干政策措施》文件,符合条件的优秀博士毕业生,可直接聘任到七级专业技术高级岗位(或者享受相应副高级岗位待遇)。
(四)全国“双一流”大学等知名高校、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或者特殊拔尖人才、学术带头人,或者特殊调入的高层次人才,由院委会讨论确定其引进待遇。
(五)为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到学院工作,凡自愿到学院参加应聘试讲面谈的,由学院报销往返路费和住宿费,安排食宿。
三、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广西人事考试网、学院官网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考试通知、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学院官网发布。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全年。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相关网站下载公告附件内的《百色干部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教研人员报名表》,填写完毕后将表格及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相关专业资格证书、1篇科研成果代表作及完整的科研成果目录电子版或扫描件、彩色全身照片发至邮箱百干院人力部招聘的拼音首字母。邮件标题请写“姓名+部门+岗位”)。我院收到材料后,将回复邮件确认报名成功。如应聘人员在报名后7个工作日内仍未收到回复邮件,请联系我院人力资源部进行咨询。
(二)资格审查
1.我院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对应聘者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人员可以直接进入试讲和面谈环节,不设置开考比例。
2.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不予受理或取消考试资格。
(三)试讲和面谈
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三章“考试与考核”第十二条规定:“专业技术七级以上岗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或获博士学位等高层次人才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的规定,我院对于只招聘高级职称或博士学历的岗位,采取安排符合应聘条件人员试讲的方式进行直接考核。
2.试讲安排:学院将提前5个工作日与进入试讲和面谈环节的人员约定试讲题目、时间、地点等事宜,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邀请相关专家成立专家评审组进行量化打分。参加试讲的所有人员,如经专家组评判认定,不符合所应聘岗位工作需要的,该岗位可暂时空缺。在试讲时,要求试讲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科研代表作等证书、资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3.试讲总分为100分,85分合格。在所有评委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试讲人员在此要素上的得分。将各要素上的最后分值相加,得出考生的试讲成绩。
4.试讲结束后,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谈。
(四)考察
1.试讲成绩和面谈结果提交院委会讨论,确定考核对象。
2.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主要采用民主测评与评议、个别谈话了解、查阅档案资料、与考察对象进行面谈等方式,重点考察学习工作期间表现、政法情况、家庭基本信息、个人性格特点和求职意愿等方面。
3.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考察对象经考察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对弄虚作假者,将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五)体检
1.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的,按要求及时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体检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人员提交院委会审定,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分别在广西人才网、广西人事考试网、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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