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双减”政策的落实,一大批辅导教师与培训机构解除劳动关系,下面看法院如何助力教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张某申请开封市某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经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开封市某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应支付张某工作期间法定节假日工资、双休日工资、8小时外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共计48249.5元。因开封市某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迟迟不履行,无耐之下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法官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进行了调查,均未发现该公司名下有任何财产。承办人严法官立刻将该情况汇报合议庭,经合议庭合议:依照执行担保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该培训学校为个人独资企业,应当裁定追加被执行人的独资法人为被执行人,并冻结划拨其银行存款。五一假期期间,执行干警主动放弃休息时间,加班加点,于5月2日成功扣划其追加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共计48249.5元,并立即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将该笔案款发放给申请人。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群众之事无小事,我为群众办实事!示范区人民法院将立足工作职能,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执行活动,切实提升司法服务态度、执行业务技能、执法办案水平,坚守廉洁公正底线,加大案件执行力度,真正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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