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临沂河东区,一名户外直播女主播在家中被刺身亡,据说在某平台粉丝很多,在当地也是小有名气!而知情网友透露,嫌疑人郭某是被害人的忠实粉丝,一直支持女主播并在其直播间狂刷礼物,做到了风光无限的榜一大哥,最后把自己的大货车也卖了,只为了博得女主播红颜一笑,然而刷了100万后,女主播郭某并未兑现承诺,郭某一怒之下,捅死了女主播!
事实究竟如何,还得等警方最后的调查结果!针对网友的疑惑,做一下解答,嫌疑人已经自杀,是否影响罪行的判定?如何追究刑事责任?会得到怎么样的处理?根据《刑诉》第15条第5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也就说,不管嫌疑人郭某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法律都不会追究其刑事责任,这些都随着郭某的自杀行为宣告终结!然而,依据《民法典》1181条之规定,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女主播彭某近亲属可以要求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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