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事创业,关键在人。换届以来,广安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坚持配齐配强配优机关干部队伍,激发队伍整体活力,真正实现人岗相适、用当其时、人尽其才,为进一步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和机关高效运转提供人才支撑。
坚持把鲜明用人导向与分析研判贯穿始终。按照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和好干部标准,坚决破除“唯资历论”“唯学历论”等倾向,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鲜明提出干部选任要做到“三个注重”,即“注重现实表现、注重工作实绩、注重群众评价”。突出研判的基础性作用,设置德才表现、综合素质、工作业绩、党风廉政、人岗相适等研判要素,通盘考虑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综合考量职数空缺、队伍结构等因素,科学分析研判,形成动议方案。
坚持把突出政治标准与严格程序贯穿始终。突出政治标准是我们党选人用人的一贯方针,也是党的优良传统。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选人用人的首要标准,推行考察干部政治表现“三必审”,即民主推荐“必测”,个别谈话“必问”,考察材料“必写”,着重从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5个方面把干部的政治表现考准考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把好酝酿动议、谈话调研、会议推荐、考察谈话、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关口,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如实记载各环节工作情况并形成文书档案,客观反映选人用人全过程,确保干部选拔“全留痕、可追溯”。
坚持把注重人岗相适与激发活力贯穿始终。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从具体岗位出发,认真分析岗位对干部素质、能力、专长等各方面的要求,把岗位需要与促进干部成长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发挥传帮带作用,将6名综合素质好、适应本岗位工作的科级干部继续留任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围绕多岗锻炼适时开展轮岗交流,对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6名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对暂时不符合提任条件但又因工作需要的8名干部调整工作岗位;及时选任符合提拔条件又适应岗位需求的年轻干部,共提拔正科级领导干部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5名、晋升一级主任科员4名。“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各得其所、事竟其功”,通过及时调整干部,有效激发了机关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形成了人齐心顺、创先争优的良好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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