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民二庭李佩瑶审判团队成功调解了一起涉超龄人员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并积极促成涉案公司同意继续聘用该员工,既解决公司疫情下用工难的问题,又切实保障超龄人员的合法权益和解决后续就业之忧,在稳定就业、保障民生等方面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双赢”,获得当事人充分肯定和赞赏。
“超龄”员工上班途中遭遇事故
2017年9月,原告李某开始在被告开平某制衣公司车缝部门工作,因原告为超龄人员,被告没有为原告缴纳社会保险。2021年1月,原告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其在交通事故中为无责任。后原告向相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评定,被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伤残九级。在此期间,被告未支付原告相关费用,双方就工伤损害赔偿问题协商未果,且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以原告超过退休年龄为由不予受理原告的仲裁申请后,原告向开平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赔偿工伤保险待遇损失合计24万元。
“调解+引导”,
既快速解纷又保障就业
收案后,李佩瑶法官随即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相关情况。调解之初,被告认为原告请求的赔偿金额过高,且导致被告未能为原告参缴工伤保险的原因在于原告超龄,并非其主观原因,原告则认为赔偿金额合情合理,双方当事人各持己见,互不相让。在沟通过程中,了解到被告正面临用工短缺的困境,目前仍有用工需求,且原告亦有在被告公司继续工作的意愿,双方因工伤引发的矛盾仍可以调和,若简单一判了之反而不能实质解决问题。法官遂以此为切入口,一方面继续做好释法引导工作,同时积极联系人社部门,协助被告了解有关超龄人员参缴工伤保险的政策规定;另一方面,积极查找近年相关类似案例,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原告的释明工作。
通过法官的耐心调解,最终被告同意向原告支付赔偿款83000元,同时承诺原告在治疗结束后,可回到公司继续工作且不降低工资福利待遇,原告对此亦表示满意。
该案的成功调解
既为企业留住工人
又为工人实现就业
妥善维护了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
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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