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在骑电动车上班时,被逆向行驶的另一辆电动车撞倒在地,之后发现腹中胎儿已无胎心,不得已流产,她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吗?
2021年3月,怀孕的田丽(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如往常一样骑着电动车去上班,谁知路上有一辆电动车逆向急速驶来,田丽心下紧张,躲避不及,被电动车直接撞倒在地。事发之后,肇事者张奇不仅没有流露出丝毫歉意,反而态度恶劣,直接驾驶电动车离开。
田丽又气又急,她气的是张奇居然如此不讲理,急的是自己腹中胎儿不知道会不会受到影响。此时的她已经怀孕9周,腹中有一对可爱的双胞胎,一家人都在期待孩子的降生。而不幸的事发生了,去医院检查后,医生发现田丽腹中的两个胎儿已经没有心跳。田丽如遭晴天霹雳,她辗转多家医院求医验证,得到的都是同一个答案,无奈之下,她只能忍痛做了流产,在家中休养了一段时间。
经交警大队认定,张奇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但张奇与田丽之间多次协商都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最后,田丽直接诉至法院,要求张奇赔偿其医疗费、营养费、财产损失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张奇认为田丽无权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法院认为从查明的事实来看,田丽被迫终止妊娠与交通事故存在因果关系,而张奇对此次交通事故负全责,其应就事故对田丽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本次事故对田丽的身心造成了巨大的伤害,田丽有权要求张奇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最终,法院判决张奇赔偿田丽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医疗费、营养费、财产损失共计63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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