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互联网平台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侵犯用户隐私、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诸多影响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问题。去年《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和《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征求意见稿)》的出台,也进入了强监管时代,目前分类分级的情况是六类三级即:
以平台连接属性和主要功能为出发点,将互联网平台分为六大类:网络销售类平台、生活服务类平台、社交娱乐类平台、信息资讯类平台、金融服务类平台、计算应用类平台。
从用户规模、业务种类、经济体量、限制能力四个方面出发,将我国互联网平台分为超级平台、大型平台和中小平台三级。
目前,由于原“电商”平台与“自媒体”平台不断重合,本文主要探讨电商和互联网平台主要存在的问题:
1、一些无道德底线的营销号散布虚假信息、歪曲党史国史、宣扬错误价值观、恶意营销、敲诈勒索等现象屡禁不止,公众账号信息服务质量距离广大网民期盼还有不小差距,“自媒体”平台基础管理能力亟待进一步提高。
2、电商平台类,主要存在大平台垄断操控,电子商务政策法规很不健全在宏观角度上、政府政策法规不健全、标准不统一以及商务实践的盲目性等显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缺乏统一的指导方针、发展规划和实施战略。安全问题的欠缺因为毕竟电子商务是一个虚拟的平台,支付金额及售后存在一定风险等。
针对以上突出问题,必须从基础管理这一关键环节入手,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管建并举,动员各方力量,有效根治“自媒体”领域的痼疾顽症。下面就相关突出问题及对策提一些建议。
互联网自媒体类:
一是对违规采编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转载非合规稿源问题,“标题党”、恶意营销、编造散播谣言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将举报至主管机关进一步处理;
二是健全和升级平台运营规则、管理办法,对从事上述行为的恶意账号、主体,查实后将从重处罚;
三是规范运营管理,建立导向优质、内容真实客观、“不炒作”的良好生态;
四是完善内容保护和举报投诉机制,保护优质内容创作者权益不受侵害,助力正能量内容传播,对于举报投诉将第一时间受理。
五是引领正确的价值观,对低俗、媚俗、庸俗的为博取流量无底线的账号要进行封禁,对平台审核把关不严格,或者因某种目的和因素监管不到位,亦应予以相应的处罚。
六是对网络不仅仅是平台及发布者,包括匿名留言的用户,对国家、机关、以及个人进行恶意攻击的要进行严厉打击,建议尽快实现网络实名制。
七是要深入推进相关法规修订工作,重点完善“自媒体”账号内容生产和运营的行为规范,优化平台运行规则;要强化技术治网能力建设,为实施规范化管理提供支撑。
八是要建立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引导鼓励“自媒体”运营主体生产高质量信息内容;从地方做好辖区内本土自媒体从业者记录,建立健全“自媒体”治理体系,形成多部门协调监管、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治理格局,全面推进“自媒体”依法管理、规范管理、综合治理。
电商平台类:
一是对电商平台制定《执业行为准则》,通过建立举报热线、黑名单制度、分级和标注措施,有效地开展内容管理。
二是加强电商平台责任自律机制,平台和参与的企业对机制认可和履行,若企业不采取自律措施将会直接受到政府的监管。并建立了事后评估体系,对机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估包括企业自评估和监管机构评估。通过这种机制的设置,指引企业主动遵守承诺,并通过政府的深度参与提升监督效果。
三是软硬结合,社会共治,杜绝平台出现垄断及不正当竞争现象,一家独大的二选一情况出现,营造电商市场良好竞争秩序,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权益,我国公权力机关应当从立法、执法、司法层面完善二选一行为的规制机制。
四是要加强电商平台的合规性管理,不触犯法律法规,确保守法经营;要对入驻的商家严格审查,加强质量把控,确保售卖的商品货真价实;要摈弃靠“一锤子买卖”挣快钱的短线思维,不开展虚假宣传,不做“文字游戏”“数字游戏”。
五是坚决禁止电商平台包括互联网平台,基于个性化展示的商品、服务的展示浏览功能与用户协议捆绑,要求消费者默认同意接受平台收集处理消费者的设备信息、服务日志信息、浏览搜索记录等超范围采集个人隐私信息行为,此类行为已经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以及个人信息安全,从而限制了消费者浏览及购物自由。
以上就是分级分类强化网络平台内容监管面临的突出问题及对策的一点建议。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