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城事大事小事,您会关心的事
太冲动了,
万一伤及性命怎么办?
为了这三块钱,不值得,
两个人各退一步,海阔天空,
而对于此事,你们怎么看?
南宁市新苑路路边停车泊位收费员张先生反映
4月17日下午
他向一辆停放在泊位内的车辆收费时
车主以发动机不熄火不算停车为由拒绝缴费
还捡起一块地板砖将他打伤了
17日下午5点左右,一名男子将一辆丰田越野车停在了新苑路停车泊位内,张先生上前收费,男子称到马路对面打包一份凉皮就离开。
20多分钟后,越野车依旧停在泊位内没有移动,张先生再次上前要求男子缴纳3元钱停车费。
不料,男子却以汽车发动机没有熄火,不算停车拒绝交纳三块钱停车费。
南宁市民 张先生:我就说,开着十几万的车,三块钱都不舍得给。他就说你再说一句,然后我又骂了他一句,然后他就直接冲过来把我摁在地上打了。
张先生说,当时男子还捡起一块地板砖,把他的手臂和头部砸伤。路过的行人两次把他们分开,并拨打了110报警。
可让人没想到的是,男子驾车离开10多分钟后,居然叫来五六名男子威胁恐吓他,直到民警赶到现场制止,随后双方被带回派出所。
南宁市民 张先生:我是说5000元,他说我就给你3000,你不要的话就算了。我们最终没协商成功,警察就判定是互殴。
4月18日,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分别对两人给予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元的处罚。
张先生的母亲:是他先动手的,拿石头砸人,你觉得公平吗?
记者来到南宁市公安局西大派出所了解情况。
民警表示,他们已经依法对两人作出行政处罚,如果张先生对公安部门的处罚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对于这个处罚结果,你怎么看?
来源:广西新闻频道、广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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