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
周村区发布
关于有序开放全区文化和旅游场所的通告
根据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有序开放全市文化和旅游场所的通告》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全区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书店、城市书房等公共文化场所;旅游景点、影剧院、网吧、KTV、“剧本杀”“密室逃脱”、棋牌室等文化旅游经营场馆4月21日零时起有序开放,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各开放单位要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疫情防控全员责任机制。开展全员健康监测和岗前防疫培训,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保距离”要求,场所设施实现消毒全覆盖,上岗员工应具备必需的防控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复工前,须对经营场所、设备设施等进行全面彻底消毒消杀。所有员工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返岗,同时要对所有员工身体状况和旅居史、接触史等情况进行摸排登记,保证员工健康上岗。
3.严格执行人员预约限流措施,开放初期,日接待量不得超过平时最大接待量的50%,之后视情再行调整,落实实名登记。
4.在场所入口醒目位置张贴“场所码”,设置一米线。安排专人在入口处负责测体温、扫描“场所码”,检验健康信息;提醒公众在场所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5.做好员工健康监测登记和管理,早晚两次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核酸检测频次每周一次。
6.严格落实场所消毒消杀、清洁和通风等措施,并做好记录。
7.对已开放场所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经督促整改仍不到位的,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立即责令停工停业进行整改,经评估符合要求后,方可重新开放。
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 年4月20日
4月20日
周村区发布
关于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的通告
为更好地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在继续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进一步规范周村区道路交通秩序,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所有货运车辆进入周村的通行路口为正阳路鲁泰大道卡口、庆淄路姜萌路卡口。外地货运车辆查验通行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行程码、现场核酸检测、车辆消杀、封贴“绿色通行条”进入周村,“绿色通行条”完好予以放行离开周村,确保驾乘人员全程封闭无接触。周村本地货运车辆持通行证(带ZC字母和编号)可以外出,返回时核验通行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行程码、车辆消杀确定无风险后放行。重点地区来周货运车辆需提前3天报备。
2.正阳路文昌湖路口只允许小型车辆通行,大型车辆请绕行。
3.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需提前3天报备,并严格落实相关隔离管控措施。
4.广大车辆驾驶员需严格遵守道路通行规定,严禁违规行驶。区相关执法部门严格进行执法,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对逃避检查、违规绕行、强行闯卡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本通告自4月21日零时起执行,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动态调整相关规定,并及时予以发布。
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0日
来源:智慧周村
编辑:葛珍珍
校对:董秀
编审:于恩刚
出品:淄博日报社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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