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正安县2022年
统筹整合市级示范点建设
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开办法〔2018〕11号)文件和《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黔扶通〔2018〕26号)要求。按照《财政部等11个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贵州省财政厅等11个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124号)和《市财政局 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遵财农〔2022〕4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度。正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正财农〔2022〕30号)文件精神,现将资金安排情况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电话:扶贫热线电话:12317
正安县财政局:26424451
正安县乡村振兴局:23170614
附件: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正财农〔2022〕30号)
正财农﹝2022﹞30号
正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
县乡村振兴局:
根据《市财政局 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遵财农〔2022〕4号)文件精神, 现将文件转发给你单位,请遵照执行。
一、本次下达市级资金150.00万元。该资金纳入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用于2022年市级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建设项目。
二、按照《财政部等11个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贵州省财政厅等11个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124号)等脱贫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政策有关要求,该资金纳入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请按照资金相关要求做好报备工作。
三、各主管部门按照《正安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和《正安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资金报账制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强化资金管理和监督,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专款专用。并按照有关要求做好绩效评价和绩效报告工作。
附件:正安县2022年统筹整合市级资金项目安排表
中共正安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2022年4月13日
来源:正安县人民政府网、正安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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