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当地一位网友介绍,其到燃气公司办理开通业务,被告知,所购燃气用具必须在燃气公司指定的目录内方可安装,后查了一下燃气公司制定的目录,发现目录内除了品牌外,还有详细的型号,故咨询相关主管部门,燃气公司这种做法是否合理,网友表示:燃气公司可以指定品牌,但指定详细的型号确实无法理解,燃气公司这种做法涉嫌一种垄断行为。
另外,燃气公司有差别的对待在燃气公司和在外面购买燃气具的收费标准。如在燃气公司购买的用具波纹管安装费是35元/每米,在外面购买的波纹管安装费是45元/每米。
中共邵阳市委督查室回复:
一、您反映的“所购燃气用具必须在燃气公司指定的目录内才能安装”不属实,燃气公司没有指定目录,《目录》是省住建厅发布的。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和《湖南省管道燃气燃烧器具气源适配性目录管理办法》(湘建城[2016]68号)等有关规定:(1)管道燃气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管道燃气燃烧器具气源适配性目录》公布(每年两批)的品牌和规格选择购买市区燃气气源相适配的产品,否则不予安装送气。(2)管道燃气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委托当地具有燃器具安装维修资质企业进行安装(邵阳市现有三家具有安装资质的公司),安装质量符合《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等规范要求,安装合格后,安装企业应向用户出具《安装合格证》,才能进行验收通气。
我司属管道燃气经营企业,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存在垄断行为。用户可以自行购买《目录》内品牌和型号相符的产品,我司或有安装资质的公司进行安装,但不是我司经销的燃器具不承担维修等售后服务责任。
二、关于金属波纹管的收费问题。因我司销售的燃器具一直以来都是免费安装,且提供2米的免费普通胶管连接,但根据2021年4月9日发布的《燃气工程项目规范》第六条燃气和用气设备规定:当家庭用户管道或液化石油气钢瓶调压器与燃具采用软管连接时,应采用专用燃具连接软管,软管的使用年限不应低于燃具的判废年限。根据国家标准GB17905-2008《国家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程》规定:燃气器具从售出之日起,灶具、热水器的使用寿命为8年。而胶管的使用期限是18个月,明显不再适用于燃器具的连接管使用,为用户的安全考虑,我司参照其他城市做法,全面取消普通胶管连接,而采用使用期限10年以上的金属波纹管进行连接,故对在我司购买的燃器具安装金属波纹管价格在原45元/米的基础上优惠10元冲抵胶管费用,执行35元/米的价格,而在外购买的燃器具则不在优惠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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