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数量逐渐增多
一直以来都是消防安全的薄弱环节
自建房往往火灾风险较大
火灾发生率增大
加之农村消防基础设施薄弱
且“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较多
都是存在火灾安全隐患的重要原因
稍有不慎
火灾随之而来
一不小心半辈子心血可能付之一炬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农村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精神,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切实增强全县农村自建房屋火灾防控能力,进一步做好自建房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3月31日下午,献县消防救援大队积极提请县政府组织多部门联动开展农村自建房消防安全联合整治行动。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俊峰同志带队,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工信和商务局、乐寿镇政府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参加此次行动。
检查组重点对前期各乡镇报送的生产、经营性及用于租住公寓中人员在30人以上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检查过程中,重点对该类场所的安全出口、逃生通道是否畅通;疏散通道处是否存在杂物乱堆、乱放现象;是否存在违规搭建彩钢板房采用泡沫板夹层、临时住人;前店后宅、下店上宅是否进行有效的防火分隔;消防设施及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器线路是否存在私接、乱拉现象;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入户充电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有效的整改意见,要求限期内整改完毕。
检查过程中,发现一家农村自建加工场所存在以下消防安全隐患:1、该建筑仅设置有一处疏散楼梯,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2、四层库房顶棚使用彩钢板搭建且夹层为易燃聚氨酯泡沫材料;3、三层厨房使用液化石油气瓶作燃料明火做饭;4、三层违规设置员工宿舍;5、制衣加工部分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消防安全隐患不及时消除,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严重威胁公共安全。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有效的整改意见,要求限期内整改完毕,献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相关规定,依法对其进行了临时查封。
通过此次联合整治行动,切实消除了辖区农村自建房存在的一批消防安全隐患,有效提高了辖区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隐患自查、自纠能力,进一步筑牢了消防安全“防火墙”。
血淋淋的教训警示我们
农村自建房火灾不容忽视
学好消防安全知识
关键时刻能救命
多一份防火准备
多一份保障
快来一起学习自建房消防安全知识吧!
0 1
杜绝生活、经营、仓储“三合一”场所混杂
统一规划的商铺门面内,不得设置人员住宿等场所;村居民自建房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情况的,经营区域与生活区域应使用防火隔墙、防火隔板、防火门等进行完整分隔。
0 2
要注意用火用电安全
用火用电要加强看护,做到人走火灭、电断;电气线路应由专业电工进行敷设,不私拉乱接电线,不超负荷用电,不要贪图便宜购买使用假冒伪劣电器产品和插线板。
0 3
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严禁堵塞、锁闭、占用疏散逃生通道和逃生出口;建筑不得安装防盗窗网或铁栅栏,确需要安装的应在防盗窗网上开设尺寸不小于1米乘以0.8米且随时能够打开的逃生口。
0 4
杂货物堆放隐患大要注意
货物的堆放要远离厨房、远离明火、远离大功率用电设备;严禁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处堆放货物,严禁存放烟花爆竹、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0 5
电动车正规停放、充电
电动车严禁入楼入户,不要在建筑内的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及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0 6
保持消防车道畅通无阻
消防车道畅通是消防车通行的基本保证,能够为消防员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赢得宝贵时间。
0 7
家中配备常用消防器材
居民楼内宜安装独立式烟感报警装置,配置灭火器、防烟面罩、灭火毯等消防用品,以备急用。
0 8
具备消防安全意识
主动学习消防知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拨打119。
END
来 源:献县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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