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群众的“和事佬”
——北流市法院新圩法庭司法为民二三事
□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钟小伶 通讯员 梁珊
法官回访当事人。
“罗坡村的米粉是村里的拳头产业,如果因为道路不通,影响产品外运,大家都吃亏。你们各退一步,把通道让出来,以后子子孙孙也会记着你们的好。”3月15日,北流市人民法院新圩法庭庭长蓝伟华主持调解一起相邻纠纷案,矛盾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在道路上砌围墙的被告自愿拆除妨碍物,恢复通行。
近年来,新圩法庭法官致力于基层社会诉源治理,服务关口前移,为群众定分止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21年,该庭共办结(调解)民商事案件500多起。
“调解+回访” 让亲情回归
大里镇的小梅和小莲是梁某夫妇抱养的两姐妹。姐姐小梅在农村分田到户之前抱养,妹妹小莲则是在分田到户之后抱养,因此,梁某户的责任田均登记在小梅名下。两姐妹在养父母的关心爱护下成长,有深厚的姐妹情。然而,两姐妹长大后,尤其在照料养父母生病的那些年,产生了矛盾,隔阂越来越大。后来,小莲干脆回到了亲生父母林某夫妇身边。
养父母因病去世后,两姐妹关系进一步恶化。
原来,梁某夫妇去世后,林某夫妇以小莲也有继承养父母责任田权利为由,强行耕种小梅名下的责任田。小梅多次找林某夫妇说理,让他们退还被占的责任田,但林某夫妇置之不理。小梅找村干部和大里镇综治办干部帮忙调解,可林某夫妇始终不愿意返还耕地。小梅无奈之下将林某夫妇诉至法院。
蓝伟华接手这个案件,适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家庭承包户对责任田有使用权但没有所有权,因此不存在继承的说法……”蓝伟华做起林某夫妇的思想工作。同时对小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道明亲情的可贵,消除隔阂,延续与妹妹的情缘。蓝伟华的良苦用心打动了小梅,她主动申请撤诉。林某夫妇也承诺不再耕种涉案土地。
春耕时节,3月23日,蓝伟华再次来到发案地进行回访。之前被强占的水田已被小梅种上了绿油油的秧苗,她开心地告诉蓝伟华,经过调解,妹妹的亲生父母认识到错误,不再和她针锋相对了,自己和妹妹的关系也缓和了很多。
“被拖欠的血汗钱追偿有望了”
群众利益无小事。乡镇法庭受理的案件,多为小标的小案件,但新圩法庭的法官并没有因案小而懈怠,而是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小案,让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暖。
1月27日,新圩法庭来了6个农民工模样的人,他们涌进法官李方军的办公室,委屈地大声嚷嚷。李方军并没有因为这六人不礼貌而生气,而是请他们坐下慢慢说。
这六人看到李方军和和气气的,火气也立马降了下来。原来,他们是玉林市玉州区茂林镇居民,领头的是张某,此前在新圩镇徐某开的皮具厂上班。2021年4月该厂由于经营不善而倒闭,他们也因此被拖欠3个月的工资。
耐心倾听张某等人的述说后,李方军发现他们还没有到法院起诉,对如何维权也不了解。为此,李方军向张某等人详细介绍起诉维权的工作流程,并指导他们先向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
2月7日,新圩法庭受理了张某等6人与皮具厂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主办法官李方军对此案优先排期,并电话联系徐某,做他的思想工作。
电话中,徐某承认皮具厂确实拖欠张某等人的工资,但是皮具厂已经解散并在相关部门办理了注销手续,已无资产支付张某等人的工资。
考虑到判决无助于工人追索工资,李方军决定对案子进行调解。
李方军一方面向徐某释明其作为个体经营者对皮具厂债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后果,一方面劝张某等人理解徐某的难处,延长欠款清偿时间。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徐某承诺在3月底前全部付清拖欠的工资。
“谢谢李法官,被拖欠了一年的血汗钱追偿有望了。”拿到调解书,张某等人对李方军连声道谢。
“法官给了我们和好的机会”
“我丈夫的控制欲太强了,30多岁的人了还像个小孩,对家庭没有担当。”
“我老婆嫌我太窝囊,闹着离婚,我不想离。”
3月23日,一对夫妻正在闹离婚。新圩法庭法官“对症下药”,将当事人请进风景秀丽的公园,进行心理疏导。
林某与韦某是初中同学,两人毕业后没多久就结婚,育有一儿一女。近年来,两人因为家庭琐事经常发生争吵。妻子认为丈夫不关心自己且多疑,而丈夫认为妻子与男性朋友过于亲密。两人频繁吵架已经影响到儿女们的心理健康。
今年2月,妻子韦某向法院起诉离婚。
蓝伟华在庭前调解中了解到,韦某主要介意丈夫对她的不信任且脾气暴躁,才想着要离婚。
为解开双方心结,蓝伟华邀请心理咨询师对林某和韦某进行心理疏导。两名当事人的脸色从凝重到逐渐舒缓,最后双方都露出了笑容。
“心里很憋屈,但是有很多话平时不好和朋友家人说,和心理咨询师交流后,懂得了更多的夫妻相处之道,我愿意再给丈夫一次机会。”调解进行三个多小时后,韦某终于松了口。
“很多时候夫妻闹离婚是因为双方沟通出了问题,心理咨询师的作用就是搭起双方当事人的‘心桥’,帮助他们进行良性沟通,弥补婚姻裂痕,促进家和万事兴。”蓝伟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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