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丧尽天良,令人发指,就算犯罪嫌疑人葛某76岁了,也应当严惩不贷!
发生在河南许昌的7岁小女孩失踪2天的案件终于告破,可惜小女孩已失去了年幼的生命!
更让人想不到的是,犯罪嫌疑人居然是与小女孩同村的76岁的葛某,小女孩的尸体也正是在他的指认下,才在村里小树林垃圾坑里找到的,看来这个案件大概率就是这个葛某所为,如果属实,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因为案件尚在侦办中,又涉及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细节尚不得知。
不过根据类似的案件常规推理,该案很可能涉及到性侵和杀人灭口。如果是这样的话,根据法律规定将对犯罪嫌疑人葛某实行数罪并罚,每一个罪都是重罪。
根据刑法第236条第3款,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包括情节恶劣的、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遇害小女孩才7岁,所以一旦认定葛某确实属于以上情况,不用数罪并罚,仅这一条,就够他喝一壶的。
另外,根据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如果遇害小女孩经过法医鉴定和对犯罪嫌疑人葛某的审讯,能够认定死于杀人灭口,则葛某同时构成故意杀人罪。
在前述情况下,根据刑法第69条,将对其实行数罪并罚。
如果一切如推理所述,那么76岁的葛某到底会不会被判处死刑呢?
我个人认为,很遗憾的是这个葛某有超过九成的可能不会被判处死刑。
因为根据刑法第49条第2款,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 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从本案来说,估计大概率很难被认定为手段特别残忍。根据刑法第48条,死刑分立即执行和缓期2年执行。
虽然刑法第17条之一也有规定,已满75周岁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是像葛某这么恶劣的,就是86岁也难以从轻!
这样一来,葛某最多是无期徒刑。而且因为连死缓也不会判,所以无法对其依刑法第50条第2款限制减刑。不过他这么大年纪了,限制不限制,都区别不大,最终还是会在监狱里走完人生全程的!
可能因为不会判葛某死刑,会让不少人失望,大家会觉得这个挨千刀的连死缓也不判,实在不合理,不过罪刑法定icon、罪责刑相适应,既然刑法有明确的规定,我们自然还是要尊重法院的判决。
不管怎么说,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女童的权益,是全社会的义务,对于类似的侵害行为,人人有义务及时制止和干预,对于该类刑事案件被告,应当从重从严!
你们认为对于葛某如何处罚比较好?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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