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4,108,191,379.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有钢铁冶炼、压延加工、发电、煤化工、特钢型材、铁路、进出口贸易、科研、产品销售等,引入世界先进装备技术对钢铁主业实施装备升级改造,基本建成了精品钢材基地,形成了60多个品种、7500多个规格的产品系列,高附加值和高技术含量产品比例达到80%以上,汽车表面板、家电板、石油管线钢、集装箱板、船板等主导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汽车、家电、石油化工、航空航天、机械制造、能源交通、建筑装潢和金属制品等领域,并远销60多个国家和地区。
2、经营模式
采购模式:公司采购模式包括国内采购和国外采购,国内物资采购通过集中采购、统一招标、比价、磋商的模式进行。国外物资采购通过长协采购、直接采购、公开和邀请招标、询比价、竞谈、磋商采购等模式进行,主要由本钢国贸代理。
销售模式:公司的销售分为内销和外销,内销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对大客户由公司直接对其销售,其他中小客户通过各区域销售子公司对其销售;外销主要利用本钢国贸多年来在国际贸易中积累的强大的营销网络,由其代理公司产品出口,并支付本钢国贸代理费。
3、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抓住鞍本重组的有利契机,深入开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和三项制度改革,以实现“五提升、两降低”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5+1”工作格局和“1+4”重点任务,持续推进管理机制改革创新,推行“总厂制”,管理效率、效益持续提升,构建技术创新体系,打造“辽宁本钢钢铁产业产学研联盟”等创新平台,推行“研发人员科技项目摘牌制”,实现精准激励。持续深入开展对标交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各项工作取得了较为喜人的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2)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1年6月23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跟踪评级结果: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本钢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A。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2021年4月15日公司接间接控股股东本钢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获悉鞍钢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重组本钢集团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重组尚处于筹划阶段,方案确定后尚需获得有关部门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间接控股股东本钢集团有限公司战略重组的提示性公告》。
2021年7月15日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与辽宁省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容大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信托受益权无偿划转协议》,省工程咨询集团、省城乡建设集团、辽宁容大将其所持相关信托受益权无偿划转至本钢集团。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7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1-039)、《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关于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增持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免于发出要约之法律意见书》。
2021年7月30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辽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82,842,883股股份无偿划转至本钢集团持有。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3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1-044)、《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关于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增持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免于发出要约之法律意见书》。
2021年8月18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省人民政府联合下发通知,同意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对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实施重组,由辽宁省国资委向鞍钢集团无偿划转本钢集团51%股权。本次划转尚需履行必要的程序,能否获得有关批准以及本次划转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间接控股股东本钢集团51%股权无偿划转事项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公告》。
2021年8月2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鞍钢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之无偿划转协议》。根据《无偿划转协议》,辽宁省国资委将向鞍钢集团无偿划转其持有的本钢集团有限公司51%股权。本次划转完成后,鞍钢集团将持有本钢集团51%股权,本钢集团将成为鞍钢集团控股子公司,鞍钢集团通过本钢集团、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及鞍钢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控制本公司81.07%的股份。本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保持不变,仍为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1日和8月24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向鞍钢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本钢集团有限公司51%股权暨鞍钢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的提示性公告》及《简式权益变动书》、《收购报告书》。
2021年10月12日完成股权无偿划转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向鞍钢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本钢集团有限公司51%股权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暨间接控股股东变更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2-012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于2022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2.2022年3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独立董事张肃珣、袁知柱、钟田丽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主持人为董事长霍刚先生,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
《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刊登于2022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张肃珣女士、袁知柱先生、钟田丽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于2022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
2、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刊登于2022年3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刊登于2022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2年投资框架计划的议案》。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投资框架计划公告》刊登于2022年3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与鞍钢集团签订〈原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此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公告》。
该议案属于关联事项,关联董事韩梅女士、高德胜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与攀钢钒钛签订〈原材料供应协议〉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此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公告》。
该议案属于关联事项,关联董事韩梅女士、高德胜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该议案属于关联事项,关联董事韩梅女士、高德胜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202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刊登于2022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持续督导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刊登于2022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持续督导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刊登于2022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和目标,充分发挥公司工作指导力、推动力和价值创造能力,以对重要经营要素的管控提供专业支撑、平台服务和监督保障为核心,进一步捋顺管理流程线条,补齐职能短板,促进企业运营绩效改善,竞争力持续提升。对公司组织机构进行优化调整,具体设置如下:
公司设办公室、规划科技部、安全环保部、财务部、党群工作部、管理合规部、审计部、制造部、设备工程部、纪委10个部门。设采购中心、市场营销中心、研发院、能源管控中心、质检计量中心、储运中心6个直属机构。设炼铁总厂、炼钢厂、热连轧厂、冷轧总厂、铁运公司、废钢加工厂、辽阳球团公司、特殊钢事业部8个生产制造单元。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持续督导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刊登于2022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属于关联事项,关联董事韩梅女士、高德胜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将于2022年5月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霍刚、王世友、林东、韩梅、高德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张肃珣、袁知柱、钟田丽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方可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霍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王世友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林东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韩梅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高德胜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张肃珣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袁知柱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钟田丽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秘书高德胜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高德胜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暂由公司总会计师王东晖先生代为行使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选聘新任董事会秘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刊登于2022年3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霍刚,男,49岁,博士研究生,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本钢冷轧厂轧钢分厂厂长;本钢二冷轧厂技术部副部长;本钢浦项公司技术部副部长兼检化验室主任、生产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本钢板材公司三冷轧厂党委书记兼常务副厂长、厂长;本钢板材公司副总经理兼冷轧厂厂长;本钢国贸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工会主席。现任本钢板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本钢浦项公司董事长。
王世友,男,48岁,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本钢板材公司炼铁厂热工车间主任兼党支部书记、新1号高炉车间副主任、五高炉车间主任兼党支部书记、生产科科长、计划科科长、副厂长;本钢板材公司制造部标准管理总监;本钢北营公司炼铁厂厂长;本钢板材公司炼铁总厂党委书记、厂长。现任本钢板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副总经理(暂时负责生产经营全面工作)。
林东,男,52岁,博士研究生,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副厂长兼总工程师、厂长兼党委副书记;本钢炼钢用料整治组副组长;本钢产业链延伸项目部经理;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中心主任;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兼制造部部长。现任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韩梅,女,53岁,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兼监事会管理处处长、第三监事会副主席、本钢集团财务公司监事、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部长;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副董事长。现任本钢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本钢集团财务部总经理、本钢板材公司董事。
高德胜,男,48岁,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本钢集团公司运营改善部经营计划处代理处长、本钢集团公司运营改善部产权管理处处长、汽运公司董事、第一监事会副主席、本钢板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本钢板材公司董事。
张肃珣 女,67岁,大学本科学历,教授。历任辽宁大学商学院教师;现退休。现任本钢板材公司独立董事。
袁知柱,男,41岁,博士,东北大学会计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历任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讲师;现任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并担任辽宁省会计与珠算心算学会理事、辽宁省审计学会理事,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钟田丽 女,66岁,东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东北大学基础学院院长兼工商学院财务管理研究所所长;现任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以上拟任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除简历所披露的信息外,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2-020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八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4月26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6日上午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6日上午9:15至2022年4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8日。
B股股东应在2022年4月13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地点:本钢能管中心3楼会议室(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钢铁路1-1)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计事项已经公司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和八届二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其中第7、8、9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回避表决。第10、11、12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或通讯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4月2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钢铁路1-1号本钢能管中心17楼)
联 系 人:陈立文、沈杰
联系电话:024-47828980 024-47827003
传 真:024-47827004
邮政编码:117000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请进行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当地邮戳为准。
5、现场会议费用: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所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61
2、投票简称:本钢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1)选举董事
(如表一提案1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
(如表一提案1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4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名称:
委托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
本人/公司(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上述第1-9项议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2.第10-12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每个提案组下应选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可以集中投给一名候选人,也可以投给数名候选人。股东应当以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2-013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监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监事会于2022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2. 2022年3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监事会会议。
3.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
4.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斌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
《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披露于2022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二O二一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2年投资框架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与鞍钢集团签订〈原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与攀钢钒钛签订〈原材料供应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202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监督充分有效。2021年度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将于2022年5月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提名程斌、赵中华、卢伟军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1、程斌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赵中华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卢伟军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程斌,男,59岁,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本钢物资供应处处长;本钢国贸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兼工会主席、纪委书记、副经理;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客户服务处处长;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党委书记、经理;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热轧厂党委书记兼副厂长;本钢集团审计部部长;现任本钢集团公司总审计师,本钢板材公司监事会主席。
赵中华,女,38岁,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历任本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处处长助理;本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副经理;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本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现任本钢板材公司监事、财务部副经理。
卢伟军,男,47岁,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本溪钢铁(集团)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成本科科长;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业务师;本钢集团公司审计部主任业务师。现任本钢板材公司监事、财务部副经理。
以上拟任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除简历所披露的信息外,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0-015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投资框架计划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投资框架计划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投资完成情况
2021年公司全年完成投资223,488万元
1.钢铁主业工序填平补齐和提质增效的项目主要有特钢电炉产能置换项目完成投资61,755万元;热连轧厂1700mm产线设备功能完善改造工程完成投资2,179万元;特钢厂轧机改造工程完成投资17,342万元;炼钢厂8号铸机新建工程完成投资10,347万元;冷轧总厂一冷轧改造工程完成投资4,224万元。
2.在绿色制造和节能环保领域实施的项目主要有炼铁厂5号高炉产能置换工程完成投资5,690万元;CCPP发电工程项目完成投资36,200万元;炼铁厂烧结系统电除尘改造完成投资951万元;焦化厂新增一塔式脱硫改造工程完成投资2,299万元;焦化厂净化二作业区脱硫系统改造工程完成投资1,301万元。
3.智能制造领域实施的项目主要有信息化基础平台提升完成投资317万元;生产制造管理整体提升完成投资1,364万元;其他项目完成投资79,519万元。
二、2022年投资计划编制情况
2022年是公司“十四五”做优做强做大规划目标的开局之年,公司将继续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为抓手,推进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精品板材基地,并实现绿色、智能的协同发展。
2022年计划安排投资(现金流)16.55亿元,将推进实施以特钢电炉升级改造、特钢轧机改造、一冷轧改造工程、板材料场环保改造工程、板材炼铁总厂4A、6号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及机侧除尘改造等工序重点项目为代表的技术改造,确保2023年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目标,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绿色化、智能化发展。
同时2022年还将着手板材2×265m2、360m2、566m2烧结机烟气脱硫脱硝改造、发电厂高压作业区亚临界发电改造、智慧料场建设、板材能源集控等项目的前期工作推进。
1.特钢电炉升级改造项目
特钢厂现有电炉等装备已运行30年,运营成本高、产品质量缺乏竞争力,且现装备电炉属于限制类产能,并面临超低排放改造。综合以上因素,结合国家产能置换政策,对板材特钢进行全面系统改造。新建2台电炉、2台RH、3台LF炉、1台大方坯连铸机、1台中方坯连铸机、除尘、自动上料、铁水倒罐站、风动送样、低倍间、综合楼、净环、浊环、空压机站、35kV/SVC站及公辅配套系统设备设施建安;主厂房、厂区道路及修缮、外网能介管线、供电、给排水系统等配套设施施工。项目总投资192,343万元,其中电炉本体工程投资167,775万元,配套设施投资24,568万元;截止2021年底,完成投资114,095万元,完成形象进度55%,预计2022年8月投产。
2.特钢轧机改造项目
以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为目标,对原有轧钢生产线进行全面改造,改造后可实现年产量130万吨,改造后的特钢装备水平将达到西宁特钢、兴澄特钢所代表的国内一流水平。主要包括初轧机、小棒分线、精整一期、精整二期改造。项目总投资82,386万元,截止2021年底,完成投资34,344万元,完成形象进度40%,预计2022年底完成形象进度63%。
3.一冷轧改造工程
设备功能老化,控制精度无法满足市场对产品需要;部分电气设备备件无法采购,威胁机组稳定运行;机组能耗和环保指标无法达到目前国家新的能源环保要求。酸轧机组改造;平整机组改造;1#镀锌机组改造;新建一套酸再生机组;新建一条重卷机组以及改造老重卷机组;新增罩式退火炉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相配套的废水站、其它站所以及信息化系统等改造。项目总投资92,800万元,截止2021年底,完成投资30,523万元,完成形象进度30%,预计2022年底完成形象进度49%。
4.板材料场环保改造工程
根据辽宁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的实施方案》要求,以及集团公司降低炼铁成本的迫切需求,实现板材厂区铁前原料的“超低排放、均质化、直供化、智能化、管理优化”目标。新建C型料场和混匀库,原料厂原三ABC料条封闭,原料厂储二料场封闭,原料厂原二新煤场封闭,焦化厂储一作业区新建筒仓,新建混匀料供二、三烧管皮带,新建酸性料场。项目总投资265,000万元,截止2021年底,完成投资984万元,完成形象进度5%,预计2022年底完成形象进度15%。
5.推进前期工作项目
围绕钢铁工序填平补齐和提质增效,同时为满足国家对钢铁工业新环保标准的要求,2022年拟安排2021-2025超低排放适应性改造等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开展项目前期考察、制定方案、可研设计等前期工作,为项目落地实施做好准备工作。前期工作安排投资2,910万元。
投资风险分析:以上2022年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安全、环保、节能、降耗、可持续发展的大政方针。因此项目本身投资风险可控。同时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风险控制手段;方案论证采取深入调研,紧跟市场,并注重收益;审批程序上,严格按制度、流程、权限进行。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2-017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鞍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集团)签订了《原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明确了交易内容和定价原则。即鞍钢集团向公司提供原材料、辅助材料、支持性服务、商标及专利的使用、租赁等;公司销售给鞍钢集团产品、辅助材料、能源动力、备品备件、废旧物资、提供办公用房等。
公司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钢钒钛)签订了《原材料供应协议(2022-2024年度)》,明确了交易内容和定价原则。即攀钢钒钛向公司提供合金等原材料。
公司以2021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和2022年度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目标等有关数据为基础,对2022年度与日常生产经营有关的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了预计。预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上限为人民币5,417,647万元。本次关联交易公告中交易标的及交易对手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的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韩梅女士、高德胜先生对上述事项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鞍钢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上限金额
说明:关联交易定价原则见本公告第“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部分内容。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下转B64版)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61、200761 证券简称:本钢板材、本钢板B 公告编号:2022-011
2021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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