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从新兴县农业农村局了解到,3月1日起,新兴县辖区所有江河(溪)公共自然水域进入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这也就意味着,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天然水域管理,保护天然渔业资源和水生生物多样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广东省2022年珠江禁渔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新兴县农业农村局决定实施禁渔期制度。3月1日起,新兴县辖区所有江河(溪)公共自然水域,含簕竹河、集成河、北峰山水库、共成水库等,实施禁渔期制度,禁渔期从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按照规定,凡违反禁渔区、禁渔期相关规定进行捕捞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查处。
同时,严惩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活动,对于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涉黑涉恶的违法捕捞行为,农业行政执法部门将联合公安机关从重从严进行打击。
新兴县农业农村局呼吁,广大市民若发现有人在禁渔期非法捕捞作业,请积极拨打电话0766—2979533、0766—2898983、0766—2976289进行举报。
【撰文】梁桂婵
【来源】南方日报新兴视窗编辑部
【作者】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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