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0日是首个“女法官国际日”。“女法官国际日”是经第75届联合国大会2021年4月28日通过决议设立。设立的宗旨是促进妇女在各国司法机构中的充分和平等参与,支持妇女在从事司法工作中彰显自身价值。
为庆祝首个“女法官国际日”,切实增强女法官凝聚力、战斗力。3月10日下午,辰溪法院召开女法官代表座谈会,座谈会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云启主持。
李云启向三位女法官代表致以了诚挚的节日祝福,充分肯定了全院女干警在法院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他说全院女干警履职尽责,兢兢业业,以“巾帼不让须眉”的气概,撑起了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半边天”,新的一年希望三位优秀的女法官代表发挥英模示范作用,继续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务实的工作作风、优秀的审判业绩引领全院女干警奋力“闯创干”,以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上,王清琳、刘瑛、余海霞三位女法官代表围绕如何落实好新一年审判工作要求,结合本职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并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如何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女法官风采
王清琳,现任辰溪县人民院修溪法庭庭长。1995年公考招录入辰溪县人民法院,先后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书记员管理办公室主任、林业庭庭长、行财装备室主任、修溪法庭庭长。自进入法院工作至今,办理的所有案件均在法定审限内审结,无一涉诉上访,审判绩效名列前茅,多次被评为优秀个人、优秀公务员、业务标兵,所负责的庭室多次被评为先进集体。
刘瑛,从事审判工作二十余年,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因出色的工作业绩,2009、2010、2011年她先后荣获辰溪县政法系统“十佳业务标兵”、“十佳政法干警”、“严打整治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2012年被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全市“优秀法官”荣誉称号;2013年被省委政法委、省妇联授予“湖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6年6月,当选“湖南省最美青年卫士”。2017年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余海霞, 2009年9月进入辰溪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现任辰溪县人民法院田湾法庭负责人。在少年审判庭担任副庭长期间,积极推行圆桌审判,切实保障未成年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加强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转化工作;实行案件回访,定期对判处缓刑的未成年罪犯开展帮教工作,帮助少年犯早日回归社会。 审结的 各类刑事 、民事案件, 无一超审限,无一错案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