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重庆3月9日消息 2022年3月9日,由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以下简称五分院)支持起诉、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重庆市消委会)诉合川区某商贸经营部销售假冒洗发水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经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最终原、被告双方以调解方式达成调解协议。部分重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及新闻媒体约30人受邀旁听庭审。
庭审现场(央广网发 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供图)
据悉,这标志着涉及重庆市南川区、武隆区、江津区、北碚区、合川区的5件销售假冒洗发水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现已全部结案,而3月9日当天审结的正是该系列案的最后一起。
2021年1月,公安机关陆续在南川区某日化经营部、武隆区某日化经营部、江津区某商贸有限公司、北碚区某日用品经营部、合川区某商贸经营部的仓库中查获大量疑似假冒注册商品的洗发水和沐浴露。经商标所有权人广州宝洁有限公司、联合利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鉴定,这些产品均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目前,该系列案已由检察机关提起刑事公诉。
“这些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除涉及刑事责任,还可能因侵犯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五分院、南岸区检察院检察官们在履职过程中发现这一问题后,便将上述公益诉讼线索和相关证据材料移送至重庆市消委会。
重庆市消委会联合检察机关调查后认为,这5家经营单位利用农村消费者识别假冒商品能力较弱的特点,将涉案洗发水在农村市场针对众多不特定农村消费者进行销售,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破坏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2021年10月,在五分院、南岸区检察院的支持下,重庆市消委会分别向涉案地所在法院对5家经营单位及相关经营者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除公开赔礼道歉外,还应在3年内购买其销售金额三倍的惠农产品,以弥补公共利益受到的损失。
庭审现场(央广网发 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供图)
经过审理,诉讼请求得到了各被告的认可和法院的支持,5件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均以调解方式结案。各被告将在《中国消费者报》就其违法行为进行公开赔礼道歉,三年内还须购买涉案地区出产的共计355万多元惠农产品。
“根据《民事诉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支持起诉人参与诉讼全过程,通过向公益组织提供法律支持,在更广泛的程度上实现对公共利益的保护。”据五分院检察四部主任王启勇介绍,此系列销售假冒产品案侵犯的对象主要是农村不特定的消费者,而该对象也是所在区域的劳动就业者。让侵权者购买惠农产品能在一定程度支持当地助农扶农产业,惠及不特定农村消费者,弥补其对公共利益造成的损害,同时让被告置换身份,切身体验消费者希望能买到货真价实商品的最朴实愿望,从而达到实现公益保护、教育、警示的多重作用。
“由于目前我国法律、司法解释对在民事公益诉讼中提出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的规定还不够明确,司法实践对知识产权领域的民事公益诉讼能否提起惩罚性赔偿金争议较大,市消委会联合检察机关创新性地提出要求涉案各被告购买惠农产品、帮助众多不特定农村消费者增收致富的诉讼请求,在全国率先创新性地把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起来,是消费者组织、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乡村战略、积极参与消费帮扶的探索创新和有益尝试。”重庆市消委会秘书长谷丹表示。
2021年7月,重庆市检察院与市消委会联合印发《加强协作配合 切实做好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建立对口联系、信息共享、办案协助、诉讼衔接、资源共享、联合宣传六项机制,在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方面开启全面合作。目前,重庆市检察机关已支持市消委会起诉9件民事公益诉讼。下一步,重庆市检察机关、消委会将加大合作力度,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好该《意见》精神,探索创新以行为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的诉讼请求,为全国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司法实践贡献“重庆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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